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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日期:2023-01-10    来源:泾源县建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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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的精心指导下,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区、市、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较好地完成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在住建系统形成了良好法治建设工作格局

一、高度重视,健全组织领导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高度重视区、市、县法治政府建设部署要求,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与各项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各副局长为副组长,各队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泾源县住建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靠前指挥,亲自安排,亲自部署,形成了局党组统一领导,各队站所、法律顾问协同开展依法行政的工作机制全局上下以中央、自治区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规范执法为抓手,积极作为,探索创新,推进重大行政决策、信息公开、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强化行政监督问责,重点工作有序开展,各项常态化工作稳步扎实推进,

二、强化学习,增强行政能力

一是修订完善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结合“五”普法总体规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纳入中心组学习和干部职工学习计划,由局党组成员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研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把“十一个坚持”融入到法治建设的全过程、各方面,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牢固树立法治思维,进一步增强领导班子依法行政、依法决策能力和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方式推动工作、依法决策、解决问题的能力充分运用干部学习例会、党支部会议等有利时机,组织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宪法》《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民法典》法律论述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引导干部职工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切实增强依法行政意识。三是坚持常态化学法用法机制,积极选派干部职工参加区、市、县举办的各类行政执法培训,着力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四是以干部职工为主体,结合工作实际,不定期集中开展专题学法和法律业务学习培训,经常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和警示教育活动,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升干部职工依法办事能力水平。2022年度共开展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18次,开展法治专题讲座1次。

三、严格制度,恪守行政底线

(一)严格履行党组主要负责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局党组书记亲自把关拟定单位的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为全系统扎实开展法治建设工作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创造有利的工作条件

(二)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按照新修订的《泾源县住建局“三重一大”议事规则》,不断提升决策水平,对涉及的所有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要人员调整、大额资金支出全部提交党组会议,集体研究、集体审定、集体决策,充分发扬民主

(三)严格执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一是成立了泾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制审核领导小组,聘请了1名律师常年担任单位的法律顾问并纳入审核小组,对重大决策事项和重要行政执法活动进行把脉指导,防范决策风险。二是制定《泾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将泾源县集中供热锅炉房迁建项目(二期)、泾源县龙潭西街加油站拆迁改造项目、泾源县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并轨管理实施细则纳入清单之中

(四)依法制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一是严格执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宁政办发〔2019〕26号)和区市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有关要求,进一步明确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范围程序,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确保贯彻实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走样、不偏离二是制订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在局党组充分研究讨论和征求各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全部报请县法治办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出台的所有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2022年度共进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2件。同时,按照县委、县政府清理规范性文件要求,对已经超过时效、与国家大政方针、区市县各类文件不相符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及时清理整治

(五)优化服务,推进信息公开。一是严格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宁夏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网上公开行政执法主体、机构、职能、权责、执法人员、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公租房分配、城管执法等信息,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着力打造“阳光住建”2022年度共公开各类信息120余条二是严格执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结合执法工作实际,编制《泾源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明确音像记录的关键环节、记录方式以及应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场所。

四、健全机制,规范执法行为

(一)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全局领导干部始终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法律要求的坚决照做,法律禁止的坚决不做,全面履行监管服务职能。二是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体制,结合住建工作实际,根据住建局权责清单进一步压紧压实行政执法工作责任,明确责任站所、责任人、责任时限,并且针对住建领域监管职责要求,先后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工作制度,规范引导执法人员依法依规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三是全面推行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实行执法人员亮牌执法。积极组织执法人员统一参加行政执法考试,目前已有24名执法人员取得执法证;同时多方筹措资金,为泾源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各乡镇综合执法中队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设备,2022年度累积配备执法记录仪45台、照相机6台、DV5台、对讲机45部全面提升了执法能力和水平

(二)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对涉及诉讼案件无特殊情况由局主要领导出庭应诉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庭,及时指派分管领导和熟悉情况的工作人员出庭,自觉维护司法权威2022年以来,局主要领导出庭应诉案件16件,委托分管领导出庭应诉案件7件,每件均有法律顾问共同应诉二是积极支持配合人民法院审理执行工作对法院判决生效的法律文书,不找借口、不讲条件,克服重重困难坚决执行。2022以来我局已执行2件,已民事调解6件,民事判决2件,已庭前调解11件,已行政调解1件,已行政判决1件确保了各类案件依法执行到位,切实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推动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加强行政执法的考核与监督,局党组联合驻局纪检组,不定期对班子成员、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情况明查暗访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及时纠正、及时教育,从源头上预防和制止执法工作中的“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现象。每半年,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棚户区改造、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等站所行政执法情况进行一次“回头看”,查漏补缺,弥补不足。

五、法治政府建设中主要存在的不足

我局虽然在推进依法行政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全依法行政工作再上了一个新台阶,但也清楚地认识到我局的依法行政工作也存在一些亟待改善的地方,与上级的要求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一是队伍建设滞后。个别同志的法制观念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对如何依法依规依程序开展行政执法的认识还不够。大多数行政执法人员没有受过系统专业的法律教育,自身的法律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还不能适应依法行政的要求,队伍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法治政府宣传还不够。虽然我局配合参加了相关的法治政府宣传活动,但是宣传力度还不够,对本行业本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不到位,群众知晓率还不足。群众法治意识滞后。主要表现为基层群众的法治意识较为淡薄,主动学法、懂法、依法的意识不高,也普遍存在法不责众的心态,使有时行政执法行为受到不同程度的干扰。

六、下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措施

针对存在问题,我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克服改进,采取更加切实可行的措施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推动法治政府和依法行政建设深入开展,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快速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大局。

(一)持续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发挥风险评估功能,规范材料归档制度,做好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编制和发布,提高决策过程科学性、决策程序正当性和专家论证质量,加强部门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

(二)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规定》《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全面推行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持续加强住建系统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提高住建部门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加大对各类违法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

(三)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落实公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惩治和预防腐败、防止利益冲突等要求,深化廉政风险防控。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内部监督。

(四)全面提升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管理,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台账和动态管理机制,深入推动领导干部专题学法制度化、长效化,大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水平。

(五)强化法制宣教。继续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的学习领会贯彻落实,进一步深化对依法行政的思想认识、努力用法治思想和法治思维武装头脑,坚持用法治工作方式干事创业,传递法治建设正能量,不断推动我局各项法治工作全面深入发展。



泾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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