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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源县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4-11-28    来源:泾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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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泾源县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现将泾源县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是加强领导,完善组织体系。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县委、县政府确定县政府办公室为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并及时充实和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统一组织推进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乡镇、部门也分别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形成了县、乡(镇)、部门联动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同时加大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力度,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在全县形成了上下合力推进、部门各负其责,各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人员具体承办的工作格局。

二是突出重点,深化公开内容。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加大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编制了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完善了泾源县政府网站内容,加强了信息公开栏目建设,开设了组织机构、人事任免、政府文件、政策法规、应急管理等。2014年,我县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098余条,其中政务信息607条,规范性文件信息5条,工作动态信息260条,人事信息10条,征地拆迁审查公告7条,热点舆情和政民互动352余条,政策措施和制度建设100余条,主动公开政府采购、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专项资金管理等财政使用信息50余条,医疗服务、创业就业等公共服务信息800余条,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专栏信息发布,全县共录入项目信息及信用信息发布650条,其他信息16000余条。公众通过政府网站查询信息约12万余次。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举报、投诉、失泄密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三是定期通报,监督落实制度。根据区、市要求并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健全各项信息公开制度,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促进了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地进行。同时对政府信息公开单位信息发布进行定期统计和督查,对公开工作不及时、不规范的单位随时进行督促指导。并要求各单位结合实际,完善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方式。

四是整合资源,拓展公开方式。为接受群众监督,方便群众查询,我县在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摆放政府信息公开查询触摸屏7处,在乡镇政府驻地、社区、部分行政村设立公开公示栏150余处。每年及时印发《泾源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分别发放到县政务大厅、乡镇民生服务中心及各社区,通过各种方式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让广大市民了解信息公开条例,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同时还将一些重点工作在新华网宁夏频道、人民网、固原新闻网、泾源电视台投稿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政府的正确指导下,经过我们的努力,基本完成了各项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着信息公开面对社会宣传力度不够、监督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对此,下一步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落实: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和实质性,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听取群众对我县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二是丰富公开内容。加大对信息量的收集力度,精心筛选信息,并对信息进行整理,多形式、多渠道全面公开于网站上。三是完善监督机制。加强内部管理监督,落实每一个环节的监督责任,引导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保证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和“透明”性。四是加强技术培训。积极组织有关工作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提高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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