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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源县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29    来源:泾源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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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泾源县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我局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做到发布及时、分类科学、内容准确、格式美观,并严格做好发布审查工作,始终将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第一时间在网站发布重要政策、公开重大举措,落实专人负责,认真做好相关栏目的信息发布、维护工作。

(二)主动公开情况。县司法局始终坚持持续深化司法行政领域政府信息公开,重点依托“泾源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信息公开栏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5条。其中包括部门信息13条,公示公告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了政务公开职责分工,确定1名分管领导和1名政务公开专职工作人员,及时上报公开信息,让群众能够及时了解、知晓应急管理工作情况、进程,建立了局综合办公室牵头,各股室各负其责、分头落实的工作机制。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写作等业务技能的培训,完善政府网站安全保障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安全、高效开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在日常工作中,及时与县政务公开办公室对接,运行并维护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严格按照“泾源司法”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管理办法,保持公众号活跃度,每周发布信息至少一期,发布的信息真实、准确、时效。实行政务新媒体发布分级负责制,指定管理员作为政务新媒体发布的直接责任人,承担政务新媒体的日常信息发布。加强对政务新媒体发布内容的审核与监督。广泛发布以案释法、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工作动态等相关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完善内部信息审核发布管理相关制度,认真抓好本单位信息公开制度的组织实施,建立由综合办公室牵头,各所、办(室)、中心协调配合的信息发布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切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坚持责任倒查机制,对迟报、漏报、瞒报紧急重要信息的,纳入年终考核范畴。对不按规定遵守保密纪律,导致相关秘密信息泄露的,将严肃追究责任。2023年,我局不存在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个别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的共享与整合不足,信息公开工作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

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能力,充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我局从以下几点进行了改进: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让全体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强化教育培训力度,加强业务学习与交流,组织专人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活动,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对政策法规的理解和把握能力。三是持续深化主动公开,对社会关切、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加大政策解读力度,提高政策解读质量。协调各部门共同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持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已完泾源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中的任务分工。一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政策;在泾源县2023年“政策公开讲”系列访谈栏目拍摄法律援助法相关政策解读视频1期。二是细化公开内容,做好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在规定时限内及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2023年部门决算报告和2023年部门预算报告。三是于2023年9月28日举办“政府开放日”活动,邀请泾源县各单位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社会工作者参与,通过现场讲解、观看宣传片、座谈交流、填写意见建议征求表等环节,让人民群众更加全面、直观地了法律援助工作,让法律援助工作在社会监督中更加公开透明,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四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以社会关注度高,涉及公共利益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加强法律援助、行政复议、法治政府建设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把泾源县人民政府网站作为我局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和第一平台,在泾源县融媒体中心、泾源司法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和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司法行政行业法律法规政策。紧扣政策落地强化解读回应,着眼标准规范夯实公开基础,突出公开质效提升保障能力,着力提高司法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数量。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3年度泾源县司法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的申请,没有收取依申请公开费用。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泾源县司法局联系(地址:泾源县发改局大楼207办公室,邮编:756400,电话及传真号:0954-567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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