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印发《关于做好泾源县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关资料报送的通知》(泾法办函[2022]1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治政府建设重要论述。一是深入学习,指导工作实践。我局结合每周一五例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形式,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治政府建设重要论述,准确理解精神实质,加强与水行政执法工作有机结合,为贯彻落实提供基础。二是履职尽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成立了泾源县水务局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同时修订完善了工作方案,全力推进法治建设,将法治政府建设列为我局一项重要工作。
(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通过在政府网站、办公楼公示栏等场所,公开水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和执法流程、服务指南等信息,明确行政执法事项名称、依据受理机构、审批机构、优惠政策、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监督方式、责任追究、救济渠道、办公时间、办公地址、办公电话等内容,方便群众办事;二是现场执法表明身份同时出具执法文书,告知行政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现场对做好说明解释工作;明确公示结果,按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行政执法决定、行政检查情况等执法结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三是严格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执法全过程使用音像记录,对现场检查、随机抽查、调查取证、证据保全、听证、文书送达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影像记录,同时推行执法文书电子化,明确执法案卷标准,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四是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作出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律文书须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做出决定,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都符合规定,守住法律底线。
(三)规范水事违法行为督查。我局主要开展了涉河建设非法取水、非法采砂、非法弃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违法违规、破坏水利工程和水文设施等违法行为的排查整治执法行动同时结合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摸排关于水政执法涉黑涉恶线索等,今年共处理4项行政检查事项,加大对重点水利领域执法,有效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保障。根据三定方案,我局取得行政执法证的人员19名,执法装备有摄像机1台、照相机1台、执法记录仪2台,主要负责全县水资源管理、水法律法规宣教、日常巡查和水事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等工作。
(五)着重开展执法任务。一是大力开展水法治宣传教育。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减灾防灾日”、“法律大赶集”为契机,充分利用“七五”普法法治建设平台,积极组织开展水法规宣传,同时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集中宣传周活动,通过在县域范围内人口密集区悬挂宣传条幅、设立宣传咨询台、组织宣传车辆在县城及乡镇巡回宣传,在沿途乡镇发放宣传资料的形式,全面提升了群众对水环境保护的意识。二是河湖“清四乱”完成情况,印发《开展全县河湖“清四乱”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全面推行“河长+警长+检察长”工作机制,联合开展河湖“四乱”问题专项整治3次,目前未发现问题。
(六)2021年度水资源取水工程(设施)核查登记整改提升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我县现有取水工程(设施)35个,截至目前已整改完成销号5个,专项整治行动于4月28日全部整改完毕。
(七)行政许可情况:2021年行政许可申请数量共13个,均已办理取水许可证。
二、存在问题
一是水政执法队伍力量薄弱,执法经费较少,有待加强。二是宣传力度有待加强,乡、镇、村对规范取水涉水意识不够。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定期组织水政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与水平;二是加强落实执法装备配置和工作经费;三是不断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水平;四是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五是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今后,将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三项制度”,强化自检督查,按照“三项制度”的要求做好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每月至少开展联合督查1次,依法查处超标偷排、非法采砂、非法取水等突出问题,全面整治垃圾、污水随意倾倒现象;充分发挥县河长办组织协调、分办督办的作用,完善河长统领、水利牵头、部门配合的联防联控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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