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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424018/2020-00018
文号
发布机构
泾源县乡村振兴局
责任部门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0-03-23
名称
关于印发《国务院扶贫办调研督导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国务院扶贫办调研督导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0-03-23 来源:泾源县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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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国务院扶贫办调研督导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要求,就扎实做好2019年12月8日-13日国务院扶贫办调研督导组调研督导我县脱贫攻坚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确保国务院扶贫办反馈问题彻底整改到位,结合我县实际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整改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关于易地扶贫搬迁未落实“以业定搬、以岗定迁的原则,贫困户“两头跑”。有的县拆旧工作滞后,易地搬迁旧宅未全部拆除,搬迁户新房旧房“两头住”。部分群众在享受完易是扶贫搬迁政策后,不仅没有拆除旧房,而且又享受危房改造政策,两头都有新房住。有的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没有后续配套产业,搬迁群众主要靠外出务工及回村种地为生。

整改措施:

1.严格落实易地扶贫搬迁政策。一是严格落实《泾源县“十三五”县内劳务移民原有住房拆除与户籍核转等相关工作实施方案》,严格执行农民住房用地“一户一宅”“搬新拆旧”政策,加快搬新拆旧工作进度,各乡镇要结合实际情况要制定具体拆旧方案,耐心细致做好群众搬迁群众工作,尽快折旧复垦。二是抓紧开展全面排查,对全县“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户中既享受搬迁政策又享受危房改造政策的,按原渠道退回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信息数据比对落实,做好数据核实,避免出现扶贫政策多头享受的情况。

责任单位:各乡镇、扶贫办、住建局、自然资源局

整改时限: 2020年6月底前。

2.加大产业扶持力度。一是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后续扶持发展工作的意见》,立足地方资源优势,制定后续产业发展实施方案,下大力气调整产业结构,合理确定产业发展项目,重点发展现代种养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业、乡村休闲旅游业等易上手、参与度高、带动力强的产业,做到宜种则种、宜养则养,因地制宜,因户施策,帮助群众融入产业链。二是加快扶贫车间建设,支持在有条件的安置区建设扶贫车间移民村建设一批扶贫车间,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不断增加搬迁对象收入,确保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

责任单位:扶贫办、农业农村局、人社局、各乡镇。

整改时限: 2020年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3.做好技能培训和稳定就业工作。按照“四有四配套”政策,集中力量抓好产业发展、技能培训、创业就业和社会管理,结合劳动力素质提升和技能培训,通过扶贫车间就近就地就业一批、集中向外输出一批、落实公益性岗位安置一批,为劳务移民群众配强配齐以劳务产业为主的增收致富产业,实现稳定就业,提高移民群众生产生活质量。

责任单位:人社局、各乡镇

整改时限: 2020年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二)关于产业扶贫重补贴、轻管服。扶贫资金补种类繁多,某县贫困户产业补贴达到40余项,凡种必补、凡养必补,出现“堆积效应”。有的对新引进、新发展的产业在技术服务、培训方面没有跟上。有的补贴没有补在生产环节而是放在销售环节。

整改措施:

1.完善产业扶贫补贴政策。进一步优化整合旅游、草畜、苗木、中蜂等到户特色产业补贴范围、上限和方式,引导贫困群众发展优势特色产业。改进资金和实物直补到户的养殖业补贴方式主要发挥小额信贷作用,提供免费技术服务、免费防疫,支持品种改良、青贮等良种良法配套,促进提质增效、发展壮大。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旅游局

整改时限: 2020年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

2.加强产业项目资金管理。全面实行扶贫信息公开公示制度,所有扶贫项目资金和扶贫信息要及时在政府网站、“331监管平台等媒体上公开公示,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扶贫项目和资金规范运行。适时对验收、兑付组织“回头看”,对产业补贴政策实施效果及时组织第三方评估,发挥“331”监管平台作用,确保项目效益。加强审计、督查、检查等工作,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按照扶贫资金违规使用责任追究制度及时纠正处理。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审计局、各乡镇。

