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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源县2026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日期:2026-02-12    来源:泾源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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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土地市场宏观调控,依法公开、透明、有序供应土地,促进土地资源在空间上的合理配置和集约高效利用,保障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用地需求。根据自然资源部相关文件及区、市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编制了《泾源县2026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对2026年度可供应的建设用地规模、结构、布局和时序做出科学安排与预先部署,落实最严格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加强土地宏观调控,优化资源配置,稳定市场预期,优先保障重大基础设施、民生工程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用地,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计划编制的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坚持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土地,按照统筹保护资源、保持发展、保障民生的基本要求,落实差异化土地供应政策,合理安排土地供应结构、布局和时序,实行统筹存量和增量的综合供地模式,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积极盘活利用存量土地,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的战略引领和刚性约束作用,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以科学的土地供应计划引导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总量控制与节约集约利用原则。格控制建设用地供应总量和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合理安排土地投放的数量和节奏,深入挖掘用地潜力,优先利用存量和闲置土地,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大力推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改善建设用地结构、布局,提高土地配置和利用效率,推动土地利用方式从“增量扩张”向“存量提质”转变。

2.坚持城乡统筹和区域协调发展原则。坚持区域协调,统筹城乡发展,落实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区域功能定位,通过对中心城区、重点功能区、乡镇和农村实施差异化的土地供应策略,引导人口、产业和经济活动在城乡空间内合理分布,重塑城乡空间,补齐发展短板,以土地资源激活发展动能,推动实现区域联动发展和全域高质量发展。

3.坚持优化布局和优先保障原则。持续优化土地供应空间布局,优先保障国家、自治区重点建设项目和我县基础设施、民生工程、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项目用地需要,合理确定城镇村建设新增用地。落实国家产业政策,支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项目用地。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规划和市场准入标准的项目,不予供地。

4.坚持供需平衡和市场调控原则。深入调研市场,科学预测未来需求,提高建设用地供应的精准性,达到供需平衡。充分发挥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根据农用地转用、存量土地盘活情况,结合近几年土地供应、房屋销售等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安排土地供应计划,提升土地资源配置效率。

5.坚持规范可行和持续利用原则。严格执行国家供地政策和产业政策,自然资源、发改、住建、交通等部门要紧密协作,共同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和用地服务保障。同时,土地利用必须兼顾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的协调统一,在可持续理论的指导下建立评估调整机制,以应对实际情况的变化,实现可持续利用。

二、计划指标

(一)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总量

1.2026年度泾源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81.6公顷(1224亩)以内,其中存量国有土地11.73公顷(176亩),新增国有建设用地69.8666公顷(折合1048亩),其中:国家和自治区重点基础设施用地30公顷(450亩)、县域基础设施项目34.2535公顷(513.8亩)、其他项目5.6131公顷(84.2亩)。

2.2026年度泾源县集体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6.6667公顷(100亩)以内,其中新增建设用地6.6667公顷(100亩)。

以上两项用地总量为88.2667(1324亩),其中存量建设用地11.73公顷(176亩),新增建设用地76.5333公顷(1148亩)。

(二)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结构

为优化土地供应结构,对不同用途的土地供应安排如下:

1.2026年度泾源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5.334公顷(80亩),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34公顷(510亩);国家和自治区重点基础设施用地30公顷(450亩);新能源建设用地2公顷(30亩);住宅用地2公顷(30亩),其中普通商品房2公顷(30亩)。

2.2026年度泾源县集体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公共管理及个人住宅项目6.6667公顷(100亩)。

三、政策导向

(一)促进集约节约利用。一是严格保护耕地,落实“占补平衡”,从严控制新增建设用地供应,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二是强化用地标准,严格执行国家各类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标准,提高产业用地投资强度、产出效益,鼓励建设多层标准厂房,促进土地高效利用。三是盘活存量土地,加大“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和闲置土地处置力度,提升土地利用效率。

(二)优化国土空间布局。落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加强土地供应区域分类指导,统筹安排不同功能区块的土地供应,优先保障重大区域性基础设施和符合功能定位的重点产业用地,引导工业向园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产业合理布局,促进城乡融合和区域协调发展。

(三)发挥市场配置作用。深化土地市场改革,探索“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弹性供地方式,提高土地资源配置效率。坚持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严格按照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严禁在出让文件中设置影响公平、公正的限制性条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

(四)优化土地供应结构。优先保障民生项目、重大基础设施、战略性新兴产业用地,合理调整和优化住宅用地供应结构,增加普通商品房和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满足不同群体的住房需求。通过优化供应结构,将土地资源精准配置到经济社会发展最急需、最关键的领域,保障高质量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组织与协同机制。建立由政府主导,发改、财政、自然资源、住建交通及各乡镇等多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及建设用地供应各环节责任主体,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协调解决计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落实各相关部门共同责任,及时总结评价计划实施绩效,定期向县政府报告年度土地供应计划执行情况,协同推进计划组织实施。

(二)加强动态管理与调整。对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实行动态跟踪管理,对计划编制、土地供应、开发建设、竣工验收全过程严密监管,确保项目按计划推进。定期分析计划执行情况,如有因土地市场调控政策变化等确需调整供应计划的,按照“计划严格执行、调整服从程序”的原则,由县自然资源局提出调整方案,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赋予计划刚性约束和弹性实施。

(三)强化政策引导与约束。  全面推行“标准地”出让,将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亩均税收、环保要求等控制性指标作为土地供应的前置条件,推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严格执行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地块信息、出让结果、履约状况等全流程信息公开制度,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发布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信息及每季度计划执行情况,增强市场透明度,稳定社会预期,接受公众监督。

(四)优化营商环境与服务。持续提升审批服务质效,力推“交地即交证、交地即开工”高效服务模式,对重点项目实行“提前介入、专人指导、全程帮办”,设立审批“绿色通道”,简化流程、压缩时限;推行灵活的供地方式,如租赁、弹性年期出让等,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通过优化服务流程与创新供应模式双向发力,全面提升审批效率,加快项目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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