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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源县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日期:2023-03-28    来源:泾源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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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以来,泾源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中央、自治区、固原市工作部署,着力抓好中央依法治国办和自治区依法治区办反馈问题整改,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纵深推进,取得积极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政治引领,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各方面一是深化学习宣传发挥领导干部“头雁效应”。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全县培训计划,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1场,县委常委会会议开展法治议题11次,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13次,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105场次,切实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组织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全面排查2020年11月以来有关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文件及学习、会议记录等,共排查7000余份,清理表述不规范记录、文件等12份,确保表述规范。为各单位征订发放《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读本300套,推动学习贯彻走深走实。二是推动贯彻落实。印发《泾源县法治政府建设任务清单(2022—2025)》,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效能考核、领导班子实绩考核。县委和政府分管领导分别带队对中央和自治区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导,推进整改落地落细。年初召开了述职述责述廉述法会议,开展现场述法,推动述法常态化。三是加强问题解决。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五第六次会议,及时安排部署中央依法治国办和自治区依法治区办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确保重点工作落实有力有序。县委和政府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对法治政府建设作出批示,对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部门依法履行职能提出明确要求。

  (二)坚持依法用权,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统筹谋划推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实现新突破。一是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在县人民政府网站设立“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专栏,督促乡(镇)、部门(单位)严格履行职责,7个乡(镇)、30个部门(单位)通过县人民政府网站“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专栏公示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全面自查权责清单制定管理情况,对现有的清单事项依法进行调整,全县政府部门新增事项49项,取消21项,划出6项,调整2项,变更217项,合并1项。二是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落实“四级四同”改革。按照全区“四级四同”标准,更新梳理泾源县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包含1420项。应进驻政务大厅38个单位,进驻37个单位,单位进驻率由原来的93.8%提高到97.36%,事项进驻率由原来的92.5%提高到98.07%,审批服务事项网办率稳定在85%以上。加快163审批平台投入运行,推行“一门、一窗、一网”通办。全县实现网上办事大厅、手机终端、实体窗口和“家门口”服务站“四位一体”申办模式建设。企业和群众在办事过程中,压减办理环节137个,压减申报材料142份,压减办理时限1207个工作日,压减率分别为:减环节23.87%、减资料21.68%,减时限25.81%。办事群众满意度保持在99.3%。完善12345统一热线服务系统,截至目前共受理2560件事项,已办结2451件,办结率96%三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秉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推进营商环境规范化、法治化。完善“两个一站式”机制,加快办理涉企案件,提升执行案件效率,审结各类合同纠纷案件1269件,维护市场公平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行企业开办全程网办,开办时限压缩至0.5个工作日;实行企业开办“零费用”为新开办企业首次刻制印章提供免费服务;推行企业经营范围全类登记,实行经营场所分离登记制度,放宽经营场所登记条件,推行“一址多照”“一照多址”“集群注册”。截至目前,市场准入共办理注册、变更、注销1151件,其中企业开办188件、个体开办292件、合作社开办13件。

(三)坚持完善机制,着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一是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坚持“立、改、废”原则,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公开发布等程序健全。二是提升行政决策水平。严格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规定》,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贯穿于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梳理制定全县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确定全县重大行政决策事项4件。严把合法性审核关口,审核以县人民政府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4件、重大行政决策2件、公告17件、其他一般文件及合同等40余件,提出法律决策意见3件。三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支持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制定、重点工作推进、重要合同签订,加强法律风险把控,及时纠正调整、堵塞漏洞。县乡政府及县政府部门聘请法律顾问32名,法律顾问审查合同、公告等15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服务210余次,开展法治讲座39次,应邀参加有关会议21次,发挥了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经济合同论证等方面的参谋助手作用,推动决策更加合法、科学。

(四)坚持职能管理,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效能。一是严把公示、记录、审核关键环节。督促各执法单位积极公布行政执法数据,2022年各行政执法单位共办理行政许可3655件,实施行政处罚21352件,行政强制75件,开展行政检查5893次,进行行政确认802次,已全部公开。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编制《事项清单》、《目录清单》,成立法制审核机构,明确法制审核人员,促进公正文明执法。组织各执法单位积极参加全区法治政府建设课堂3场次,利用法治督察对各执法单位和乡镇执法人员进行指导,督促各执法单位进一步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开展法治教育培训41场次,不断提高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执法能力,推动执法规范化。三是开展乡镇行政执法改革评估。对照《乡镇机构改革评估任务清单》,对各乡镇9项有关行政执法指标逐一评估,严格抓好整改,规范乡镇行政执法活动。四是开展“工勤人员执法”问题专项整治对全县各行政执法单位持证人员进行全面核查,核查出工勤人员14名,已全部清理组织更换国家统一样式执法证件,换证305个。组织各单位优化行政执法人员结构,调整充实18名符合条件的优秀年轻干部到行政执法岗位上。

(五)坚持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一是完善行政权力运行监督机制。坚持县人大、政协领导、纪检监察机关和基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常态化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制度,重大事项提请县委常委会审定,认真执行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2022年,泾源县人民政府共承办政协泾源县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政协委员提案和社情民意59件,其中重点提案7件、其他提案32件、社情民意20件,目前,所有提案和社情民意均已办复完毕,办复率100%。二是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坚持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2022年,全县通过各种公开渠道主动公开各类信息4816条。其中,政务动态类信息730条,公示公告425条,重点领域301条,行政许可、处罚结果公开151条,政府预决算公开107条。公众通过政府网站查询信息约70余万次。是主动加强内部层级监督。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范性文件管理、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三项制度”等工作列入政府督查内容,分别对各乡镇、县直部门及执法大队进行了全面督察,并将督查发现的问题以清单的形式向各责任单位反馈。四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积极推广运用宁夏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创新推进“互联网+”监管形式,不断丰富线上监管载体,进一步规范执法流程,确保行政执法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截至目前共开展“双随机”抽查市场主体296户,检查结果均通过宁夏“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平台和泾源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公示率达100%。

