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目录 > 法治政府建设
泾河源镇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日期:2022-03-18    来源:泾源县泾河源镇人民政府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县委依法治县办的悉心指导下,我镇法治建设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统一领导,紧紧围绕县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县、加快法治建设的总体部署,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措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现将我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作以简要汇报:

一、工作进展及成效

(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我镇严格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文件要求,成立我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任副组长,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综合办、党建办、综治中心、司法所及各村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组织、协调、推进全镇法治建设工作。严格执行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原则,确保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发布工作规范有序。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党规党纪的刚性约束。

(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及有关工作要求,我镇全面梳理权力行政审批事项,制定办理指南、办事流程图,建立了事中事后管理制度、限时办结制、公开承诺制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不断加强培训教育,干部思想观念大为改观,牢固树立了“管理就是服务”的理念,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大大增强,精神面貌、敬业精神有了极大提高。目前,我镇民生服务中心设立窗口8个、工作人员11人。纸质材料摆放于民生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负责对服务对象进行相关政策的解释,综治中心、司法所负责接待群众信访工作,保障了群众的服务需求。与此同时,各村推行“六到家门口服务”建设综合服务站,将43项政务服务权限下放村级办理,让群众在家门口体验到不出村也能办成事的便利实现了人员下沉,重心下移,把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三)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我镇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归口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领导包案调处责任制和“日摸排、周报告、月例会、季联席、年督查考核”的工作制度,排查一起,化解一起,同时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摆上议事日程,和全镇工作一起谋划。积极与司法所、法庭、派出所等政法单位协调,形成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注重加强与农业、妇联、水利、民政等业务口的协调配合,积极推动信息联通、工作联动和矛盾纠纷的联排、联防、联调,形成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强大合力,同时,积极整合各方面调解资源,实现“诉调对接”、“访调对接”,努力做到社会矛盾纠纷“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去年,全镇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72起,涉及婚姻家庭、地界纠纷、金融借贷、土地资源权属等,全部化解完毕,化解率为100%。

(四)广泛开展法治宣传,落实依法行政各项制度。结合普法重点、普法难点和普法关注点,分类实施普法宣传教育,实现普法教育覆盖全镇、覆盖全民。一是针对领导干部,实行学法用法与考法用法相结合的法治宣传。把干部学法放在重要位置,通过镇党委会议、党委中心组集体学习、每周一五干部例会学习法律法规,组织机关干部测试考法,并把考试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促进机关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主动学法、认真学法。二是针对民生关注点,实行日常宣传和主题宣传相结合。针对群众关注的民生难点,结合“3.8妇女维权周”、“3.15消费者维权日”、“6.26禁宣传日”、“12.4宪法宣传日”等契机,采取现场解答,传单宣传、口袋书等方式,让法治观念入脑入心。

(五)大力推进基层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自我镇召开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动员会后,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并上报改革方案,完成“五办四中心”挂牌、办公设施设备配备及转隶人员岗位安排承接并完善公布“五项清单”,制定“五办四中心”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工作制度等。目前,“五办四中心”按新机制新职责运行统一指挥平台搭建完成,实现“多网合一”,我镇23名符合条件的干部均申请了行政执法证件考试,政府名义有序开展行政综合执法工作。

下一步,我镇将进一步加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健全行政执法机构及人员配备;二是继续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能力,切实保障合法权益;三是大力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宣传,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氛围。四是进一步完善“三项制度”,学习先进典型经验,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行政执法法制审核的内容、范围、方式,规范执法制度建设,保障行政执法的合法性和执法行为规范性。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