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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424018/2019-00064
文号
泾开发〔2019〕 71 号
发布机构
泾源县乡村振兴局
责任部门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9-11-21
名称
关于印发《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2019年脱贫攻坚督查及2018年贫困县退出抽查反馈问题泾源县整改落实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2019年脱贫攻坚督查及2018年贫困县退出抽查反馈问题泾源县整改落实方案》的通知
泾开发〔2019〕 71 号
日期:2019-11-21 来源:泾源县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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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2019年脱贫攻坚督查及2018年贫困县退出抽查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县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特别是今年以来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2018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情况等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严格目标标准,坚持问题导向,全面认领、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彻底整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效,让群众满意,经得起检验,为2020年全面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奠定坚实基础。

二、整改任务及措施

(一)关于帮扶责任落实存在不平衡现象和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个别帮扶责任人未按要求开展帮扶和走访群众;个别贫困村对外出务工人员的去向和随父母外出的适龄儿童就学情况掌握不够清楚准确。

整改措施:一是召开驻村帮扶工作会议,总结交流先进经验,分析解决存在问题,进一步压实所在单位主体责任和乡镇管理责任,切实加强驻村帮扶工作。二是分级分批持续组织驻村工作队轮训,落实驻村帮扶十项任务,加强脱贫攻坚政策宣传。继续开展遍访贫困对象行动,摸清并掌握外出务工建档立卡贫困户“两不愁三保障”实现程度和产业发展与就业情况,对标脱贫标准,跟踪服务,补齐短板。三是加强帮扶责任人的培训指导、日常管理和考核通报,促进帮扶责任人认真履行帮扶责任。四是督导驻村帮扶政策落实,指导规范建档立卡数据和档案资料,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五是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回头看”和“两摸底一核实”工作,重点核查脱贫人口和边缘人口“两不愁三保障”实现程度、产业就业与内生动力、移民后续扶持以及脱贫不实等突出问题,核查贫困退出程序是否规范,实现所有贫困户贫困村稳定可持续脱贫。

责任单位:县组织部、扶贫办、各乡镇。

完成时限:2019年11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2020年6月底完成。

(二)关于继续做好“三保障”工作。门诊慢性病保障政策宣传未完全到位,落实好医疗报销、大病救助等政策,抓好村级医生的管理和政策保障,使他们能够安心做好村级卫生服务工作。危房改造未及时拆旧房,做好剩余危房改造工作,对D级危窑危房及时拆除重建,确保群众不住危窑危房。

整改措施:一是结合脱贫攻坚“回头看”和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加强政策宣传。通过设置宣传栏、发放宣传册、村内“大喇叭”、手机APP、微信和入户讲解等各种方式,提高贫困群众对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大病救助和慢病大病门诊报销医疗保障政策的知晓度。二是扎实做好2020年度农村居民“两险”收缴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收缴,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确定的边缘人口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全覆盖。三是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行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严格乡村医生的准入、退出、注册、考核和绩效管理,确保每个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合格的乡村医生或执业(助理)医师。稳步提高乡村医生待遇,建立乡村医生收入明白卡,确保乡村医生队伍稳定四是加快危房改造建设进度,确保在11月底全面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问题。五是加强对危房改造后原有危房危窑拆除工作。对于有安全住房仍在危房危窑居住的,综合采取措施动员其搬至安全住房。六是强化义务教育控辍保学联控联保责任,完善动态监测、督导检查、责任追究机制,深入摸排核实适龄儿童就学情况,制定有针对性辍学劝返措施,组织各方面力量进一步开展辍学劝返工作。关心关爱三类残疾儿童等特殊群体,“一人一案”保障适龄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确保适龄儿童进得来、留得住。七是落实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和管护责任,强化水源保护和水质保障,加快供水工程建设、运行管护和供水服务体系,提高农村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供水保证率和水质达标率,彻底解决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八是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在优先保障农民基本生活条件基础上,实现人居环境干净整洁的基本要求。

责任单位:教体局、住建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局、医保局、各乡镇。

完成时限:2019年11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2020年全面完成。

(三)关于就业帮扶工作还不够扎实和加强劳动力技能培训,做好需求与培训、培训与就业对接工作,提高培训就业质量。加大“扶贫车间”建设力度,实现“家门口”稳定就业。

整改措施:一是全面完成2019年扶贫技能培训任务,加强培训后就业推介,提供全方位、精准化、精细化就业跟踪服务。二是按照企业订单、培训对象选单、政府买单的机制,合理安排2020年培训任务,对有劳动能力的群众组织开展就业创业技能提升培训。广泛动员劳务经纪人和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等市场就业中介服务主体参与就业扶贫,面向贫困劳动力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出。三是加强扶贫车间建设运营管理,坚持建管并举,重在运行的原则,结合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和实际条件,全面运营现有扶贫车间,选准经营产业,拓宽经营范围,扩大经营规模,加强运行管理,明晰产权、规范运营;根据发展需求。适度增加扶贫车间数量,扩大就业覆盖面。