(六)坚持多元共治,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是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开展“调解九进、服务万家”“调解促稳定、喜迎二十大”等活动,努力防范和化解矛盾风险,筑牢“第一道防线”2022年泾源县各基层调解组织累计开展矛盾纠纷摸排375次,受理矛盾纠纷 408件,化解成功379件。是提升法律服务供给能力。深入开展“法援惠民生”活动,为农民工、妇女、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群体提供法律服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18件,办结251件(含2021年结转52件),解答法律咨询566人次。共办理公证57件。(其中:继承权公证40件,声明书公证9件,委托书公证6件,其他2件)。严格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96个行政村和3个社区全部聘请了法律顾问。充分发挥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作用,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终端设备维护,积极引导有法律服务需求的群众通过终端机获得法律服务,努力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组织村(社区)法律顾问进村入户开展法治宣传,开展“送法下乡”活动35次,解答法律问题,夯实基层治理基础。开展行政应诉治理高位部署,全面推进。县委和政府高度重视行政应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县委常委会会议第一时间传达学习区市专项治理有关会议精神,及时安排部署,并明确要求对新增行政案件不出庭应诉的要严肃追责问责。细化措施,抓好落实。发《关于开展行政应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推动工作落实。8月15日,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带头出庭应诉,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引领作用。10月13日、15日分别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和县政府常务会议,听取行政争议化解情况汇报,并对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再安排、再部署。召开全县行政诉讼案件工作座谈会,分析存在问题,研究解决措施,推动依法行政,提高出庭应诉率。健全机制,推动化解。建立“一单六联”制度,县委和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对每一个案件进行批示督办,督促相关单位及时出庭应诉和化解纠纷。组织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赴吴忠、灵武学习行政应诉工作先进经验,不断提高行政应诉工作水平。成立泾源县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一站式化解。

(七)坚持问题导向,坚决抓好反馈问题整改。县委和政府把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坚定政治担当,压紧压实责任,推进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一是扛起政治责任。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对照反馈的问题深刻反思、举一反三,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部署上来,统一到区市党委和政府的具体要求上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增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坚决扛起整改政治责任。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县委书记和县长担任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相关县级领导为副组长,部分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各乡镇党委书记为成员,各单位协同配合,形成统筹推进、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三是全面推动整改。县委常委会第一时间组织传达学习,研究整改意见。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会议,审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压实整改责任。对有条件立即整改的,即知即改,对情况较复杂的,倒排工期,有序推进,确保任务有人落、问题有人管。针对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反馈的7个方面28条具体问题、3个负面典型案例,我县已全部完成整改。针对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办督察反馈的7类19个具体问题和2个问题典型案例,我县全力推进整改,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2年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需要深入研究谋划,统筹推动解决。主要表现在:

是行政决策水平有待提升。部分单位内部合法性审核制度未得到有效落实,合法性审查和风险评估需要进一步强化,对法律顾问作用的发挥重视不够。

是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认识不深工作缺乏创新意识,欠缺破解法治政府建设难题的新思路和新举措,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还需进一步规范。

是从事法制审核人员力量不足。全县专业人才紧缺,行政执法单位从事法制审核工作人员力量普遍不足,大多都是兼职,法制审核的质量不高。

四是存在行政执法不规范的问题。一些单位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严格,对公示、记录、审核等关键环节把关不严,执法过程中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等现象不同程度存在,随意执法、弹性执法和选择性执法等现象一定程度存在。乡(镇)普遍存在除安全生产检查外没有开展其他行政执法工作,且执法文书不规范,未装订归档的问题。部分执法人员对关法律法规学习不及时,把握不准确,在执法理念、执法水平、执法态度等方面与公众要求有较大差距。

三、2023年工作谋划

2023年泾源县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以《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为指导,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推动各单位形成合力,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我县法治政府建设新突破。

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完善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权威辅助读本学习,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组织和引导党员干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法治思想。

二是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落实《泾源县法治政府建设任务清单(2022-2025年)》,紧扣短板弱项,细化重点任务和落实措施,全面依法履行政府职能。深入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责,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加大法治建设督察考核力度,推动法治建设向纵深推进。

三是提升依法行政决策水平。严格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规定》,规范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严格落实“三统一”制度和有效期制度,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四是持续深化行政执法改革。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把公示、记录、审核等关键环节,积极推广柔性执法、免罚清单、免责清单,促进执法行为更加规范,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执法配套保障,完善联合执法机制,确保上下协调、集中统一。

五是加强行政权力监督制约。完善行政权力运行监督机制,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依法接受监察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和舆论监督,强化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全面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各项任务加强行政复议案件办理。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提高行政诉讼出庭应诉率和行政机关胜诉率。政务公开,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全面依法履行政府职责。

    六是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升级。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城市大数据平台建设。深化落实“放管服”改革举措,大力推行告知承诺制,不断推出便民利企服务新举措。

七是积极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和调解队伍作用,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着力推进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入推进“一站式”矛调中心建设,实现群众诉求“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服务”。

八是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推进法治工作人才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把政治素质高、具有法律专业、从事法治工作的人员充实到法治工作岗位,与法治建设的形势相适应。配齐配强行政执法部门法制审核工作力量,严格落实单位内部合法性审核制度,提高法制审核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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