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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源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日期:2022-03-16    来源:泾源县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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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按照要求,现将乡村振兴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2021年以来,我局积极开展“党史学习教育”通过“一五”学习等专题学习,传达会议精神、部署贯彻落实。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来宁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区市有关乡村振兴安排部署,严格落实“四个不摘”、强化“四个衔接”,切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强化科学理论武装,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宣传、宣讲,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疫情防控有关文件精神,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加强党的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建设,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推进法制建设工作。

(二)扎实推动贯彻落实《乡村振兴促进法》。自《乡村振兴促进法》颁布施行以来,我局始终坚持把学习贯彻《乡村振兴促进法》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在“一·五”会议上进行了专题传达学习,为贯彻落实好《乡村振兴促进法》,我们坚持以“巩固成果守底线”为目标,紧盯增加群众收入这个关键,抓好有效衔接这个重点,认真落实“四个不摘”、切实抓好“四个衔接”、深入推进“四大提升行动”,精心实施“五大工程”,着力实现在巩固中振兴,在振兴中巩固。先后印发《乡村振兴促进法》宣传读本5000本、宣传册20000份,制定周密学习计划,采取集中讲座、进村入户宣讲、发放宣传本(册)等形式进行学习宣讲,使其入脑入心,成为县乡村各级干部坚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引导全县干部群众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区、市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准确把握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的基本内涵和要求。

(三)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我局目前只向群众出具“建档立卡证明”,用于建档立卡群众就医、就学除此之外无其他证明,且到我局办事业无需任何证明,只需携带有效证件,无“奇葩证明”,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取消,不存在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任何方式设置变相行政许可事项。无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无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以及收费一律取消,无任何收费项目。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政务诚信建设,用法治打破行业垄断和地方保护,打通经济循环堵点。

(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我局全面落实合法性审查有关规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增加法律法规外的行政权力或者减少职责,不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不违法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义务。提高公众参与度,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其余需公开的规章草案一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及时对其他已不符合最新规章或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健全完善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的制度机制,实行政务公开清单管理,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

(五)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我局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健全完善本地区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除依法应当保密外,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全部公开,及时修订完善了《党组工作规则》《三重一大管理制度》,畅通公众参与公共决策渠道,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制定并公布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向社会公开,并动态调整。建立党政机关法律顾问,聘请宁夏善知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升和余楠为单位法律顾问,并在依法决策中发挥作用。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在集体讨论基础上做出决定。

(六)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我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预防性制度机制建设,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全面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更好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利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争议主渠道作用,全面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维护社会治安良好秩序,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体系、隐患风险防控体系,用法治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存在问题

今年以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标中央和区市要求以及人民期盼,还有一定差距。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有了全面加强,学法守法工作进一步增强,但是个别干部职工自我法治能力和素质还需进一步增强。

三、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坚决做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工作,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确保中央和区市党委、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切实巩固好脱贫攻坚成果,努力实现在巩固中振兴、在振兴中巩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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