责任单位:人社局、扶贫办、各乡镇。

完成时限:2019年11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四)更加关注扶贫产业提质增效。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推动创业带动就业,依托特色产业、旅游资源等,利用社会扶贫网、京东、淘宝等网络平台,着力开展消费扶贫、电商扶贫,带动贫困群众创业增收。二是立足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和群众意愿,因地制宜加快发展对贫困户增收带动作用明显的种植养殖业、林草业、农产品加工业、特色手工业、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实施特色优质农产品品牌工程,强化产销对接,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三是深入实施“四个一”示范带动工程。培育一批产业扶贫示范村、扶贫龙头企业、扶贫产业合作社、致富带头人,推广股份合作、订单生产、生产托管、就业务工等有效做法,提高贫困户收益。四是继续发展壮大贫困村集体经济,大力发展集体资源型经济,拓宽发展集体服务型经济,创新集体资金经营方式,接和扶贫车间的运营管理,通过盘活集体资源、入股或参股、量化资产收益等渠道增加集体经济收入,确保2020年所有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达到5万元以上目标要求。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商贸中心、自然资源局、扶贫办。

完成时限:2019年11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五)关于进一步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

整改措施:一是开展扶贫扶智扶志活动和移风易俗活动,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平台,讲法律法规、讲扶贫政策、讲脱贫典型,引导贫困群众树立“幸福都是奋斗出来的”观念。二是开展脱贫光荣户、脱贫攻坚先进村评选活动,激励贫困群众实干脱贫、勤劳致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探索创新文明实践激励引导办法,在全县范围内总结推广 5223”乡村治理积分卡制兴盛模式,持续推进幸福农家“123”工程,全面推行乡村治理创新模式,不断激发群众靠勤劳双手发展致富的新动能。在移民安置区持续推进村级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引导群众积极发展生产、参与村级管理、构建和谐文明乡风。

责任单位:宣传部、扶贫办、各乡镇。

完成时限:2019年11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六)关于剩余脱贫人口的脱贫难度大和加强对于未脱贫农户的动态监测与帮扶力度。

整改措施:一是继续加大帮扶力度,做好剩余贫困人口的脱贫工作,对标“一收入”“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针对未脱贫农户采取“普惠+特惠”措施,特别是兜底户采取综合保障兜底+资产收益兜底“双兜底”措施,精准帮扶,补齐短板,提升脱贫质量。二是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回头看”“两摸底一核实”工作,健全减贫防贫预警机制,完善并有效落实边缘户、监测户帮扶措施,全面防控返贫风险,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效。

责任单位:扶贫办、各乡镇。

完成时限:2019年11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2020年全面完成。

(七)关于加大对于非贫困村的帮扶力度。

整改措施:在安排2020年资金项目时,加大贫困人口较多的非贫困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改善与产业就业扶贫资金投入力度;对有建档立卡人口且脱贫攻坚任务重、问题多、难度大的非贫困村派驻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加强培训指导和监督管理。

责任单位:县组织部、财政局、扶贫办、各部门、各乡镇。

完成时限:2019年11月底前完成。

(八)关于持之以恒抓好问题整改工作。贫困县退出问题整改环节较为薄弱,退出程序和评估检查方案中对问题整改缺少明确规定,也没有完善的后续监管机制。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采取精准举措,以问题整改为契机全力推动脱贫攻坚,同时坚决防止整改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整改措施:一是对各类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进一步摸清存在的问题,做好查漏补缺,跟踪督导落实,防止问题“回潮”“反弹”。对于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要紧盯不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采取精准举措,确保取得实效。二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持续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整治。下大气力整治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建立行业部门扶贫数据共享机制,减少基层填表报数,改进和优化脱贫攻坚督查考核方式,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责任单位: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19年11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整改责任。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主动担当作为,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力量到位、责任落实到位。把问题整改作为主题教育找差距、抓落实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增强问题整改和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责任感,以整改新成果、工作新成效践行党的初心和使命。

(二)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整改问题。各乡镇各部门要紧盯反馈问题,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细化方案,进一步厘清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以钉钉子精神,精准化、常态化、系统化整改,特别是国家脱贫攻坚督查和贫困县退出抽查过程中现场反馈的具体问题要立行立改,确保每一个问题见底清零。

(三)强化监督检查,加大督促力度。加强对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督查抽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跟踪落实,实行挂账督办,跟踪问效,对问题整改迟缓、未按要求整改的乡镇和部门,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将视情况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对工作不作为、慢作为、整改不力的要严肃追责问责,确保按照时限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整改任务。同时,各乡镇各部门于12月1日前将整改情况书面(含佐证材料)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泾源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9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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