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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源县司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29    来源:泾源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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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项目填报问题的解释》(国办公开办函〔2016〕20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有关文件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结合泾源县司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实际,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以来,泾源县司法局在县委和县政府坚强领导下,在县政府政务公开办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继续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将其作为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政府形象的重要举措来抓,增加了工作透明度,提高了行政效率,强化了行政监督,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主动公开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2021年泾源县司法局通过政府网站公开各类信息8条,其中部门信息公开目录类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依申请公开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泾源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规定,及时主动公开相关司法行政工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加强平台运营日常管理,规范信息发布程序,确定信息员,责任落实到人。二是严把信息审核关,坚持“三级”审核制度,每次公开的内容信息必须经分管领导进行初审,主要负责人审核把关,严防发生信息发布失信、泄密、侵犯个人隐私、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确保发布信息准确、权威、真实。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把政府信息公开纳入日常工作安排部署,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二是全面接受各级党委、政府以及人民群众的监督,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全年没有因部门信息不公开或公开不及时引起群众投诉,也没有因信息公开引起申请行政复议、提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县委和县政府的要求,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具体表现一是公开的规范化不高。公开信息少,结果信息少,过程信息公开少;二是对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的理解和把握不够,对各项政策的理解不能灵活运用,发布的政务信息质量还不高。针对存在问题,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将从两个方面抓好整改落实工作: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工作人员素质和业务水平;二是强化监督管理,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完善主动公开机制,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督管理制度,定岗定责,构建完善的政务公开机制,确保政务信息及时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2021年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已完成《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中的重点分工任务。

本报告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11日至202112月31,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泾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nxjy.gov.cn)查阅或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泾源县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泾源县发改局综合大楼二楼(邮政编码:756400,电话:0954-5670121;传真:0954-567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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