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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源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日期:2023-01-10    来源:泾源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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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建设法治政府,按照县委、县政府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部署,将全县医保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统筹推进新时代法治医保建设,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加强促进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法治保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的情况

一是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医疗保障工作实际有机结合起来。制定单位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总体工作方案,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全体干部职工会议等有效载体,组织党员、干部和职工学好用好《党的二十大文件汇编》《党的二十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二十大党章修正案学习问答》等辅导资料,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深刻领悟党的二十大报告体现的时代价值、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二是抓好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的二十大召开以后,我局立即组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通过集中学习和研讨,进一步增强领导班子对党的二十大中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政方针、战略部署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的理解。三是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列入我局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采取“集中+自学”“线上+线下”“研讨+感悟”等多种形式,引导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学、反复学、系统学,深刻领会报告的核心要义和思想精髓。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情况,有关推动落实的具体举措

我局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头等大事和首要政治任务,进一步打牢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政治基础、思想基础、理论基础。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和政治要件贯彻落实闭环机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会议和全体干部职工大会重要传达学习内容,广泛发动和组织党员干部通过集中学习、自主学习和线上学习等方式开展学习,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保证了政治学习落在实处,形成了讲学习、抓学习、自觉学习的好风气。同时,组织干部职工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开展学习,2022年,我局学法考试参加率和优秀率均达100%。

三、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运用法治思想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把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同时,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确保涉及医疗保障领域的各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取得较好成效。

四、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的情况,以及落实我省2022年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相关安排的情况

我局严格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宁夏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以及《医疗保障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等规定,通过全体干部职工大会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在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的同时,结合医保工作实际,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逐步健全制度体系,致力把依法行政理念贯穿于医疗保障工作始终,进一步推动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五、学习宣传贯彻新措施、新修订法律法规的情况

根据《2022年全市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组织开展2022年医保基金监督集中宣传月活动,大力宣传《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一是在全县35家定点医疗机构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织密基金监管网”和“贯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加强基金监管”等宣传标语,租赁彩屏宣传车到7个乡镇流动宣传,形成打击欺诈骗保的高压态势。二是派发相关宣传资料。我局共印医保宣传资料2.5,发放各类宣传品5万余份到我县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要求在医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两定医药机构宣传橱窗、医院门诊大厅、定点零售药店结算柜台处张贴及发放,有条件的医疗机构通过电子屏幕播放宣传动画,进一步提高广大参保人员对基金监管条例和打击欺诈骗保相关政策的知晓度。三是积极运用“媒体+宣传”方式进行宣传,在泾源县融媒体等线上渠道发布政策信息,动员各定点医院在公众号上积极推送宣传内容,强化宣传氛围,进一步提高专项宣传活动辐射范围,确保宣传效果落到实处。四是开展设点宣传。利用群众赶集的时间节点,在各镇开展设点宣传,通过现场发放宣传资料,回答群众问题,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五是在定点医疗机构组织召开2022年《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宣讲会 ,聘请律师为现场人员讲解《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要求相关人员,坚守红线、筑牢底线,自觉杜绝并纠正各类违规行为,确保我县医保基金使用合法合规,医保基金运行安全。  

六、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存在的不足和原因;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制定2022年度普法责任清单,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专题法制讲座制度》和《干部职工普法培训制度》等一系列普法工作制度,依法依规推进“谁执法谁普法”工作。

(二)依法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贯彻落实泾源县医疗保障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决定程序、实施情况后评价工作、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依法执行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100%覆盖,实现依法决策、科学决策。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深入推进“互联网+执法”。全面应用移动执法系统进行日常执法记录,切实提高医保基金监管执法精准化、规范化、智能化水平;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健全部门间监管协作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开展“全覆盖”执法检查,全面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2.做好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和协议管理数据信息报送工作。根据区市医疗保障局要求,我局加强工作统筹,做好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基金运行及审计监督子系统”的学习培训,定期报送月度报表(包括: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和协议处理工作情况汇总表、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整治行动情况汇总表)、季度报表—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要情表、年度报表—医疗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举报处理工作情况表,确保数据信息报送工作按要求落到实处。

