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泾源县公安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泾源县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不断健全工作机制、拓展公开渠道、规范公开内容、提升公开质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有力提升公开工作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为服务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泾源、法治泾源营造了良好舆论环境。
(一)主动公开。聚集机构职能、政策文件、工作动态、执法公开、政府服务等重点领域,构建“线上+线下”全方位公开新格局。线上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等专栏及我局“平安泾源”微信公众号、“平安泾源”抖音号、“泾源公安交警”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公众平台,共发布各类稿件550篇,其中原创稿件349篇,被人民公安报、人民法制网等中央级媒体转载刊发4篇,被区级新闻媒体转载刊发80篇,发布视频80条。线下通过政务服务大厅公示栏、警营开放日、“七进”活动等载体拓宽公开渠道,确保群众便捷获取权威信息,共接待咨询群众12000余人次,发放宣传册130000余份,各种防骗案件专用宣传彩页110000余份,受教育群众达170000余人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依申请公开。进一步优化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全流程工作机制。严格在规定时限内依法妥善处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确保答复内容合法、准确、规范。持续畅通申请渠道,为申请人提供便捷的指引和服务。本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制度,明确信息员、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三级审核责任机制,确保发布信息内容准确、表述规范、导向正确。定期对公开信息进行梳理核查,及时更新、废止失效信息。加强公开信息保密审查,严格执行“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原则,确保公开信息安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发挥网站主阵地作用,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优化信息分类,及时更新内容,提升群众体验。拓宽新媒体传播渠道,积极运用“平安泾源”微信公众号、“平安泾源”抖音号、“泾源公安交警”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传播平台,发布警务资讯、安全提示、预警信息,创新互动形式,增加传播效果。用好传统公开方式,通过政务服务大厅公示栏、警营开放日、“七进”活动等形式,多渠道公开信息,方便不同群体获取。
(五)监督保障。我局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内部督查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全方位监督机制,主动公开监督渠道,持续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指导,确保各项公开要求落实到位,推动公安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效、有力开展。本年度未出现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46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1081 | ||
行政强制 | 852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8.1375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 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 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 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泾源县公安局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要求,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新时期群众的新期望、新需求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一是公开内容精准性不足。部分领域受警务工作影响,公开内容尚显原则性,与群众的精细化信息需求存在一定差距。二是公开渠道协同性欠缺。政府网站与公安新媒体平台信息更新不同步,部分线下公开渠道维护不及时,信息实效性有待提升。三是队伍专业能力有待提升。部分科室队所工作人员公开意识不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政策理解不深,政策解读,依申请公开办理等业务能力需进一步加强。
我局针对存在的不足,从群众需要和依法行政的角度出发,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要求,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规范和工作规程,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一)聚焦需求导向,深化公开领域。针对群众和企业高度关注、涉及切身利益的公安交管、户政、出入境等业务,细化公开内容,加强政策精准解读和服务指引,推动公开内容更加具体、过程更加透明。
(二)聚焦渠道协同,构建公开矩阵。建立政府网站与公安政务新媒体信息同步发布运行机制,明确更新时限,加强乡镇派出所、政务服务大厅、警务站等线下平台建设,按期开展公开栏维护检查,打通信息公开“最后一公里”。
(三)聚焦能力提升,强化培训指导。加强对各警种部门、基层所队公安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培训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常态化、针对性培训,全局公安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得到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5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1.2025年,我局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管理,切实做好日常巡查与维护,确保政府网站和各类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认真落实保密审查和内容审核制度,按照规范流程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发布转载。
2.2025年,我局共答复12345平台群众咨询投诉问题328件,办结328件;12389平台15件,办结15件;信访局转送信访件8件,办结8件。
3.2025年,我局组织开展以“‘放管服’面对面,车驾管‘心连心’”为主题的“政府开放日”活动,邀请了社会各行各业的代表参加活动,使群众走进政府、靠近机关,进一步了解政府运行,监督政府工作,推动政府开放,促进政府透明,增进社会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
(二)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5年度泾源县公安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的申请,没有收取依申请公开费用。
(三)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泾源县公安局联系(地址:泾源县滨河路公安局业务技术大楼,邮编:756000,电话及传真号:0954-5013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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