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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泾源县“泾河源头”精品民宿建设与服务规范及扶持办法(试行)》
日期:2026-03-30    来源:泾源县文化旅游广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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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与目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乡村振兴、文旅融合发展的系列决策部署,推动我县民宿产业从“量的扩张”转向“质的提升”,着力解决民宿发展中存在的同质化、低端化、分散化等问题,县委、县政府决定出台本《办法》。

核心目的在于:

1.树立品牌打造具有泾源辨识度和市场竞争力的“泾河源头”精品民宿区域公共品牌。

2.提升品质通过标准化、规范化引导,全面提升民宿建设水平与服务体验。

3.促进融合构建“民宿+”全产业链,推动民宿与农业、文化、体育、康养、研学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

4.助力振兴将民宿产业培育为我县文旅产业的重要支柱和乡村振兴的有力引擎,带动就业、促进增收。

二、主要依据

《办法》主要依据以下文件制定:《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LB/T 065-2019,行业标准)《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等级划分》(GB/T 41648-2022,国家标准)固原市《关于支持精品民宿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等

三、发展目标

《办法》提出到2026年,要实现以下量化与定性目标:

1.品牌体系建成“布局合理、特色鲜明、服务优质、管理规范”的“泾河源头”精品民宿体系。

2.数量规模培育星级“泾河源头”民宿20家以上,其中国家甲级、乙级旅游民宿不少于2家;打造民宿集聚区5个。

3.产业效益民宿产业综合收入突破2000万元,带动就业1000人以上,形成“一区一品、一宿一韵”的发展格局。

四、核心内容解读

《办法》共八章三十条,核心内容可概括为“一套规范、一个标准、一揽子扶持、一套保障机制”。

(一)一套建设与服务规范(第二章)

“泾河源头”精品民宿的规划选址、建筑设计、设施服务、文化呈现、智慧化管理提出明确要求。强调:

选址:符合规划,优先选在环境优美、配套完善的区域,严禁在生态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等敏感区域建设。

设计:体现泾源传统民居风貌(如六盘山地区民居风貌),倡导“修旧如旧”,与自然和村落环境和谐共生。

服务:明确客房、卫生间、公共区域、餐饮、安全卫生、管家服务等具体标准。其中五星级民宿要求提供专属管家服务,并配备智能马桶等高品质设施。

文化:要求在建筑、装饰、服务中融入泾源特色文化(“花儿”、剪纸、龙文化等),并提供至少一项深度文化体验活动。

智慧化:鼓励线上预订、智能入住、大数据营销等智慧化应用。

(二)一个等级评定标准(第三章)

实行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三个等级的“泾河源头”精品民宿评定制度。等级评定基本条件包括合法经营、规范建设、主题鲜明。核心标准差异化体现为:

三星级:设施完备整洁,服务礼貌规范,具备基本接待能力。

四星级:设计有特色,舒适度高,服务亲切专业,提供特色餐饮或体验项目。

五星级:设计独具匠心,文化主题深度融合,设施品质优良,提供个性化、定制化高端服务,具有显著区域品牌影响力。

(三)一揽子扶持奖励措施(第四章)

这是《办法》的核心激励部分,扶持类型广泛、奖励力度较大。主要包括:

建设与等级提升奖励

等级奖励:获评国家甲级、乙级民宿,分别奖励20万元、15万元;获评县内五星、四星、三星级民宿,分别奖励8万元、5万元、2万元。

品牌连锁:全国知名品牌投资超1000万元落户的,奖励10万元;行业排名前十的品牌落地经营良好,奖励30万元(分期兑现)。

社会投资:社会资本投资500万元(含)以上,给予投资额5% 的一次性奖励,并开辟审批绿色通道。

产业融合与特色业态专项扶持(“六大方向”)