3.督促医疗机构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根据区市医疗保障局要求我局制定了《泾源县2022年定点医疗机构自查自纠工作方案》,督查各定点医疗机构对2021年4月以来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所有医药服务行为和医药费用开展自查自纠,重点聚焦“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等欺诈骗保行为。

4.落实医保基金日常监管。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文件精神,在医院内显眼位置设置举报信箱,标明举报电话,让老百姓打击欺诈骗保行为“有路可循”,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引导群众参与各方参与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共同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截至2022年8月,我局尚未收到关于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举报信息。

5.开展医保基金专项整治工作。我局于4月份前后通过第三方购买服务的形式对35家定点医疗机构2022年4月以来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所有医药服务行为和医药费用进行检查,重点查处“假病人、假票据、假病情”以及高套分值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为。目前已完成招投标工作,下步将组织检查组人员到相关医疗机构开展检查。

6.全面落实“三项制度”。为预防执法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杜绝行政处罚的随意性,严格按照《泾源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的有关要求,通过政务网站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7.及时处理投诉举报。我局高度重视群众的诉求,坚持严格依法依规办事。2022年,共收到12345政府服务热线平台转办的工单4份,均按程序进行办理并及时向举报人作了答复,切实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2022年,我局行政复议案件数量为零。

(四)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

1.全面推动政务公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规定,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法公开政府机构职责与领导班子情况、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事项、业务工作动态等信息。2022年截至12月25日,共公开政府信息45条。

2.强化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始终将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作为改进工作方式、明确工作方向、推动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的有效举措,按照“集中部署、认真阅研、真诚沟通、吸收促进”的要求,积极主动、严肃认真进行办理。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五)进一步加强常态化安全宣传教育

一是及时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党群书苑党建、医疗保障、历史文化、法律法规、公文写作等各类书籍,以满足多层次、多领域党员的学习需求,鼓励干部职工开展自主学习,不断提升自身思想觉悟、法律意识和业务技能,进一步做到依法行政。二是动态更新机关单位办公楼宣传栏内容,增加法治政府宣传内容,提升法治宣传氛围。三是定期组织学法活动。通过全体干部职工大会集中学习、实地参观学习等方式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

(六)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1.法制机构不够完善、专业人员配备不足。由于市医保局在11月刚刚获批成立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因此各县区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尚未能按要求成立,也未能成立专门的法制机构,目前我局基金监管部门工作人员仅有2人,既要开展基金监管工作,又要兼顾单位其他事宜,人员较为缺乏,基金监管专业力量薄弱,基金监管专业人才缺乏,队伍建设与监管工作不匹配。

2.法治学习的深度广度有待提高。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最新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不够系统、全面,联系医保工作实际开展研讨、研究深度不够。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医保工作实际的广度还需要不断拓宽,与业务工作的高度融合需要持续强化。

(七)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1.组织专题学习活动。组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和局务会专题学习,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精神有机结合起来。采取“集中+自学”“线上+线下”“研讨+感悟”等多种形式,引导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学、反复学、系统学,深刻核心要义和思想精髓。

2.推动建立专门执法机构。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县委、县政府对接和沟通协调,寻求支持,严格按照市局要求在2023年7月1日同步成立泾源县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建立专业执法队伍,配齐各种专业的行政执法人员,确保医疗保障执法工作顺利开展。

3.持续加大普法宣传教育。要进一步完善普法制度机制,强化法治宣传社会效应,持续抓好宪法法律普及,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各项任务,认真组织开展2023年“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引导更多人关心关注医疗保障工作,让医保政策深入人心,推动医疗保障普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4.切实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严厉惩处欺诈骗保,尤其是医疗机构内外勾结的欺诈骗保行为。加强医保基金监管队伍建设,提升依法依规监管能力。扎实推进信用管理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医保信用信息,做到线索有迹可循,监管有规可依。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泾源县医疗保障局       

2022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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