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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源县卫生健康局监督执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日期:2023-08-18    来源:泾源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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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源县卫生健康局监督执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检查事项检查依据检查主体检查内容检查方式检查结果的运用情形监管对象备注
1对母婴保健工作的监督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县卫健局对母婴保健工作的监督检查实地检查公示、通报、处罚、纳入信用记录等辖区内的医疗卫生计生机构
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母婴保健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国务院令第308号)
第三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母婴保健监督管理工作,履行下列监督管理职责
(一)依照母婴保健法和本办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条件和技术标准,对从事母婴保健工作的机构和人员实施许可,并核发相应的许可证书;
(二)对母婴保健法和本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对医师执业的监督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县卫健局对医师执业的监督检查实地检查
辖区内的医疗卫生计生机构
第四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医师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医师工作。
3对护士执业的监督检查《护士条例》(国务院令第517号)县卫健局对护士执业的监督检查实地检查
辖区内的医疗卫生计生机构
第五条 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护士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护士监督管理工作。
4对乡村医生执业的监督检查《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86号)县卫计局对乡村医生执业的监督检查实地检查
辖区内的医疗卫生计生机构
第三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乡村医生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村医生的管理工作。
5对医疗机构的执业资质和执业行为的监督检查《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49号)县卫健局对医疗机构的执业资质和执业行为的监督检查实地检查
辖区内的医疗卫生计生机构
第五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全国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6对医疗机构使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监督检查《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2号)县卫计局对医疗机构使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监督检查实地检查
辖区内的医疗卫生计生机构
第五条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监督管理工作,并会同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对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实施监督管理。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对造成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的行为进行查处。国务院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与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有关的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公安机关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造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的行为进行查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与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有关的管理工作。
第六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对执业医师开具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对公共场所卫生的监督检查《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国发(1987)24号 )县卫健局对公共场所卫生的监督检查实地检查
辖区内的公共场所
第五条 公共场所的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对所属经营单位(包括个体经营者,下同)的卫生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并提供必要的条件。
8对饮用水的卫生监督检测及对饮用水污染事故的调查《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53号)县卫计局对饮用水的卫生监督检测及对饮用水污染事故的调查实地检查
辖区内的集中式供水单位
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污染事故对人体健康影响的调查。
9对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的监督检查《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县卫健局对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的监督检查实地检查
辖区内的医疗卫生计生机构
第三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全国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的安全和防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国务院公安、卫生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本条例的规定,对有关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的安全和防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本条例的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的安全和防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对医疗机构放射诊疗工作的监督检查《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第46号)县卫健局对医疗机构放射诊疗工作的监督检查实地检查
辖区内的医疗卫生计生机构
第三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定期对本行政区域内开展放射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对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的监督检查《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卫生部第55号)县卫健局对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的监督检查实地检查
辖区内的医疗卫生计生机构
第三条 卫生部主管全国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的监督管理。
10对卫生行政许可管理的监督检查《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38号)县卫健局对卫生行政许可管理的监督检查实地检查
辖区内的医疗卫生计生机构
第四十七条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行政许可管理制度,对卫生行政许可行为和被许可人从事卫生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实施全面监督。
11对再生育审批的监督检查《宁夏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符合本条例规定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县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在十五个工作日内批准并发给生育服务证。县卫健局对再生育审批许可监督检查实地检查
辖区内的卫生计生办

12对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的监督检查《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卫生部令第26号)县卫健局对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的监督检查实地检查
辖区内的医疗卫生计生机构
第四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医疗广告的监督管理。
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医疗广告的审查,并对医疗机构进行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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