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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424013/2019-00209
文号
发布机构
泾源县水务局
责任部门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9-12-16
名称
泾源县水务局2019年部门预算
泾源县水务局2019年部门预算
日期:2019-12-16 来源:泾源县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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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泾源水务局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依照国家、自治区水利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制定我县水利工作的政策、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2、统一管理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水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组织有关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的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发布全县水资源公报,管理全县水文工作。

3、贯彻实施节约用水政策,制定地方有关标准,组织、指导和监督节约用水工作。

4、按照国家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拟定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监测河流水库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

5、组织实施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仲裁全县水事纠纷。

6、参与拟定水利行业的经济调节措施;对水利资金的监督使用;指导水利行业的供水、水电及多种经营工作;研究提出有关水利价格、税收、信贷、财务等经济调解意见。

7、编制水利基建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组织水利科研和技术推广;监督实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的规程、规范。

8、组织指导全县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实施县内河流的综合治理和开发;组织建设和管理县内水利工程;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

9、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基本建设、农村水电电器化和乡镇供水工作。

10、组织实施全县水土保持工作。制定水土保持的工程措施规划,组织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

11、承担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县防洪工作,对流经本县河流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

12、负责水利方面的科技教育及合作交流;承担全县水利队伍建设。

13、负责县人大代表建议、意见的办理及答复工作。

14、负责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泾源县水务局隶属于泾源县人民政府,是政府的职能部门。财务隶属县财政局,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其中:泾源县水务局办公室本级8人;泾源县基层水利站16人;泾源县防汛指挥部办公室9人; 泾源县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7人;泾源县水利服务中心14人; 泾源县水政监察大队7人;泾源县水土保持工作站12人。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5806757.71元,其中: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806757.71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支出预算15806757.71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22173.01元,卫生健康支出662902.76元,农林水支出12286376.58元,住房保障支出735305.36元。

二、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1、人员经费15806757.71元,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补贴4525020.66元、社会保障缴费2314705.13元、住房公积金735305.36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558832元、办公经费3600000元、工资福利支出1602523.92元、社会福利和救助53921.64元、离退休费416449元;

2、公用经费20000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00000元、印刷费20000、电费50000元、差旅费30000元。

三、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无三公经费预算。

四、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单位: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五、2019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2019年收入总预算15806757.7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806757.71元,支出总预算15806757.71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22173.01元,卫生健康支出662902.76元,农林水支出12286376.58元,住房保障支出735305.36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共计15806757.71元。其中:1、泾源县水务局办公室本级5292571.48元;2、泾源县防汛指挥部办公室1375190.19元;3、泾源县水利服务中心2346428.04元;4、泾源县水土保持工作站1955360.67;5、泾源县水政监察大队1091542元;6、泾源县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1149378.13元;7泾源县基层水利站2596287.2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400000元。其中:1、防汛100000元,主要用于抗旱设备采购、维修、抗旱经费等,保障防汛业务工作正常开展。2河长制管理300000元,主要用于河长制管理经费。3、农田水利建设资金3000000元,主要用于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用于农田水利设施建设。

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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