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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424063/2021-00093
文号
泾审批发〔2021〕105号
发布机构
泾源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责任部门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1-09-17
名称
关于《泾源县六盘山镇集美村标准化饲草存放 转运场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关于《泾源县六盘山镇集美村标准化饲草存放 转运场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日期:2021-09-17 来源:泾源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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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山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对〈泾源县六盘山镇集美村标准化饲草存放转运场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批复的报告》(泾六政发〔2021〕88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并报请县人民政府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为进一步增强乡村基础设施功能,推动产业发展,原则上同意《泾源县六盘山镇集美村标准化饲草存放转运场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109-640424-20-01-392753)。

二、项目建设单位

泾源县六盘山镇人民政府。

三、项目建设地点

泾源县六盘山镇集美村。

四、项目建设期限

2021年9月-2021年12月。

五、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1、新建标准化饲草存放转运场1处(1400 平方米),标准化饲草存放棚1座(500 平方米),饲草生厂车间1座(500 平方米)。

2、室外院坪硬化200平方米,道路硬化300平方米。

3、配套消防管网(De100焊接镀锌钢管)300米、室外消火栓4处。

4、配置叉车1台、大型铡草机1台、简易打包机1台。

六、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

概算总投资179万元。资金来源:申请闽宁协作资金。

七、项目管理要求

你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规模、投资及地点建设,严禁随意变更。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管理程序,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竣工验收等相关制度,专款专用。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兑付等相关工作,全力保障农民工切身利益。

请据此批复,抓紧办理涉及的环评、招投标等相关手续。确保项目前期手续齐全且资金全部落实到位后方可开工,严禁举债建设。严禁项目建设过程中占用基本农田,避免征地、拆迁等。


                                  泾源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1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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