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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源县文化旅游广电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6-01-23    来源:泾源县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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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泾源县文化旅游广电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511日至12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5年,我局借助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积极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全年累计公开信息83条。其中,严格落实本级政府及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推进专项资金管理与预算执行情况公开,共公开财政预算信息8条;文件与政策法规2条;行政权力运行12条;公共文化服务相关信息公开32条;部门信息24条;“政府开放日”相关信息5条。

(二)依申请公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我局进一步规范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与办理流程,对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都明确了具体要求。2025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因此无依申请公开事项,也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更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在政府信息管理过程中,我局认真落实信息发布审核要求,通过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来加强信息发布审查。在信息发布前,严格执行内容审核,填写《各部门三级审核登记表》,并经过相关领导审批,以确保信息的真实与准确。对于已发布的信息,安排专人定期检查,及时整改发现的时效、表述或链接错误等问题,实现信息的动态维护与管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当前,我局已开通小红书、抖音、微信公众号信息公开平台。2025年,在微信公众号“泾源文旅”累计发布工作动态和宣传信息140条,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在服务群众、问政于民方面的优势,使群众能够及时了解更多文化旅游广电工作动态以及丰富的文化旅游资讯。

(五)监督保障

我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聚焦监督保障核心任务,扎实推进相关工作。工作考核方面,建立责任体系,明确责任分工,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年度重点工作。配备专人负责日常事务,确保各项要求落地见效。社会评议方面,通过政府网站、“泾源文旅”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拓宽公开渠道,主动公开文化旅游广电领域政策文件、监管执法、公共文化服务等重点信息,畅通咨询反馈渠道,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评议。责任追究方面,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和保密审查制度,坚守“先审查、后公开”原则,常态化开展信息公开专项自查与问题整改,本年度未出现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行为,无相关责任追究情况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存在问题:一是重点业务领域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与全面性有待加强。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与实施情况等群众关切领域的主动公开信息较少;二是政策解读与公众互动的深度不足。日常工作中对文旅相关政策文件的背景、依据及影响的解读信息发布不多,与公众的常态化、实质性互动渠道仍有拓展空间;三是部分公开内容的可读性和服务性有待提升。部分信息以公告、决定等文件形式直接发布,对于非专业公众而言理解门槛较高,未能完全转化为便于群众获取和使用的服务信息。

改进措施:一是细化并落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清单。明确财政资金、项目建设、公共服务等领域信息的公开要素、时限与责任主体,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二是丰富政策解读与公众参与形式。在持续开展“政府开放日”等活动的基础上,可尝试采用图表、案例、短视频等通俗形式解读专业政策,并探索利用新媒体平台建立常态化的意见征集与反馈机制;三是增强信息公开的服务导向。对行政许可、执法公示等信息,在公布结果的同时,可配套提供清晰的办事指南、常见问题解答及咨询渠道,将政务公开与便民服务更紧密地结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5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一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面深化。严格遵循《泾源县文化旅游广电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通过县人民政府官网主渠道,常态化公开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财政预决算及业务动态。年内,围绕“加快建设生态休闲文旅特色县”等中心工作,及时发布文旅活动、项目建设及工作进展。同时,全面落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结果“双公示”制度,按月公示娱乐经营许可证信息,定期公开行政处罚决定,强化市场监管透明度。

二是政府开放深度推进。20259月成功举办政府开放日活动,活动精心设置答疑、座谈、体验、问卷调查等多个环节,安排领导干部在现场为群众答疑解惑,广泛听取各方建议,有效引导社会公众有序参与社会管理和基层治理,增强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与信任。

三是加强队伍与能力建设。针对政务公开工作政策性、专业性强的特点,我局将业务培训常态化。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开展政策学习,重点围绕新条例解读、依申请公开实务、政策解读技巧、网站栏目维护规范以及保密审查要求等进行系统学习。有效提升了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实操能力,为政务公开工作的高质量开展提供了坚实的人才支撑。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5年泾源县文化旅游广电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的申请,没有收取依申请公开费用。

(三)联系方式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泾源县文化旅游广电局联系。(地址:泾源县龙潭西街“三馆一中心”四楼,邮编:756400,电话及传真号:0954-5679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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