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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源县文化旅游广电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29    来源:泾源县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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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泾源县文化旅游广电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泾源县文化旅游广电局为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加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专人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的格局,有利地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及时发布文化旅游广电工作信息及工作动态、大型赛事活动等重要活动,及时通过各类信息平台进行及时发布,使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根据县委、县政府的要求,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按照组织健全、制度严密、标准统一、运作规范的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补充以及已公开内容的更新。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依托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全年累积公开信息70余条,落实本级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推进专项资金管理及预算执行情况公开,公开财政预决算10条;不断改进政策解读工作方式,创新解读形式,实现政策性文件“应解读尽解读”公开政策解读1篇;部门信息34条;公示公告7条;公共文化服务1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和办理流程,明确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及监督反馈等环节具体要求。2023年度,我局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依申请公开情况,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未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提升信息发布质量。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内容制作与把控,确保信息发布质量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强化保密意识。认真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严格坚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程序,建立健全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坚持“保密为先”的原则,正确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阶段性开展隐私、错敏词排查工作,确保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被公开,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目前我局仅保留微信公众号平台1个。2023年在微信公众号“泾源文旅”发布工作动态和宣传信息110余条,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服务群众、问政于民的优势,让群众了解更多文化旅游广电工作动态和文化旅游资讯。

(五)监督保障

我局对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对在政府网站公开内容严格审查把关,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原则,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确保不发生失、泄密问题。本年度未开展社会评议,无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不够,部分股室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到位,思想上缺乏重视,须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还不能完全做到主动、及时公开。二是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水平离上级提出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需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几方面着力改进:一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学习力度,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上级相关文件的学习,提高领导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重点做好涉群众切身利益等信息公开。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充分利用好政府网站这一平台,实现政务公开信息化,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和机关行政效能,为群众提高更加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一是全面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聚焦泾源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围绕生态文旅特色县、“1+3+X”特色产业发展体系及项目建设攻坚、产业发展升级等重点工作,在政策解读栏目及时公开了泾源县“十四五”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并进行政策解读。及时公开文化旅游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清单、抽查结果以及行政处罚决定信息。二是深度推进政府开放。2023年10月初,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设置答疑、座谈、体验、问卷调查等环节,安排领导干部现场解答、听取建议,有序引导社会公众参与社会管理和基层治理。三是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落实网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我局管理的新媒体账号有“泾源文旅”“泾源县图书馆”“泾源县文化馆”3个,均严格按照要求向网信部门进行备案。全年通过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300余篇信息,均按照“三审”制度对发布内容的保密性进行审查,坚决做好政务新媒体平台载体安全保密工作,未发生失、泄密事件,做到了“应公开、尽公开”的要求。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3年度泾源县文化旅游广电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的申请,没有收取依申请公开费用。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泾源县文化旅游广电局联系(地址:泾源县龙潭街“三馆一中心”4楼435室,邮编:756000,电话及传真号:0954-5679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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