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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筑牢“十条监测线”健全疫情多渠道监测预警和多点触发机制的通知
日期:2022-12-07    来源:泾源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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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指挥部各工作组、工作专班,县直各部门(单位)、区市驻泾各单位:

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党中央关于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落实“四早”要求,突出“十快”措施,科学精准有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关于筑牢“十条监测线”健全疫情多渠道检测预警和多点触发机制的通知》(固疫指办发〔2022〕190要求,现就筑牢“十条监测线”,健全疫情多渠道监测预警和多点触发机制通知如下。

一、筑牢入通道卡口实时查验防线。按照“即采即走、不限制流动”原则,在高速公路收费站、国省干线省界、汽车站等入通道检疫站点坚持严格执行区外入人员全员落地“双检”和“三查一扫”等措施,同时对卡口查出有重点地区旅居史入人员信息及时推送隔离管理专班和村组社区实施集中隔离管控;对有低风险区和常态化管理地区旅居史入人员信息一天2次推送村组社区落实相应健康管理措施;3岁以下婴幼儿等特殊人群可免于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检出抗原和核酸阳性的人员要第一时间报告县指挥部办公室。(责任部门:各乡镇(社区)、交通管控组、隔离管理专班)

二、筑牢区域协查目标防线。县指挥部办公室对区内外其他省市发来的协查信息(含协查工单、协查函等)要第一时间流调溯源专班、隔离管理专班、各乡镇(社区),对有关人员进行排查管控,跟进核酸检测和隔离管控情况,确保每一位风险人员管控措施落实到位,做到风险人群摸干排尽。对落位发现已漫出到县外的人员,及时通过协查函或者国家疫情防控管理平台跨省协查工单系统及时发送跨地区协查信息,并追踪人员排查管控情况(责任部门:流调溯源专班、隔离管控专班、各乡镇(社区)。

三、筑牢小区村组定期排查防线。乡镇督促村组社区每天开展村组小区住户外来人员排查,引导群众主动报备外来人员情况,充分发挥社区网格管理员、基层医务工作者、小区物业管理机构、楼栋长、单元长等作用,摸清小区村组住户动态变化情况。

(一)对7日内有区外高风险区和提级管控地区旅居史人员,经评估无居家隔离条件的,果断集中隔离。

(二)对7日内有区外低风险区旅居史入人员在卡口完成查验检测后由返回地村组社区或住宿宾馆、接待单位等负责督促落实三天居家隔离措施,完成天三次核酸检测5天内不得进入公共场所、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其间不聚集不前往人群密集公共场所。

村组社区负责,对以上人员要建立台账,督促完成核酸检测,确保人头清、状态清、来源清、核酸情况清。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辖区卫生机构。(责任部门:各乡镇(社区)、隔离管理专班)

四、筑牢专业机构哨点防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建立规范的发热门诊并开展预检分诊,特别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应当提高对新冠肺炎病例的发现和报告意识。

(一)要加强对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病例的监测,对所有发热患者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二)对无发热但有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者,具有新冠肺炎流行病学史,或从事风险职业人员(九版方案20类风险职业人群)的可疑患者应当及时开展核酸检测。

(三)对不明原因肺炎和住院患者中严重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开展核酸检测。

(四)对所有新入院患者及其陪护人员开展核酸检测。

(五)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发现可疑患者后,要在2小时内报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落实“村报告、乡采样、县检测”核酸检测策略,可同步开展抗原检测,尽早发现疫情。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发现异常情况后,要及时报告卫生健康局。(责任部门:各乡镇(社区)、卫生健康局)。

五、筑牢行业定期检测防线

(一)对集中隔离场所工作人员、定点医疗机构和普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医务人员等每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对普通医疗机构除发热门诊外的其他科室工作人员等,每周开展2次核酸检测;辖区内出现1例及以上本土疫情后,根据疫情扩散风险或疫情防控要求加密核酸检测频次。(责任部门:卫生健康局)

