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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424008/2017-71187
文号
发布机构
泾源县财政局
责任部门
泾源县财政局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7-04-26
名称
泾源县财政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泾源县财政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日期:2017-04-26 来源:泾源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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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源县财政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2017年是我县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一年,为全面落实县委和政府关于改革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围绕明确事权、透明预算、提高效率,努力建设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有利于建设公平统一市场、有利于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现代财政制度,推进我县财政管理体制机制创新,现就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要求,全面落实财政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立足泾源实际,围绕改革大局,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进取、大胆创新,破除体制机制瓶颈,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二、总体目标

实现全口径预算管理,预决算信息全面公开;贯彻落实国家税制改革措施要求,培育地方支柱税源;完成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的重点工作和任务,基本搭建起现代财政制度框架;建立科学规范的政府债务管理及风险预警机制;建立规范有序的公共资源公平配置机制,促进公共资源公开透明、均衡配置;基本形成符合我县实际的财政管理体制,建立完善的现代财政制度。

三、基本原则

1.坚持科学发展,注重先行先试。牢牢把握改革方向,认真学习借鉴先进地区成功经验和做法,跳出传统观念思维的束缚,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勇于探索、锐意创新、先行先试、科学发展。

2.坚持深化改革,注重转变职能。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要求,进一步理顺政府间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进财政预算管理、体制设计和投入方式,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政府运行效率。

3.坚持突出重点,注重有序推进。坚持从泾源实际出发,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突出抓好财政管理体制、预算管理制度、政府性债务管理、财政绩效管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以重点突破带动改革整体、全面、有序推进,确保改革取得成效。

   三、改革任务

   (一)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制定《预决算公开工作管理办法》,明确预决算公开责任主体,加大预决算公开力度,除涉密信息外,对每年的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以及涉农惠农等民生资金的使用情况采用在政府网站涉农资金监管平台、县电视台、单位公示栏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努力打造阳光财政。加大对预决算公开的监督和检查,对未按规定开展预决算公开的预算单位,依照规定停拨工作经费,限期整改,并在全县予以通报,同时依法追究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牵头单位:财政局,配合单位: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二)完善预算管理体系按照中央、自治区统一部署,对重点支出根据推进改革的实际需要和确需保障的内容统筹安排、优先保障,不再采取先确定支出总额再安排具体项目的办法。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完善政府性基金预算统筹使用部分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机制,明确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支出范围,建立定位清晰、分工明确的政府预算体系,将政府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牵头单位:财政局,配合单位: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三)强化财政绩效管理按照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运用的原则,引入第三方绩效评价,推进预算绩效管理。逐步将绩效管理覆盖到各预算单位和所有财政资金,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安排财政预算、调整支出结构的重要依据,形成贯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机制,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单位年度考核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相结合,对预算执行中,因管理不当、决策失误等造成财政资金严重浪费的,对其责任人员实行绩效问责。(牵头单位:财政局,配合单位: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四)全面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建立对财政和部门的结余结转资金定期清理机制。对上年财政存量资金规模较大的部门,适当压缩下年财政预算安排;对于执行进度较慢的部门项目预算,以及未按规定及时分解下达或者闲置沉淀的资金,及时统筹用于急需资金支持的领域。继续清理回收两年及两年以上结转资金,盘活各领域沉睡的财政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健全财政存量资金和预算安排统筹结合机制,坚持消化存量,再考虑安排增量的原则编制2018年预算。(牵头单位:财政局,配合单位: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加大涉农财政资金整合力度制定《泾源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积极盘活涉农存量资金,进一步调整和优化涉农财政资金的使用方向,重点用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项目,制定出台《泾源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县财政、监察、审计部门将涉农资金整合使用情况列入年度监督检查和审计计划,建立整合涉农资金追踪问效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牵头单位: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配合单位: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六)深化财政征管制度改革。进一步强化国税、财政部门征收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政府统筹、国税为主、财政协调、相关部门协同的财政征管组织体系,突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规范管理,努力做到应收尽收,确保财政收入较高质量平稳持续增长。按照国务院、自治区有关规定,落实各项结构性减税和清费政策,严格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清单管理制度。(牵头单位:财政局,配合单位:各有关部门)

   (七)深入财政预算资金支付改革进一步加快财政资金支出进度,所有到位的财政资金须在15工作日内全额拨付用款单位,项目实施单位要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尽快形成支付,财政部门对项目实施单位资金支付情况实施月通报、季考核年中总结整改年底奖惩。(牵头单位:财政局,配合单位:各有关部门)

   )积极稳妥推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研究制定PPP模式管理办法,加强PPP项目的规范化管理,切实做好PPP项目储备、对接、落地、建设和督导工作,选择有代表性、公益性、投资规模大、时间跨度长的民生工程进行PPP模式,加快全县支柱产业、重点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牵头单位:财政局,配合单位: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推行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制定出台《泾源县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制定部门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将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扩大到教育、就业、医疗卫生、城市管理、住房保障、文化、体育、政法综治等公共服务领域。建立政府购买服务绩效评价机制,探索推进第三方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编制预算和选择承接主体的重要依据。(牵头单位:财政局,配合单位: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十)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制定出台我县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规范举债行为,降低融资成本,完善政府债务计划管理和余额控制,并逐步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积极争取自治区代发债券置换存量债务规模,以新债换旧债,降低债务成本,减轻财政还本付息的压力。规范新增债务审批程序,从严控制新增债务增长。对债务的举借、使用、偿还实行全过程监督,有效防范财政风险。(牵头单位:财政局,配合单位: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十一全面推行会计委派交流制管理改革。按照积极稳妥、分步实施、有序推进的原则,上半年选择部分一级预算单位进行会计委派交流制管理试点,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将全县一级预算单位全部纳入委派制管理加强会计队伍建设,提高会计人员素质,积极探索会计招聘新模式,打造一支业务精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忠诚干净的会计队伍。(牵头单位:财政局,配合单位:编办、人社局,各有关单位)

(十二)深化财政支出双审制管理改革。进一步深化以财政支出预算单位初审、财政部门复审为主要内容的双审制管理改革工作,强化资金的事前、事中监督,将财政支出双审制全员审计相结合,由审计部门抽调专业人员,参与财政支出审核,确保资金安全有效运行。(牵头单位:财政局,配合单位: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十三)全面推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按照自治区要求,制定《泾源县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工作实施方案》,以内部控制量化评价为导向,以流程梳理、制度建设、绩效管理为重点,通过完善岗位职责,优化工作流程,健全管理制度,使内部控制贯穿于单位经济活动全过程,合理保证单位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管理安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牵头单位:财政局,配合单位: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涉及制度创新和利益关系调整,任务艰巨,面临许多矛盾和困难。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要从大局出发,进一步提高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要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和改革创新精神,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认真落实各项改革措施,合力推进财政体制改革,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二)强化统筹协调。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把握好改革推进的时间节点,妥善协调各方关系,形成改革合力,共同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要深入研究各项改革的关联性和配套改革的整体性,密切关注中央和区、市的改革动向,加强与上下级和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准确把握各项措施出台的时机、节奏和力度,成熟一项、推进一项,一项一项抓落实,力求取得实效,确保改革措施与上级改革精神和政策要求无缝对接。

(三)强化监督考核。要抓好各项改革措施的组织实施,强化监督检查,抓好跟踪督办,尤其是对重要改革事项要建立动态修订调整机制,切实增强改革的适应性、可行性和实效性。对于改革任务不落实或不到位的,要及时纠偏整改,并追究有关责任,以事前有部署、事中有督查、事后有评估的工作机制防止改革流于形式或偏离预定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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