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区、市、县关于严肃财经纪律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乡镇、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简称预算单位)财务核算和监督,严格支出报销审核,规范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从源头上预防遏止腐败,对全县预算单位支出实行由预算单位初审,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复审的“双审制”管理模式(以下简称“双审制”)。根据《会计法》、《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实行预算单位支出“双审制”是严肃财经纪律,加强会计核算和监督的有效形式,也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举措。从近几年区、市、县审计、财政财务监督检查中暴露出的问题看,我县会计信息失真,财经纪律松懈,国有资产和财政收入流失等违法违纪问题仍不同程度地存在,有的还相当严重;有些单位会计人员“顶得住、站不住,站得住、顶不住”,会计人员的职能没有很好地发挥,财政监督乏力,财经秩序混乱。实行预算单位支出“双审制”有利于加大财务监督、管理的力度,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增加财政收入,规范财政支出,增强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有效发挥会计岗位职能作用,激发会计人员依法理财的积极性和能动性,全面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促进廉政建设。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按预算支付原则。预算单位支出必须按预算执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规章制度。财政国库支付中心不得办理无预算、超预算、无用款计划的支出。
(二)坚持预算单位资金使用权、财务管理权、会计核算权不变原则。
(三)坚持双向负责制原则。预算单位财务负责人、会计既对本单位的各项支出负责,同时对本单位在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发生的每笔支出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四)坚持专款专用原则。专项支出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和用途专款专用。
(五)坚持动态监管原则。对预算单位支出审核中存在的问题,在整改的同时,要加强定期回访和督促落实工作,实施动态监管。
三、责任分工及实施步骤
责任领导:鄢志杰
责任单位:财政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预算单位支出“双审制”按照“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分步到位”的原则,分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月10日前制定出台《泾源县预算单位支出“双审制”暂行办法》,完成审核岗位人员选调工作;2月底之前将新民乡、大湾乡、林业局、水务局、交通局、城乡建设与环境保护局、科协、农牧局8个一级预算单位及16个二级预算单位纳入“双审制”试点,并对预算单位会计人员及审核岗位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第二阶段:试点阶段。3月初正式启动预算单位支出“双审制”试点工作。
第三阶段:全面实施阶段。5月底前,在认真总结经验,完善制度的基础上,将卫生局等42个一级预算单位及46个二级预算单位纳入预算支出“双审制”管理。
第四阶段:总结阶段。12月底前总结预算支出“双审制”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不足,对实施情况在全县范围进行通报,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县政府。
四、报审程序
(一)预算单位初审。预算单位对取得的原始凭证的合法性、真实性、及时性、完整性进行初审,经单位财务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对原始凭证整理、归类、粘贴,再送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复审。
(二)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复审。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审核岗对预算单位支出原始凭证根据相关的制度、文件进行复审,复审无误后在原始凭证上加盖“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审核”章,再由预算单位会计办理支付手续。对不真实、不合理的支出凭证,财政国库支付中心有权拒绝支付;对记载不明确、内容不完整的支出凭证,支付中心有权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对预算单位单笔支出连续三次复核不符合规定的,建议调整会计人员,对财务负责人在全县通报批评。
五、强化职能
为强化财政国库支付中心监督职能,严格预算支出原始票据审核,规范支出管理,从全县事业总编制中调整增加财政国库支付中心事业编制4名,人员原则从全县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的工作人员中选调。在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增设“乡镇支出票据审核岗”、“行政单位支出票据审核岗”、“事业单位支出票据审核岗”、“总稽核岗”。
审核岗位的职能:1、对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完整性、及时性复核;2、对各类专项资金支出的复核;3、对公务用车燃油费定点加油复核;4、对差旅费、会议费、接待费等公务支出标准的复核;5、对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的复核;6、对财政供养人员工资发放标准的复核;7、对公务人员借用公款的复核;8、对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各复核岗、支付岗支出进行总稽核等。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实行预算单位支出“双审制”工作,政策性强,影响面广,各预算单位要从大局出发,充分认识预算单位支出实行“双审制”的重要性,全力配合和支持财政改革,确保预算单位支出“双审制”工作顺利推进。
(二)完善制度,强化管理。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要尽快制定预算单位支出“双审制”暂行办法,完善差旅费、会议费、接待费等制度,进一步规范支出审核报销的标准,强化支出管理。
(三)严肃纪律,规范操作。各预算单位要把“双审制”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按规定办事,严格按业务流程操作。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依法依规加强协调,妥善解决。对不履行职责,作风不实,落实措施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县纪检监察、审计部门要对预算单位支出“双审制”执行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和审计;财政局要对预算单位支出审核中不符合规定的支出,每月在全县范围进行通报。
(四)提高效率、加强服务。搞好服务是全面推进预算单位支出“双审制”的保证,财政部门一方面要加强预算单位财务人员的培训,提高人员的业务素质。另一方面要提高财政部门内部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主动服务意识,加强内部协调,提高工作效率,切实为预算单位排忧解难,提供优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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