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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源县水务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日期:2022-12-28    来源:泾源县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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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关于做好泾源县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关资料报送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就我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行政执法领域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一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作为局党组会议、中心组学习例会、一五干部职工学习例会重要学习内容,准确理解精神实质,加深与水行政执法工作有机结合,为贯彻落实提供基础,重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一规划两纲要”及自治区“一规划两方案”,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开展要义讲解、交流研讨,推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走深走实,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等权威读本的宣传普及。二是用好宁夏干部网络教育培训学院等平台,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自主学习和集中学习教育。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情况。我局2022年开展了取水口专项整治行动,完成整改销号,计量设施安装率100%。充分发挥三级河长职能,加强巡河员管理考核,全面推行“河长+警长+检察长”工作机制,联合开展河湖“四乱”问题专项整治,构建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跨部门跨区域执法联动响应协作机制。2021年度水资源管理,取水工程(设施)核查登记整改提升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我县现有取水工程(设施)35处,“互联网+人饮”合并为3处,农业灌溉12处,其他5处,均已完成计量设施安装取水许可证办理,水资源税进入常态化管理,截至目前已整改完成销号,专项整治行动全部整改完毕,2022年全部进入常态化管理。我局主要开展涉河建设非法取水、非法采砂、非法弃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违法违规、破坏水利工程和水文设施等违法行为的排查整治执法行动,加大对重点水利领域执法,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有效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统一行政执法案卷、文书基本标准,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案卷、文书规范化水平。一是现场执法表明身份同时出具执法文书,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现场对当事人做好说明解释工作;明确公示结果,按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行政执法决定、行政检查情况等执法结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二是严格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执法全过程使用音像记录,对现场检查、随机抽查、调查取证、证据保全、听证、文书送达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影像记录,同时推行执法文书电子化,明确执法案卷标准,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情况。一是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健全审核制度。完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落实审核主体,按要求配备和充实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法制审核人员,确保法制审核人员数量能够满足工作需要。建立法制审核人员定期培训制度,不断提高法制审核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 细化审核程序,根据工作实际,分执法类别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明确法制审核送审材料,规范审核程序、审核载体、时限要求、法制审核意见与拟处理意见不一致的协调决策机制、责任追究机制等事项,规范法制审核行为。 二是完善公众参与机制严格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讨论工作规则(试行)》,提高决策水平,对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等方面可能造成不利影响的,深入开展风险评估。2021年以来推动泾源县“互联网+城乡供水”项目特许经营,编制“两评一案”并进行审查等。我局实施的项目设计均要落实论证评价审查咨询等审查。办理取水许可证严格要求水资源专家论证报告,核实取水许可综合评价。三是我局聘任公职律师1名。支持引导公职律师参与重大决策制定、重点工作推进、重要合同签订,对重大事项、重大决策以及事关群众利益的行政行为,从源头上加强法律审查、论证,重大复杂疑难法律事务由公职律师协助进行研究。明确了负责本单位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工作机构共5人,由聘任公职律师、行政执法站所负责人、局办公室主任、分管领导、主要负责人逐级审核。

(五)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情况。一是定期开展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积极参加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水利部门组织的执法业务培训,推行“互联网+培训”、案例教学等多种培训方式,不断提高法制审核人员的法律素养,强化执法人员能力。二是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通过门户网站,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要主动表明身份。 二是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要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明确行政执法主体、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管理。 三是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须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都合法适当,守住法律底线。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情况。我局健全了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制度,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强化专门监督,完善了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定期填报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系统。全面推行政务公开,通过在政府网站、办公楼公示栏等场所,公开水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和执法流程、服务指南等信息,明确行政执法事项名称、依据受理机构、审批机构、优惠政策、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监督方式、责任追究、救济渠道、办公时间、办公地址、办公电话等内容,方便群众办事。

(七)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情况。健全了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加强和改进了行政应诉工作,积极全面认真应对行政诉讼案件,规范行政应诉行为,今年我局涉及的2起案件行政负责人均出庭应诉。持续推行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严格处理信访工作,积极应对信访问题,及时解决群众所需,做到应办尽办。

(八)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情况。2022年我局重点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强对水行政执法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考试提高法治政府建设认识。单位分管水行政工作领导及负责水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审批服务水利窗口负责人员培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政府建设;2022年全面做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实施;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发布、执行及清理;行政执法办案、水行政执法程序解读;公益诉讼;《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知识;行政执法系统培训;新行政处罚法宣传解读,提升水利系统执法人员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

(九)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情况。一是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履职尽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成立了泾源县水务局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同时修订完善了工作方案,全力推进法治建设,将法治政府建设列为我局一项重要工作。二是认真履行党组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制度,年初党组主要负责人向县委述法1次,向县委、县政府和区市水利部门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对今年的重大项目和《泾源县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规划》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后,向社会公布。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系统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任务有差距。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不够深入,落实各项制度还不够有力、不够规范严谨,需要进一步加强学习,加强培训,提高认识。二是行政执法巡察有待加强。当前我局承担工作任务较为繁重,项目建设、乡村振兴、用水权改革等工作投入人员精力多,水政执法巡察频次较少,存在薄弱环节。水政执法队伍力量薄弱、执法经费较少、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培训有待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提高。三是法治宣传工作还不够扎实。宣传力度有待加强,乡、镇、村对规范取水涉水意识不够。对全县各村开展《水法》等法律法规条例的系统宣传讲解较少,群众对《水法》等法律法规条例的知晓率不够,自觉守法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下一步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印发的《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一是以整改工作为抓手,为契机,严格对标对表中央要求,全面落实整改任务,做到问题清仓见底,补齐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短板和弱项,完善工作制度,形成长效工作机制,有力推动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上台阶,上水平。二是定期组织水政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与水平;加强落实执法装备配置和工作经费;三是不断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水平,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今后,将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三项制度”,强化自检督查,按照“三项制度”的要求做好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每月至少开展联合督查1次,依法查处超标偷排、非法采砂、非法取水等突出问题,全面整治垃圾、污水随意倾倒现象;充分发挥县河长办组织协调、分办督办的作用,完善河长统领、水利牵头、部门配合的联防控机制。

附件:宁夏回族自治区2022年度执法数据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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