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生态环境局泾源分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批复〈泾源县香水河中段(卧龙山水库—新月村)生态缓冲带修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泾环发〔2021〕56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并报请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为加强我县水环境污染治理,改善区域河流水体水质,保障泾河流域水环境安全,原则同意《泾源县香水河中段(卧龙山水库—新月村)生态缓冲带修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代码:2109-640424-16-01-705954)。
二、项目建设单位
固原市生态环境局泾源分局。
三、项目建设范围
香水河卧龙山水库-新月村。
四、项目建设期限
2021年9月-2022年10月。
五、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1、修复香水河中段河道两岸缓冲带12.8千米(19.14平方千米);
2、修复滩地生态7处(3.69平方千米);
3、修复生态护岸7.68平方千米(堤防型河段护岸4.94平方千米,农田型河段护岸2.74平方千米);
4、修复陆域缓冲带12.8千米(7.77平方千米);
5、修复生态拦截沟12.8千米;
6、修复生态净化塘25处。
六、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
概算总投资3028万元。资金来源:申请中央及自治区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七、项目管理要求
你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规模、投资及地点建设,严禁随意变更。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管理程序,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竣工验收等相关制度,专款专用。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兑付等相关工作,全力保障农民工切身利益。
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水土保持等工作。进一步优化方案,初步设计编制完成经论证评审后及时申报审批。确保项目前期手续齐全且资金全部落实到位后方可开工,严禁举债建设。严禁项目建设过程中占用基本农田,避免征地、拆迁等。
泾源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1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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