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三个全面”重要指示和自治区党委书记陈润儿对肺炎疫情“四个决不、五个凡是”精神,按照《宁防控小组办公室办发关于印发体温检测查验站设置规范的通知》要求,泾源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泾源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疫查验站运行制度》(以下简称《疫情查验站运行制度》)。
《疫情查验站运行制度》共有11条。查验站实行站长负责制,负责所辖查验站的日常管理、人员考勤、对外协调、值守排班、物资分配、信息统计等工作。按照《泾源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设卡防控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部署,查验站配备相应公安干警、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工作人员221名,并实行24小时工作制和日报制。依法依规进行检查,如遇冲卡、拒检等紧急情况,应由现场公安干警立即处置,形成突发事件的,报至县联防联控指挥部办公室统一处理解决。
疫情查验站工作制度要求,对进入泾源县境内的车辆和人员严格逐一监测;对疑似和可疑车辆及人员要果断采取管控措施,按照规范处置流程进行处置;对发热症状人员必须严格登记、急速处置;对武汉来泾人员全部进行留观。《疫情查验站运行制度》的执行,为今后疫情查验站主动作为、积极配合,防住控好、共同开展联防防控工作提供了有力地制度支撑,为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确保疫情防控阻击战取得决定性胜利奠定了坚实的源头基础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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