泾河源味(餐饮):开发“一桌泾源菜”年营业额超30万元的,奖励5万元;获评“特色美食名店”奖励3万元。

泾河源趣(体验):常态化举办体验活动年度奖励3万元;投资特色体验空间按10%补助,最高10万元;获评自治区级优秀非遗工坊补助5万元;冰雪主题体验活动投资超30万元补助5万元。

泾河源宿(住宿):评选服务标杆民宿,每家奖励3万元;智慧化改造投入超20万元,按10%补助,最高5万元;培训协会年度奖补2万元。

泾河源韵(景观与引流):为民宿集聚区年度引流超5000人次,奖励2万元;研学团队消费50万元以上且人数超1000人,补助3%,最高5万元。

泾河源礼(文创与商品):特色商品年销售额超20万元,按1%奖励,年最高2万元;设立集中展销空间补助0.5万元。

泾河源艺(技艺与人才):业主、管家培训费用补贴80%,每人每年最高2000元;聘用本地非遗传承人驻点,按每人每年1万元补助民宿。

宣传营销支持

OTA平台网络销售额首次突破100万、200万元,分别奖励3万元、6万元。

参加重要展会补贴50%费用,单次最高2万元;外地营销活动超10万元,补助承办单位不超过3万元,每年可申请2次。

新媒体宣传年度曝光超500万次,补助宣传费3万元。

“微短剧+民宿”:取景拍摄微短剧,补助剧组20%食宿费,每部不超5万元;入选国家广电总局计划的优秀微短剧,一次性奖补20万元。

集约发展与公共服务扶持

集聚区建设:对10家以上民宿集聚区,支持建设统一游客中心、停车场等公共设施,按投资额3%补助,最高30万元。

村集体参与:村集体年增收超50万元,奖励5万元;发展整村运营模式,每幢(院)经营良好奖补1万元。

要素保障:优先安排用地指标,探索点状供地;优化审批流程,实行联审联办;消防、公安等部门简化手续、提前指导;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民宿贷”等产品。

(四)一套组织与监管保障机制(第五、六、七章)

申报审批:明确“发布通知→主体申报→乡镇初审→部门联审→评审公示→审批下达”的规范流程。实行“随时申报、分批审核、及时兑现”机制。

资金监管:设立专项资金,实行“先建后补、先评后奖”。明确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建立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机制。

责任追究: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等行为,将追回资金、取消资格、纳入失信记录,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动态管理:建立民宿退出机制。对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严重投诉或不再符合标准的,取消等级并追回奖励资金。

组织保障:建立县民宿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实施“泾源民宿主理人培育计划”,加强人才培训和智库建设。

五、创新亮点与突破

全产业链扶持:不局限于建设补贴,而是围绕“吃、住、游、购、艺”六大环节,进行全链条、多维度精准激励。

重视文化体验:将文化呈现、非遗传承、特色体验作为评定和扶持的重要指标,推动“卖房间”向“卖生活方式、卖文化体验”转变。

强化品牌营销:创新设立“微短剧+民宿”、新媒体传播等奖励,适应新文旅时代的营销趋势。

激发多方参与:既奖励投资主体,也激励村集体、农户、非遗传承人、研学机构等,形成发展合力。

优化营商环境:推行“一站式”审批、绿色通道、包容审慎监管,并提供金融配套,切实降低民宿经营门槛和成本。

六、注意事项

试行期限: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试行,试行期为一年。

不重复原则:同一主体、同一项目在同一年度内,按“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奖补。

持续经营要求:获得奖补的民宿,自获奖补之日起须持续规范经营不少于3年,并配合监督检查。

解释权限:本办法由县文化旅游广电局负责解释,涉及“泾河源味”“泾河源宿”相关条款由县工信和商务局会同县文旅局解释。

动态调整:如遇国家及自治区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政策内容可能进行调整或终止,届时将向社会公布。

七、政策咨询

如需进一步了解政策细节或咨询申报事宜,请联系:

主管部门:泾源县文化旅游广电局

咨询电话:0954-5679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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