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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目录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一、
主要职能二、部门预算单位
构成第二部分 2
020年部门预算
表一、财政拨款收
支总表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三、一般
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六、部门
收支总表七、部
门收
入总表八、部门支出总表第三部分 2020
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泾源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部门预算—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泾源县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主要职责是:(一)在本
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二)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
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三)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四)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
、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五)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
划、预算的部分变更;(六)监督本级人民政府、
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七)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八)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县长的个别任免;在县长、监委主任和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
担任职务的时候,从本级人民政府、监委、人民法院、人民检
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院检察长,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九)根据县长的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组成人员的任免;(十)按照监察法、人民法院组织法和
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监委副主任、委员;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陪审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十一)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县长的职务;决定撤销由它
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监委副主任、委员和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
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陪审员,
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检察员;(十二)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十三)决定授予
地方的荣誉称号。泾源县人大常委会机关设下列内设机构:(一)常委会办公室 办公室是县人大常委会的综合办事机构,主要任务是处理政务,管理事务,协调服务。主要职责是:1
、负责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县人大常委
会党组会议、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会议的会前、会中、会后服务及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2、负责协调和安排人大常委会领导政务活动,协调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的工作;3、负责起草人民代表大会、人大常委会、人大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的工作报告、年度工作要点、综
合性文稿、规章制度、重要会议有关材料及领导讲话;负责人大常委会文秘、文电收发、文书处理、档案资料管理、文件打印、文件传阅、印章管理、报刊订发、保密、机要等
工作;4、根据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的安排意见,提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事项的建议;根据常委会党
组书记、副书记、党组成员的意见,提出常委会党组会
议讨论事项的建议。5、负责人民代表大会文件汇
编;整理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党组会议纪要;负责人大常委会大事记工作。6、受主任会议的委托,拟定向常委会提
交议案草案。7、负责提请常委会审议的人事任免的具体事项。8、配合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做好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代表视察、调查研究
、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活动的服务工作。9、承办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务、纪律检查、党风廉政、政治思想、精神
文明、意识形态、统战、信访等方面工作及工、青、妇等群众工作。10、负责人大常委会机关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
作;负责机关干部职工的培训学习、年度民主评议、考核工作。11、负责人大常委会
机关财务、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公务派车、公务接待、环境卫生、安全保卫等行政事务工作。12、负责做好机关的对外宣传和信息整理、编报工作,负责人大志、年鉴编纂工作。13
、加强与上级人大常委会及其工作机构、兄弟市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一府一委两院”及其
组成部门、各乡镇人大主席团的对接联系与交流。加强与县委办、政协办的联系协调。14、负责承办县委安排的中心工作和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及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二)常委会法制工
作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是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机构,工作范围包括法制、
民族宗教、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信访四个方面,在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1、围绕县委中心工作,提出法制、民族宗教方面的年度监督工作计划。2、负责县人大常委会开展的宪法、法律、法规在本县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及对“一府一委两院”依
法行政、公正司法等方面的视察、调研、检查、专题询问等活动的筹备组织和服务工作,收集整理相关意见和建议,撰写调研报告,为主任会议和常委会会议审议有
关工作提供依据。3、负责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法制、监察、民族宗教、政法、禁毒方面的议案进行调研和审查,并提出决议、决定草案
,提请常委会审议。4、对属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职权范围内,与法制工作委员会工作有关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关
心的热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议案或建议。5、上级人大对法制及民族宗教方面的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时,负责做好组织讨论,提出修改意见,并汇总上报。6、负责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负责对县人民政府不适当的规章和决
定、命令以及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作出的不适当的决议、决定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处理意见,报常委会主任会议审定;
人大常委会机关
干部的法律知识培训和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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