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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源县轻工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29    来源:泾源县工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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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泾源县轻工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泾源县轻工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试行)》等文件要求,不断加强部门工作动态、政策文件、社会救助等重点信息公开,严格执行日常发布内容“三审三校”“先审后发”机制,进一步规范管理政务新媒体,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功能。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泾源县轻工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主动梳理信息,依据《条例》规定,泾源县轻工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将机构职能、招商引资、安全环保等园区事务及时主动公开,进一步提高了园区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实效。泾源县轻工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在政府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篇。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泾源县轻工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共收到依申请公开0条。未发生因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而引发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未收到各类有关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申诉案,也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泾源县轻工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严格贯彻落实《条例》,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新政新规学习,严格按照规范和要求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对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各类问题,第一时间整改到位。注重加强与县政办政务公开人员的对接,确保信息畅通、工作到位。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泾源县轻工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管理,强化责任落实,完善信息公开的组织机制,优化政府网站功能,统一规范的格式对主动公开的信息进行分类,积极做好信息发布审核及时将政府信息向社会公布。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一是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责任,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年度考核重要依据,保障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二是主动接受各单位和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社会群众对园区信息公开评议结果较好。2023年泾源县轻工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3年,泾源县轻工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信息公开的全面性有待提高二是信息公开的手段过于传统。

(二)改进情况

一是丰富信息公开内容。结合园区实际,还可以公开更多涉及招商、环保、安全生产等领域的具体政策解读、实施情况及效果,使园区企业得到高效、便捷、优质的服务。二是增加政务公开的宣传渠道。可以制作一些宣传册、海报、视频等资料,通过官方网站和社交媒体平台向公众发布涉及企业切身利益的有关事项,同时也可以通过这些平台与公众互动,回答公众的问题,增强公众的参与感和信任感。开展宣传活动,通过现场讲解、展示、互动等方式,向公众宣传政务公开的内容和意义。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泾源县轻工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园区微信公众号平台等形式,及时政府工作报告涉及的重点任务、重要民生事项执行情况归集公开,主动做好归集发布工作。2023年,泾源县轻工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在政府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篇。二是推进政府开放。园区按照《泾源县轻工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政府开放日”活动实施方案》,扎实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有序引导社会公众参与社会管理和基层治理。三是规范公开平台建设。坚持以《条例》为遵循加强政务公开信息审核、内容检测,按照统一规范的格式,主动对公开信息进行分类,积极做好信息发布四是统筹公开与保密工作。园区严格落实公开主体责任,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三审三校”流程,从严、从细、从实审核政务公开信息。

(二)泾源县轻工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2023年,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泾源县轻工产业园区管委会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三)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泾源县轻工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联系(地址:泾源县轻工产业园区综合服务中心三楼,邮编:756400,电话及传真号:0954-5610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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