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目录 > 法治政府建设
关于公开泾源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事项、救济途径等信息的 公告
日期:2025-04-10    来源:泾源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访问量:15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一、行政执法主体

(一)单位名称:泾源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二)单位类别(性质):行政机关/政府组成部门

(三)办公地址:泾源县龙潭街和富强路交叉口南150米发改大楼三楼

(四)联系电话:0954-5013428

二、执法区域

泾源县辖区

三、实施行政执法的主要依据有以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食盐专营办法》《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办法》《家庭服务业管理暂行办法》《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四、救济途径

(一)救济渠道

1.行政复议受理机关:当事人对执法决定不服,可自收到执法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泾源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2.行政诉讼受理法院:当事人对执法决定不服,可自收到执法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原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投诉监督电话、邮箱

1.投诉、举报电话:09545013428

2.电子邮箱:jyxgyxxhhswj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按回车键在新窗口打开无障碍说明页面,按Ctrl+~键打开导盲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