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由泾源县财政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要求,结合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的基础上编制。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泾源县财政局在县政务公开部门的指导助推下,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政务公开的积极性主动性进一步提高,公开的方式进一步多样、公开的领域进一步拓展,公开的实效进一步增强,切实有力推动了泾源县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工作大局,共在泾源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各类信息111条。
(一)主动公开
1、财政预决算公开情况
财政总预算和部门预算信息公开通过泾源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预决算公开栏目公开。要求所有预算单位同时在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开。财政部门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和检查,全面把握工作进展,及时收集反馈意见,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预算公开的内容包括:一是部门预算公开的内容包括公开文字说明和部门编制的经泾源县人大会议审议批准,财政批复的年度部门预算;二是总预算公开的内容包括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及年度总预算公开说明及经县人大会议审议批准的年度预算草案。三是公开了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控制情况。
决算公开工作通过泾源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预决算公开栏目公开。包括财政总决算公开和部门决算公开,财政总决算公开内容有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收支、政府性收支及资产负债及乡镇收支情况;部门决算公开内容有单位收支、项目类收支、基本建设类项目收支、一般公共预算收支、一般公共预算项目类收支、政府性基金收支、资产负债情况、单位机构设置、非税收入征缴情况、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等。2021年决算待县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及时公开。
2、涉农资金信息公开情况
涉农补贴信息公开通过泾源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财政资金—涉农资金栏目以及乡镇政府乡镇民生中心电子屏,公示栏、村公示栏等方式公开,对涉农资金信息进行公示并且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
3、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情况
政府采购信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公共服务平台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等法定网站公开,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41100万元,实现采购合同37400万元。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我单位未收到依申请公开办理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完善工作机制。将“五公开”落实到公文、会议办理程序上,建立健全保密审查、公开属性审查、公开时限等源头管理机制,提升公开服务水平,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特殊信息需求。健全制度规范。进一步健全决策协商机制,切实落实重大决策预公开、决策时会议公开制度,就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广泛协商、征求意见、群策群力、增进共识、形成合力,着力提升公众参与度,提高决策科学性。加强财务公开,明确财务支出具体规定,严格财务审批程序,把“支出审批、报销审核、归口办理”的责任落实到具体人,保障经费使用公开透明。
(四)平台建设
按照“依法公开、全面真实、注重实效、有力监督”的原则,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财政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主要以政府网站公开的形式实时更新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等各项公开事项,主要公开内容包括财政预决算公开、涉农资金公开、减税降费等。
(五)监督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着力夯实工作基础。按照“依法公开、全面真实、注重实效、有力监督”的原则,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财政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责任人,明确一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确定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4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经过一年的不懈努力,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区、市、县的要求,群众的期盼还有差距,具体表现在:一是政务公开工作基础还不够扎实;二是公开的规范化还有待加强,公开的形式信息多,实质性公开少,结果信息多,过程信息公开少,正面信息多,负面信息公开少,被动接受信息多,贴合群众需求信息少。
针对以上问题,立足实际,结合存在的问题,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整改推进。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工作责任。全面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提高对互联网环境下做好政务公开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进一步转变观念,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市县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和具体要求,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全面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进一步加强与区市县政务公开办公室沟通和联系,对于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向上级部门汇报和请教,同时,积极学习借鉴兄弟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先进经验,全面提升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质量。二是规范工作机制,提升公开质量。以机构改革为契机,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明确工作责任,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体制机制,认真研究自治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制定的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标,完善政府政务公开目录和工作指南,努力做到精准、规范、按时公开。三是抓好业务培训,加强队伍建设。在认真组织参加区市县政务公开专题培训的基础上,积极邀请区市县政务公开主管部门的领导专家莅临我局开展全方位、多层次、手把手的培训指导,不断提升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2021年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已完成《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中的重点分工任务。
本报告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泾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nxjy.gov.cn)查阅或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泾源县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泾源县西苑路32号(邮政编码:756400,电话:0954-5011115;传真:0954-5011115;电子邮箱:czj501111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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