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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源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6-01-23    来源:泾源县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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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泾源县林业和草原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511日至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泾源县林业和草原严格按照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推进落实,加强信息发布工作,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

2025泾源林业和草原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共24条,其中:行政处罚结果公开4条,部门预算5条,政府开放日4条,部门信息公开3条、公示公告8条。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严格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依法向申请人提供完整准确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2025,共收到依申请公开0件,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加强对本部门信息的梳理,准确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信息,建立规范有序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严格按照工作部署,进一步规范信息管理,认真落实林草部门职责,切实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林下经济补贴林草部门承担的重要领域信息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效运行,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我局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按照公开、透明、准确的原则,规范信息的采集,审核和发布流程,加强平台运营日常管理,规范信息发布程序,保障了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监督保障。

一是强化政务公开任务落实,有效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二是压实各方责任,积极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质量的稳步提升。2025年泾源县林业和草原局未发生与政务公开相关的舆情。本年度未出现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2025年,县林草局扎实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水平得到了一定的提升,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对信息更新工作重视不够,对更新时限要求认识不足,缺乏主动更新意识,未充分认识到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窗口的重要性。二是信息制作规范性不足,部分文稿固定搭配使用不够精准,存在用词不当现象;文字表述偶有疏漏,个别内容出现错字或语病;信息公开中有时会出现人员身份证号等不宜公开的内容,信息的严谨性与准确性仍需加强。

(二)改进措施。针对存在问题,县林草局将继续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方式方法,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压实主体责任。提高对网站作为 “第一公开平台” 重要性的认识。建立健全信息更新长效机制,严格执行更新时限要求,强化主动公开意识,杜绝推诿拖延,确保信息发布的及时性与时效性。二是严抓审核把关,提升发布质量。严格落实信息发布 “三审三校” 制度,重点加强对公文固定搭配、用词规范性及文字表述及公开内容的审核力度,对错字、语病及不宜公开的内容进行全面排查与修正确保信息内容严谨、准确、规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5年政务公开要点落实情况

2025年,我局通过泾县人民政府网站等渠道,及时发布信息,方便群众查询、监督。

一是针对林下经济补助等群众关切的项目及时公示,让人民群众及时高效的了解林业和草原局的工作推进情况提高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晓率二是激发人民参与政府工作监督的积极性、主动性开展了“政府开放日”活动,邀请群众代表、职工代表、社区工作者等20余人走进林草局机关,增强群众对林草局工作的了解,进一步增强了林业和草原部门公信力、执行力,提高了群众满意度。三是深化公共财政事权信息公开,依法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将局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林场2024年部门决算及2025年部门预算均通过政务网站进行公开,持续推进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开。

(二)2025年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泾源县林业和草原局联系(地址:泾源县香水镇西苑路26号,邮编:756000,电话及传真号:0954-5011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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