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泾源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扎实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工作,统筹抓好法治政府建设,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开展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一是推动学习宣传走深走实。举办全县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2场次,县委理论中心组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讨交流班2场次、开展有关法治建设专题学习12场次,发挥领导干部“头雁效应”。各乡镇、各部门采取理论中心组学习、开展专题交流等形式,围绕“十一个坚持”,推动学习贯彻走深走实,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开展宣传、宣讲,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法治思维,增强法治本领,锤炼党性修养,筑牢政治忠诚。二是推动贯彻落实有力有效。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效能考核、领导班子实绩考核,落实述职述法、法治督察等制度,形成依法治县工作推进体系。制定年度工作要点,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坚持常态化学法制度,先后4次传达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通知》,将指标分解到各单位,明确任务清单及时限要求。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三是推动问题解决落实落地。县委和县政府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对依法治县和法治政府建设作出批示,深入政法单位和重点执法部门开展调研,对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部门依法履行职能提出明确要求。县委和县政府分管领导适时召开协调会议、带头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行政执法及案卷评查,研究解决执法、司法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推动重点任务落实。
(二)加快职能转变,依法履行政府职能。一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按照全区“四级四同”标准,更新梳理事项1424项,乡镇公共服务事项123项,完成全县96个“家门口”服务站标准化建设。不断优化完善“163”审批服务系统,大力推行“一门、一窗、一网”通办。不断优化市场准入流程,全面推进“多证合一”,加强“电子证照”覆盖率,实现“线上一网一界面、线下一窗一表单”。实现“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服务。开展“三减一提升”活动。经过减时限、减流程、减材料“三减”后,将申请、受理、初审、审核、批准、发证6个环节减至受理、审批、发证3个环节;分别压减办事环节296个,压减申报材料325份,压减率分别为:减环节26.55%、减资料28.23%,审批事项办理提速72.25%,办事群众满意度为98%。严格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编制并公布《泾源县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共51项。二是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制定印发《泾源县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实施方案》《关于健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制度的实施方案》,建立“政银企”座谈会制度,实现了面对面交流,及时收集梳理企业经营、发展中存在问题,全年共梳理问题48条,已全部解决,累计新增减税降费967万元,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1141.05万元。通过召开“政银企”融资座谈会,充分发挥部门联合、机构联动、银企联手的协同作用,督促金融机构不断推进金融创新,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全县金融机构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达到16990万元,同比增加2100万元,增长14%。积极帮助企业与金融机构进行深入洽谈对接。建立了企业纾困基金,累计为5家企业落实纾困资金达到1564万元,切实减轻了民营企业负担。三是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制定印发《泾源县市场监管局关于做好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开展了部门联合抽查,2021年,根据各成员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了学校食堂、托幼机构、养老机构检查等联合检查1项,共抽取市场主体8个;开展了市场监管系统内部双随机检查,运用自治区双随机系统安排部署明码标价和收费行为检查、广告行为检查、商标使用行为检查、专利真实性检查、商标代理行为检查、企业年报抽查等17项双随机抽查任务,共抽取市场主体250户,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夏)全部公示。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提升行政决策水平。一是规范行政决策程序。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修订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常务会议工作规则,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贯穿于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2021年,公布政府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24件。二是严把合法性审查关口。凡提请以县政府或政府办名义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重大议题、拟以政府名义签发的重大项目协议,必须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未通过合法性审查的,一律不得提交会议审议、讨论。2021年,共审查公告19件、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9件、合同协议及一般性文件等62件。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加强合法性审核,落实“三统一”制度,2021年以来,审查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集中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按照“建立清理目录、开展集中清理、审核公布结果”三个步骤,审查规范性文件68件,废止、宣布失效48件,修改5件,继续保留12件。四是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县乡政府及县政府部门普遍设立法律顾问,培养公职律师6名,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经济合同论证等方面参谋助手作用。县乡政府及县政府部门法律顾问工代理诉讼案件108件,审查合同159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983次。
(四)加快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动乡镇及行政执法单位持续完善“三项制度”体系,统一公示行政执法信息,严把公示、记录、审核关键环节,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专项督查,督促行政执法单位在宁夏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录入案件276件。目前,全县行政执法主体39个,持证行政执法证件人员372人,五大执法领域89人完成第一批国家行政执法证件更换。2021年各行政执法单位共办理行政许可5440件,实施行政处罚17829件,行政强制73件,开展行政检查3057次,进行行政确认8701次。二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持续推进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等领域综合执法改革,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问题。加快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划转编制90名,组建综合执法办公室,举办行政执法专题培训班,编制乡镇综合执法事项清单,下放行政执法事项66项,制定《泾源县派驻机构纳入乡镇统一指挥协调工作机制(试行)》《泾源县乡镇与县直部门综合执法衔接配合和案件移送工作机制(试行)》等,规范乡镇开展行政执法活动。为全县7个乡镇申领罚没职权确认证,47名工作人员申领行政执法证件。三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举办法治政府建设、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操作使用、乡镇综合执法等专题培训3场次,对242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知识测试,组织182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全区行政执法证件考试。