(二)对从业环境人员密集、接触人员频繁、流动性强的从业人员(如快递、外卖、酒店服务、装修装卸服务、商场超市和农〈集〉贸市场工作人员),每周开展2次核酸检测;辖区内出现1例及以上本土疫情后,根据疫情扩散风险或疫情防控要求加密核酸检测频次。(责任部门:各乡镇、市场监管局、发改局、住建局)

(三)对交通运输服务从业人员每周开展2次核酸检测;辖区内出现1例及以上本土疫情后,根据疫情扩散风险或疫情防控要求加密核酸检测频次。(责任部门:县交通局)

(四)教育部门对各类学校、托幼机构和培训机构,民政部门对养老机构和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工业园区对企业生产车间,住建部门对建筑工地等人员密集场所,常态化下应做好相关人员症状监测,可根据防控需要组织开展核酸抽检。辖区出现1例及以上本土疫情后,应及时组织完成1次全员核酸检测,后续可根据检测结果及疫情扩散风险,按照每天至少20%的抽样比例或辖区检测要求开展核酸检测。(责任部门:县教育体育局、民政局、卫生健康局、司法局、工业园区、住建局)。

(五)发改局、市场监管局文化和旅游局对入住宾馆酒店和进入旅游景区人员需查验健康码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责任部门:县发改局、市场监管局、文旅局)

六、筑牢零售药店监测报告防线。督促药店每日对对购买退热、抗病毒、抗生素、止咳感冒等药物的人员进行实名登记并推送乡镇(社区)管理;出现本土疫情后,及时督促用药者开展核酸检测,必要时可先开展1次抗原检测。(责任部门:各乡镇、县市场监管局)

七、筑牢社会面抽检防线

疫情发生后,经流调研判,传播链不清、风险场所和风险人员多、风险人员流动性大,疫情存在扩散风险时,按疫情发生地在城区和农村地区两类情形抽检

(一)疫情发生在城区:疫情所在的社区每日开展1次全员核酸检测,连续3次核酸检测无社会面感染者后,间隔3天再开展1次全员核酸检测,无社会面感染者可停止全员核酸检测。城区之外的区域,基于流调研判,划定一定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原则上每日开展1次全员核酸检测,连续3次核酸检测无社会面感染者,可停止全员核酸检测。

(二)疫情发生在农村地区:对疫情涉及的乡村、涉及乡镇政府所在地,每日开展1次全员核酸检测,连续3次核酸检测无社会面感染者后,间隔3天再开展1次全员核酸检测,无社会面感染者可停止全员核酸检测。疫情波及多个乡镇时,基于流调研判,扩大范围开展全员核酸检测。

八、筑牢大数据排查防线。充分利用大数据资源优势,开展密切接触者、红黄码人员、高风险区溢出人员、提级管控区域人员等涉疫风险人员排查管控,形成风险人员信息及时推送、基层排查、信息反馈等闭环管理机制。第一时间对大数据排查出来的涉疫风险人员推送社区进行分类管控,按规定落实核酸检测、隔离管控、健康监测等措施。(责任部门:各乡镇(社区)、县隔离管理专班、社会管控组)。

九、筑牢社区单位主动搜索防线。乡镇(社区)、企事业单位要宣传引导本辖区本单位外出人员主动报备,每天对外出人员开展主动搜索,督促其按规定开展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发现报告风险人员线索,发挥群防群控、联防联控作用(责任部门:各乡镇,社会管控组、隔离管理专班)。

十、筑牢公众主动检测报告防线。加强健康教育,通过新闻媒体、微信、短信、公众号、小喇叭、倡议书、一封信等多种方式,提醒居民减少外出、避免聚集、保持社交距离、做好个人防护,引导群众外出前后主动报备,并按照规定开展核酸检测、接种疫苗,主动配合协查。责任部门:各乡镇(社区)、宣传舆论引导组)。

各乡(镇)人民政府,指挥部各工作组、工作专班,县直各部门(单位)、区市驻泾各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抓好落实,并进一步健全机制,细化流程,保持监测预警灵敏。对监管不到位的,责任不落实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泾源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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