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龙山森林公园建设工程是我县2014年县委和政府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之一。为了认真实施好项目的建设任务,提升城市综合实力,打造设施齐全,环境优美的旅游县城,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县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水平,改善县城居民的生活条件,提升城市综合实力,打造环境优美的旅游县城为目标,按照“明确目标、强化责任、加强监管、严格考核”的要求,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的原则,严格实行工程公开招投标制和工程质量监理制,优化项目设计方案,强化工程招投标、原材料采购、资金拨付等环节的监管,做到质量效益并重,把卧龙山森林公园工程建设成为人民群众满意工程、德政工程、廉政工程。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
按照旅游休闲避暑县城建设标准,实施卧龙山公园建设工程,新建下沉式广场1座,仿古生态型景观亭1座,驳岸670米,生态景观长廊6座,实施步道更换铺装3200米,增加建筑小品16处,打造“四季有花、终年长青”的城市精品园林。
三、实施步骤
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工程筹备阶段(2月中旬)。编制审定项目实施方案,完成设计规划评审工作;完成设计及拆迁征地工作;
第二阶段:开工前期准备阶段(3月底前)。主要完成招投标等各项工作;
第三阶段:施工阶段(4月初至7月底前)。4月初,开工建设;5月底,完成下沉式广场改造及绿化美化亮化工程;6月底,完成工程总量50%;7月底,完成工程总量80%;7月底,竣工并交付使用。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9886.12万元,申请国家补助。
五、责任分工
责任领导:张锐、禹恩宽、马保相、于献华
责任单位: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
配合单位:经济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林业局、香水镇
具体分工:
县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为工程的主体单位,主要负责工程项目招投标、项目建设及管理、建设资金争取、工程项目质量监督及竣工验收等工作。
县经济发展和改革局:负责项目的招投标及竣工验收等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工程项目资金筹措及拨付等工作。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配合完成土地征用等工作。
县林业局:负责移苗等工作。
香水镇:负责征地、地面附着物清理等相关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严格按照国家投资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切实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规范项目建设程序,确保工程质量。工程建设结束后,要对工程质量、安全进行检查验收,并对项目建设、工程结算和检查验收情况进行认真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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