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标任务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精神,结合《泾源县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及《泾源县教育移民“十二五”规划》要求,把发展学前教育作为重要民生工程,着力解决农村“入园难”问题,努力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
泾源县第三幼儿园:设置18班级,每班按30人设计,在园幼儿540人,建筑面积475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活动用房、生活用房、教学及辅助用房,水、暖、电设施。
兴盛乡中心幼儿园:设置6班级,每班按30人设计,在园幼儿180人,建筑面积1584㎡。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活动用房、生活用房、教学及辅助用房,水、暖、电设施。
黄花乡中心幼儿园:设置6班级,每班按30人设计,在园幼儿180人,建筑面积1584㎡。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活动用房、生活用房、教学及辅助用房,水、暖、电设施。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以上三所幼儿园总建筑面积7920㎡,土建部分共需资金1584万元,全部申请国家投资。其中:泾源县第三幼儿园投资950.4万元;兴盛乡中心幼儿园投资316.8万元;黄花乡中心幼儿园投资316.8万元。
四、实施步骤
(一)2014年1月中旬完成编审项目规划和实施方案。
(二)2014年2月中旬完成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2月底,完成兴盛乡、黄花乡中心幼儿园招投标。
(三)2014年4月初,开工建设兴盛乡、黄花乡中心幼儿园,完成第三幼儿园招投标。
(四)2014年5月中旬,完成兴盛乡、黄花乡中心幼儿园基础施工,开工建设第三幼儿园。
(五)2014年9月底,完成兴盛乡、黄花乡中心幼儿园水暖电安装及装饰工程,第三幼儿园主体封顶。
(六)2014年11月中旬完成竣工验收工作。
五、责任分工
责任领导:李白虎、孙阿娜、赵静、禹红霞
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
配合单位:经济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香水镇、兴盛乡、黄花乡
具体分工:
县教育体育局:负该责项目的申报,资金争取、前期勘察、规划设计、项目实施及管理等工作。
县经济发展和改革局:负责2014年幼儿园建设项目的立项批复、资金争取、监督管理等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项目相关资金的争取、管理和拨付工作。
香水镇人民政府:负责第三幼儿园建设项目的征地及周边场地的协调工作。
兴盛乡人民政府:负责兴盛乡中心幼儿园建设项目学校所在地周边场地的协调工作。
黄花乡人民政府:负责黄花乡中心幼儿园建设项目学校所在地周边场地的协调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实行分片负责制。2014年项目建设由局长负总责,项目分管领导和项目办具体实施,深入施工现场检查督促,协调学校、监理、施工方三方关系。项目办负责人全权负责项目建设各项工作。主要职责是上下沟通,及时掌握建设进度、建筑质量和施工安全,随时检查项目学校、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人员到岗情况。强化施工监督管理,促进协调合作,对所属工程进行倒排工期并严格落实。
(二)实行分级责任制。局长为全县项目建设第一责任人;项目学校校长为本学校项目建设第一责任人。县与学校逐级签订项目建设责任书,明确各自在项目建设工作中的具体责任。各项目学校要高度负责,提前完成水、电、路通和场地平整等“三通一平”工作,并主动配合、协助施工方做好进场施工道路及材料堆放场地准备。
(三)建立工程监理制度。所有项目学校都要将项目负责人、施工企业名称、设计单位名称、监理监督人员姓名等镌刻于项目标志牌上,便于群众监督。把招投标、施工监理、资金管理、竣工验收、预决算审计等列入校务公开之中,接受社会监督。各项目学校校长必须是该学校的驻工地管理人员。局项目办要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监测,定期向相关部门上报工程进展情况,及时反映工程实施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并组织专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不定期专项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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