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泾源县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泾源县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关于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聚焦经济社会发展,围绕企业和群众关切,不断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更好发挥政务公开促落实、强监管、优服务功能,政务公开水平不断提升。
(一)主动公开。一是信息发布总量稳步提升、结构持续优化。全年通过泾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5145条,其中公示公告713条、政务动态信息453条、重点领域专题信息1967条,政策解读类材料11篇,实现应解读政策100%覆盖;同步编印发放《泾源县人民政府公报》4期共300余册,定向投送至各乡镇、村(社区)及县级政务服务场所,有效延伸政府信息公开覆盖面。二是平台运维更加精细、安全底线全面筑牢。严格落实政府网站24小时巡网监测制度,对涉及公民个人身份、联系方式、住址等敏感信息,全部采取去标识化或技术遮蔽处理,切实保障群众信息安全与隐私权益;完成25个重点领域的主动公开事项目录清单动态更新,明确公开主体、标准、时限和渠道,推动公开工作由“经验驱动”转向“标准引领”。三是政民互动形式不断丰富、服务温度有效增强。全县政府组成部门全覆盖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18场,邀请群众代表500余人实地观摩、现场提问、深度参与;录制推出“政策公开讲”短视频10期,以方言解说、现场访谈等方式,提升惠民利企政策的可感度与易懂性;所有政策文件类信息同步提供图片解读、Word、PDF双格式下载,并标注生成日期与有效性状态,便利群众获取使用。
(二)依申请公开。一是办理流程更加协同闭环、法律支撑持续强化。建立“业务人员初核—政务公开办统筹—法律顾问联审”三级会商机制,针对征地补偿、社会保障等高频复杂申请,实行“一事一策、前置研判”,确保答复事实清楚、依据充分、说理透彻;全年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4件,全部依法依规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程序合规率、内容准确率、群众满意率均为100%。二是答复质量更加精准务实、释疑解惑同步跟进。坚持“申请什么、答复什么”,杜绝模板化、笼统化回复,所有答复文书均附带政策依据与联系电话;对群众存疑事项,主动提供电话回访或现场答疑服务,实现“答复一次、理解到位、办事顺畅”,未发生因答复不当引发的行政复议被纠错或行政诉讼败诉情形。三是制度机制更加健全完善、风险防控关口前移。全面梳理受理登记、补正告知、延期说明、送达归档等全流程节点,制定标准化操作指引,严格落实保密审查“三审三校”制度,建立申请事项台账管理制度,对重复申请、模糊申请、关联申请分类标注、动态跟踪,提升响应前瞻性与处置科学性。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全周期管理机制有效落地、存量风险动态清零。组织各乡镇、各部门对历年累计形成的政府信息公开效力进行评估,集中清理失效、过期、冲突类信息9428条,实现“该保留的留得住、该清理的清得净、该归档的管得好”,从源头防范信息汇聚叠加风险。二是分级分类管理制度持续深化、权责边界更加清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区市相关要求,修订完善《泾源县政府信息公开动态管理长效机制》,明确“谁制作、谁审查、谁负责”原则,细化不予公开类信息的判定标准与报备程序,全年未发生因属性认定失误导致的泄密或舆情事件。三是基础台账全面建立、过程留痕全程可溯。统一使用信息发布清单管理,对每一条主动公开信息标注发布主体、时间、栏目、审核人;对每一件依申请公开事项登记申请人信息、申请内容、办理环节、答复文书、送达凭证等12项要素,实现全过程留痕、全链条可查、全周期可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加强政府网站建设,突出内容整合与功能补强。聚焦群众查阅高频需求,系统梳理优化网站栏目体系,重点归并整合“专题目录”“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策文件”等栏目,实现群众关切信息“一栏归集、一键可查”。优化“统计数据发布”子栏目,集中公开全县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月度主要经济指标等权威数据。切实落实适老化改造要求,增加页面字体放大、对比度调节、简化操作流程等功能,保障老年群体和特殊人群基本访问权益。二是政务新媒体矩阵精简高效、责任链条压紧压实。严格贯彻落实全区政务新媒体精减规范要求,关停整合低效账号,全县备案在运政务新媒体精简至9个,全部落实“周更+重大节点24小时读网”硬性要求,实行“发布即审核、上线即巡查、反馈即响应”运行机制,全年内容更新零逾期。三是线下查阅渠道提质扩面、基层服务更加可及。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各乡镇便民服务大厅、行政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统筹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统一配备查询终端、公报架、政策手册及导引员,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提供代查、帮读、打印等“一对一”服务,全年接待现场查阅群众1200余人次。
(五)监督保障。一是责任落实机制更加刚性、考核导向持续鲜明。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县年度效能目标管理考核体系,权重占比不低于1%,实行季度通报、半年约谈、年度述职;全年开展电话督导40余次、下发工作提醒10份,对区、市反馈问题线索坚持“当日交办、3日反馈、7日销号”,累计整改问题130余条。二是社会监督渠道更加畅通、多元参与格局加快形成。依托政府网站“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领导信箱”等渠道,全年收集群众关于公开时效、内容准确性、平台使用体验等方面意见建议67条,办结率、满意率均达100%;邀请基层群众代表参与“政府开放日”及政策解读活动,推动公开工作从“政府端菜”向“群众点单”转变。三是法治保障体系更加健全、责任追究全程闭环。全年未发生因不依法履行公开义务、泄露不应公开信息、答复严重失实等情形被上级约谈、通报或问责事件,政务公开工作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保障,支出规范、使用透明、绩效可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 | 0 | 9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48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1453 | ||
行政强制 | 853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16.2375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4 | 0 | 0 | 0 | 0 | 0 | 24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2 | 0 | 0 | 0 | 0 | 0 | 2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 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 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 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 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24 | 0 | 0 | 0 | 0 | 0 | 24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1 | 0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1 | 0 | 0 | 0 | 1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主动公开意识与标准存在差距。部分单位和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仍停留在事务性层面,对其在推进政府治理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理解不深、把握不准,导致主动公开的积极性、规范性不足,部分应公开信息存在内容不全、更新不及时等问题。二是复杂公开诉求应对能力不足。面对公众日益增长的高质量信息需求和复杂化、多元化的公开申请,特别是在征地补偿等重点领域,我们的研判机制、应答能力和矛盾化解能力尚显薄弱,难以完全满足社会各界的期待,工作被动局面偶有发生。三是队伍建设与能力支撑亟待加强。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流动性大,且常态化、系统化的业务培训机制不够健全,“传帮带”作用未能有效发挥,导致队伍专业素养和实操能力整体偏弱,影响公开工作的质效和常态化水平。
(二)改进情况。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压实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深刻认识互联网环境下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转变观念,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区、市相关决策部署,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走深走实。二是健全工作机制,提升公开质效。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制度机制,推动公开工作更加精准、规范、及时。分领域梳理确定主动公开事项目录,明确公开主体、方式、渠道责任等要素,督促各公开主体切实做到法定公开事项主动公开到位,其他事项审慎公开。重点加强政府网站的建设管理和信息审核发布,保障网站安全平稳运行。三是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专业能力。分领域、分批次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指导,围绕公开工作各环节系统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持续加强与区、市政务公开办的联系,主动沟通交流、请示汇报,积极借鉴兄弟县区的先进经验,不断提升了我县政务公开工作整体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5年度泾源人民政府办公室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均未超出一定数量或频次范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泾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泾源县香水西街12号,邮编:756400,电话及传真号:0954-5670061)。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