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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源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日期:2026-02-02    来源:泾源县建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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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依法治县办:

2025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的有力指导下,我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扣党中央、国务院及区市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聚焦主责主业,深化改革创新,持续提升城乡建设与交通运输领域治理法治化水平,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基石。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健全工作机制,压实法治建设责任。我局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全局性、基础性工作统筹推进。调整优化了以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队、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全年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中央、区、市、县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部署11次。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通过党组会议领学、干部例会研学、法治专题讲座辅学等多种形式,持续提升班子成员及全体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全年累计组织和参与各类法治学习活动20余,参与线上法治培训累计超200人次确保法治建设与业务发展同规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规范权力运行,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一是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和党组议事规则。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外脑”作用,在重大合同审查、规范性文件制定、复杂涉法事务处理等方面强化合法性审核,全年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意见60余有效防范法律风险。二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完善执法公示,通过政府网站、公示栏等渠道,动态公开城市户外广告门头牌匾、老旧小区实施方案、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结果等信息90余细化全过程记录,规范文字、音像记录,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三是深化政务公开与监督。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及时准确公开行政处罚结果等群众关注信息56条。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和社会监督,认真研究处理各方面意见建议。

(三)优化营商环境,强化法治服务保障。围绕服务高质量发展,简化行政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在建筑市场、交通运输、住建等领域开展专项法治体检,2025年,共开展行政检查1119次,“扫码入企”13次;行政处罚224件,年度行政处罚总罚款107450。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接到转办12345便民服务热线893件,全部按时答复;回应网络舆情信息3件,信访事项办结率100%。通过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有效激发市场活力。

(四)深化政务公开,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依法及时公开部门预决算、重大项目建设、住房保障、市政管理、交通规划等群众关切的信息80余条。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2025年,与我局相关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34项,办结率82%,满意率100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局党组书记、局长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主持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将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均提交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并注重听取法律顾问意见。高度重视行政应诉工作,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5度涉诉案件19件,化解16件,胜诉1件,协调化解率为84%,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以实际行动维护司法权威。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学习的系统性与实践转化深度不足

当前学习多集中于会议传达、文件阅读等形式,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整体性把握、系统性阐释、精髓要义的理解仍停留在表层,缺乏贯穿始终的脉络梳理和理论联系实际的深度研讨。部分干部职工在将法治思想、法律条文与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具体业务相结合时,存在“学用脱节”现象,不善于运用法治视角分析研判复杂问题,不擅长将法律原则转化为可操作的工作指引。

(二)普法宣传的精准性与形式创新存在短板

普法工作在一定程度上仍延续“广撒网”模式,宣传内容通用性强而针对性弱,未能充分契合不同受众群体的实际需求和法律盲区。例如,对企业负责人,多集中于通用法律法规宣讲,缺乏对其行业特有法律风险(如招投标、安全生产、合同纠纷)的精准辅导;对项目一线工人,普法内容与劳动权益保障、安全生产规程的结合不够紧密、形式不够生动;对社区居民,在城市管理、物业管理等方面法规的宣传渗透率不足。宣传载体仍以宣传栏、横幅、集中讲座等传统方式为主,对短视频、情景模拟等新媒体、新技术手段运用不足,普法活动的吸引力、参与感和实效性有待提升。“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落实尚未完全形成合力,各业务室在普法中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有待激发。

(三)执法队伍的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

部分一线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理解掌握停留在字面层面,对立法精神、裁量基准、程序要求的把握不够精准,导致在执法实践中有时出现适用法律不当、程序瑕疵等问题。现场处置中,与行政相对人的沟通艺术、情绪疏导、矛盾化解能力仍需加强。面对新经济业态(如平台经济、共享交通等)、新建造模式(如智能建造、绿色建筑)带来的监管新课题,部分执法人员知识结构更新滞后,对相关领域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行业动态学习不够及时、深入,存在“本领恐慌”和“能力危机”。全局范围内,具备法律职业资格或系统法学教育背景的专业人才极度稀缺,法制审核、案件指导、制度设计等方面的专业支撑力量薄弱,制约了法治工作向更高水平发展。

(四)执法监督与风险防控机制有待健全

虽然推行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但在执行层面,执法全过程记录的质量参差不齐,音像记录的规范性、完整性以及与文字记录的衔接互补有待加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覆盖面、深度和时效性仍需提升,特别是在复杂、新型案件中,法制审核的前置性风险预警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内部执法监督和案卷评查的常态化、精细化程度不足。涉法涉诉风险的事前评估和事中管控机制不够完善,从已发生的诉讼案件来看,在政策制定、行政决策、合同签订等环节的法律风险评估和论证工作仍需进一步前置和强化。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深化理论武装,强化法治思维与实践能力融合转化

一是制定系统性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学习、干部教育的核心内容,分专题设置“法治与高质量发展”“法治与城市治理”“法治与营商环境”等研讨主题,推动学习往深里走、往实里走。二是开展法治实践能力提升行动。选取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领域的典型案例(包括已化解和未化解的纠纷、诉讼案件),组织进行复盘分析,总结依法行政的经验教训。

(二)创新普法模式,提升法治宣传的精准度和覆盖面

针对不同群体编制差异化普法“套餐”:面向企业,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聚焦安全生产、环保合规、劳资纠纷等领域组织专题培训;面向建筑工地工人,制作通俗易懂的安全生产、权益保障普法短视频、口袋书,利用工余时间播放、发放;面向社区居民,结合老旧小区改造、物业管理等热点,开展社区法律讲堂、现场咨询活动。

(三)聚焦能力建设,锻造高素质专业化执法队伍

鼓励和支持在职干部职工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在职法学学历教育,对取得相关资格或学历的人员给予适当激励。探索建立内部法治人才库,选拔具有法律背景或实务经验的骨干参与重大决策论证、复杂案件处理、规范性文件起草等工作,发挥其专业引领作用。积极争取招录法律专业人才,优化队伍结构。

(四)健全监督机制,强化执法风险防控与责任落实

在重大行政决策、重要政策制定、重点项目实施前,必须进行法律风险评估和合法性论证,法律顾问全程参与。加强对合同协议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合同审查流程。密切关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动态,深入分析败诉或纠错原因,及时堵塞制度和管理漏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早、化解在小。




泾源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2026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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