(五)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一是完善行政权力运行监督机制。坚持县人大、政协领导、纪检监察机关和基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常态化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制度,重大事项提请县委常委会审定,认真执行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办理人大代表议案7件、意见建议78件,政协提案和社情民意53件,办复率100%。二是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坚持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2021年,全县通过各种公开渠道主动公开各类信息4194条。其中,政务动态类信息455条,公示公告469条,重点领域507条,行政许可、处罚结果公开142条,政府预决算公开41条。公众通过政府网站查询信息约49万余次。三是积极开展案卷评查工作。为提升执法部门办案质量,组织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对作出行政处罚的执法部门行政处罚案卷进行全面集中评查,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反馈,并督促各行政执法部门按照《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整改落实。
(六)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是强化纠纷调处解民忧。规范调解组织建设,举办调解员培训班9场次,培训380人次。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行动,排查调解各类矛盾纠纷308件,化解成功281件。推进司法所标准化建设,完善司法所业务用房功能,促进司法所依法行政、规范履职、优质服务。二是不断强化行政复议工作。推进行政复议改革,加强人员培训,提升工作能力。2021年收到行政复议申请7件,不予受理3件,撤回复议申请1件。办理完结3件,其中2件不属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作出不予受理决定,法定期限内办结率100%。三是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化“互联网+法律服务”,为全县96个行政村和3个社区采购配备共公共法律服务智能终端机。建立公共法律服务联席会议制度,保障律师值班补贴、村(社区)法律顾问、人民调解等经费,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实施法律援助惠民工程,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85件,办结281件,提供法律咨询723人次,办理公证180件。
(七)丰富宣传载体,普法工作成效不断提升。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六进”“五个一”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四清单一办法”,督促成员单位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完成万汇法治公园建设。开展各类宣传活动160余场次,举办法治讲座23次。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具体表现为:
一是依法行政水平还需提高。个别单位对法治建设重视程度不够,行政执法单位专业法制审核工作人员缺乏,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是法律人才紧缺,鼓励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各类培训需要进一步突出法治内涵,提高领导干部、执法人员的法治信仰、法治观念和规则意识。
三是依法决策程序还需完善。部分单位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不高,决策信息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不高,合法性审核还需强化。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不断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泾源。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学深悟透精神实质、实践要求,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坚持法治政府建设的正确方向。坚持依法治县、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泾源、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以建设高水平法治泾源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和自治区实施方案,明确总体目标,紧扣短板弱项,细化重点任务和落实措施。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依法履行政府职能。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为抓手,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
(三)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证照分离”“多证合一”,优化市场准入,保障民营企业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平公正参与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深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完善政务服务体系。
(四)不断深化行政执法改革。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健全完善制度体系,严把公示、记录、审核等关键环节,促进执法行为更加规范。用好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平台,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强执法装备保障,完善联合执法机制,确保上下协调、集中统一。
(五)提升依法行政决策水平。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规则》,规范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严格落实“三统一”制度和有效期制度,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六)加强行政权力监督制约。完善行政权力运行监督机制,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依法接受监察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和舆论监督,强化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全面深化政务公开,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加强队伍建设,落实保障措施,提升行政复议办案质量。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提高行政诉讼出庭应诉率和行政机关胜诉率。
(七)提升群众合法权益保障水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规范化综治中心建设,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规范群众诉求表达、权益保障通道。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行“1335”工作模式,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实施“八五”普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化“互联网+法治宣传”,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八)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法治工作人才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把政治素质高、具有法律专业、从事法治工作的人员充实到法治工作岗位,与法治建设的形势相适应。完善“委员会办公室统筹协调、协调小组归口推进、成员单位承办落实”的工作运行机制,加大法治建设督察考核,形成依法治县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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