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我局法制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的指导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依法行政为核心,以普法教育为先导,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强化市场监管执法监督为手段,以推进法治市场监管建设为目标,积极推进法制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不断开创法制工作新局面。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强化学习,建章立制。一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以及区、市、县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列入党组理论学习和干部职工“二五”学习重要内容。二是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书记认真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工作亲自部署,制定了法治建设年度重点任务并分解落实,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动法治建设工作;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为副组长,局各股(室)队、所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三是建立了党组书记点评法治工作机制,制定施行了《泾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法工作手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等行政执法方面的制度,切实履行部门法治主体责任。四是健全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聘请宁夏泾河律师事务所一名律师为我局法律顾问,截至目前,出具法律意见14份,我局全部采纳,通过法律顾问参与,切实把牢行政决策合法合规关,不断提升行政决策水平。
(二)全面落实,依法行政。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处罚案件公开率100%。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确保每件行政执法案件有记录、有案卷,保障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完整,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制定了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集体审理制度,明确了重大执法案件范围、审理程序、法制审核要求。二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度,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对普法事项进行了细化和分解,将具体普法任务落实到各股(室)队、所,落实到相关责任人。推动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形成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同时利用“3.15”“食品安全宣传周”“药品宣传周”“安全生产月”等集中宣传活动,运用我局微信公众号、执法监管微信群发布普法视频、文章等,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宣传。三是严格落实案件核审、听证、复议、应诉工作,不断强化执法办案的公开、公平、公正性,确保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和正确行使。近年来,我局所查办的各类行政违法案件实现了“零”复议,“零”诉讼的良好势态。四是完善企业守法诚信自律机制。开展行业领域企业诚信践诺活动,签订企业诚信经营承诺书,张贴在企业证照公示栏予以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建立经营异常企业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企业公示信息抽查等。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活动集中查处曝光一批不讲诚信、不守信誉的企业。五是严守安全底线,“三品一特”有效保障。深入开展食品、药品、重点工业产品、特种设备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保障“三品一特”安全。以“双创”工作为抓手,开展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专项整治,检查经营户4000余户次,督促完成风险隐患整改189处,共查办食品药品案件42件,罚款27.3万元。指导14家食品生产企业完善“一品一码”追溯体系,7家食品生产企业已投保。对193家食品销售者进行风险分级评定,督促5家超市建立进销货电子台账,备案食品701个。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文明餐桌”等专项整治,65家学校食堂全部实行“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589户餐饮单位全覆盖完成“明厨亮灶”。外卖平台入驻餐饮全部实行外卖餐食封签、无接触配送。建成阳光药店31家,占比94%。开展食品安全保障11次2600多人。完成食品药品抽检963批次。开展燃气相关产品、电动自行车、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等整治,对9家涉嫌销售不符合《产品质量法》的产品依法予以查处。加强计量监管,对7个乡镇11个基层卫生院的78台医用计量器具进行上门检定及校准。检查检测机构3家,抽查设备10台,对1家检测机构罚款1万元,约谈1家。完成重点产品抽检39批次。开展安全宣传28场次,召开安全生产暨消防工作例会4次,举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能力提升培训班1次,开展电梯应急救援演练38次。
(三)紧盯线索,查办案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在经营户证照公示栏、我局微信公众号等多渠道公示投诉举报电话。今年以来,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系列宣传活动,发送短信2.7万条,销毁假冒伪劣商品30余类约2吨价值5万余元。受理办结12315平台投诉举报18件,受理办结12345便民热线投诉举报137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9万元。2022年以来查办各类违法案件75件,办结74件,其中移送公安机关2件(立案1件,退回1件),罚没金额35.4万余元。守牢了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和产品质量“四个安全”底线。
二、存在的问题
由于我局人员严重不足,没有配备专职的法制审核人员,都是兼职履职,加之涉及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多达四百余部,不利于法制审核工作的高效开展,还需进一步加强专业培训,进一步提高法制审核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继续坚持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从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实际出发,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意识,坚持依法行政,强化执法监督,继续加大法治培训力度,提高基层执法人员的综合执法能力,打造一支“一专多能”的复合型执法队伍,以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安全为重点,聚焦主责全力维护市场秩序稳定,全面提升市场监管领域依法行政水平,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促进依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泾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30日
附件:
宁夏回族自治区2022年度行政执法数据统计表
报送单位:泾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30日
序号 | 执法 类别 | 行政执法数据 | |||||||||||||||
1 | 行政许可 | 申请数量 | 受理数量 | 许可数量 | 不予许可数量 | 撤销许可数量 | |||||||||||
95 | 95 | 95 | 0 | 0 | |||||||||||||
2 | 行政处罚 | 警告 | 罚款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责令停产停业 | 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其他行政处罚 | 合计 | |||||||||
99 | 65 | 36(3个为只没收财物,未罚款,33个有罚款) | 0 | 1 | 移送1 | 172 | |||||||||||
3 | 行政强制 | 行政强制措施 | 行政强制执行 | ||||||||||||||
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 扣押财物 | 冻结存款、汇款 | 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 划拨存款、汇款 | 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 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 代履行 | 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合计 | ||||||
0 | 50(案件办结后都解除了)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1(与前面加处罚款是同一个案件) | 51 | ||||||
4 | 行政征收征用 | 征收次数 | 征用次数 | 征收总金额 | |||||||||||||
0 | 0 | 0 | |||||||||||||||
5 | 行政收费 | 次数 | 收费总金额(万元) | ||||||||||||||
0 | 0 | ||||||||||||||||
6 | 行政确认 | 次数 | |||||||||||||||
0 | |||||||||||||||||
7 | 行政检查 | 次数 | |||||||||||||||
3513 | |||||||||||||||||
8 | 行政给付 | 次数 | 给付总金额(万元) | ||||||||||||||
0 | 0 | ||||||||||||||||
填表说明:
1.行政执法数据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数量。
2.行政许可中,“受理数量”“许可数量”“不予许可数量”“撤销许可数量”的统计范围是上述期间作出决定的数量。
3.行政处罚中,单处一个类别行政处罚的,计入相应的行政处罚类别;并处两种以上行政处罚的,按一件行政处罚计算,计入最重的行政处罚类别。
4.行政检查中,检查一个检查对象的,有完整、详细的检查记录,计为检查1次;无特定检查对象的巡查、巡逻,无完整、详细检查记录,检查后作出行政处罚等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均不计为检查次数。
5.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给付的统计范围是上述期间征收、收费、给付完毕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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