整改时限: 2020年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3.加强技术指导服务。切实发挥好专家技术团队和技术服务组的作用,选好用好产业扶贫指导员,做好相关产业技术指导、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提供更好的市场服务,避免出现产业发展风险。发展新产业、推广新品种,坚持能人带动逐步推广的原则,减少贫困群众不会干、不敢干带来的项目失败风险。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整改时限: 2020年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

4.加大消费扶贫力度。制定《消费扶贫实施方案》,依托特色产业、工业园区、旅游资源等,利用社会扶贫网、京东、淘宝等网络平台,创新消费扶贫模式,拓宽贫困地区产品销售渠道,建立产品认定机制、统计监测机制、严格监管机制,推动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融入区内外市场。鼓励和引导各类帮扶单位、个人采取“以购代捐”“以买代帮”等方式采购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帮助贫困人口增收脱贫,促进实现贫困群众增收。

责任单位:发改局、农业农村局

整改时限:2020年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

(三)关于小额信贷政策落实有偏差。某县没有人民银行,出现了贫困户在多家金融机构贷款、重复享受贷款贴息的情况。贷款使用不精准。有的缩短贷款期限,某金融机构为规避风险、增加贷款流动性,贷款期限以一年期为主,要求贷款人每年进行一次还款和续贷操作。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落实扶贫小额信贷政策,规范扶贫小额信贷管理,促进扶贫小额信贷健康发展。全面推广固原市扶贫小额信贷“划片包干”的典型做法,扎实开展“划片包干”扶贫小额信贷业务,提高覆盖率,避免银行机构的多头授信,对于现存的多头授信情况,加强监管排查,超出扶贫小额信贷政策要求的贷款部分,按商业贷款对待,避免重复贴息。二是严格贷款使用要求,对贷款使用情况再次进行全面排查,及时纠正将扶贫小额贷款用于非生产性支出的问题。坚持因户施策,对临近到期的贷款,能够正常回收,在贫困户选好发展项目后,再予以重贷;对到期时间较长、或偿还能力有限的,建立台账,强化监测,帮助贷款户制定还款计划,逐步予以纠正;对于贫困户新增贷款需求,切实做好贷前审核及贷中监督,确保贷款用于产业发展。三是确保贷款期限与生产发展周期相匹配。各银行机构要消除顾虑,继续加大信贷投放力度。严格落实扶贫信贷政策,通过扶贫小额信贷系统,详细梳理我县扶贫小额信贷贷款期限情况,认真排查刻意缩短贷款期限行为。强化监管部门职能作用,严格银行机构考核机制,督促银行机构根据产业周期合理安排贷款期限。

责任单位:财政局、人民银行泾源县支行、各乡镇。

整改时限:2020年6月底前。

(四)关于对发展贫困村集体经济指导不力。有的贫困村对用扶贫资金发展集体经济没有思路,对扶贫资金不会用、用不好,有的资金长期趴窝,闲置浪费。有的村利用扶贫资金临时成立合作社,发展产业,存在较大经营风险。带贫主体培育滞后。

整改措施:

1.加大带贫主体培育力度。认真落实《固原市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三权分置”+监督权)改革实施方案》(固党办〔2018]28号)精神,推动一二三产业多业态融合发展,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贫困户联动发展的利益联结机制,推广股份合作、订单帮扶、生产托管、就业务工等有效做法扎实开展“两个带头人”工作,持续推动“四个一”示范带动工程,支持扶贫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致富带着人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提高贫困户组织化程度和应对市场风险的能力。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各乡镇。

整改时限: 2020年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2。培育壮大贫困村集体经济。落实好集体经济薄弱村发展提升计划,大力发展集体资源型经济,拓宽发展集体服务型经济,创新集体资金经营方式,通过盘活集体资源、入股或参股、量化资产收益等渠道增加集体经济收入,确保2020年所有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达到5万元以上目标要求。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组织部、财政局、各乡镇。

整改时限: 2020年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3.强化资产收益扶贫工作指导。树立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加强对资产收益政策宣传、业务培训,提高基层干部开展资产收益扶贫工作的能力。

责任单位:扶贫办,各乡镇

整改时限:2020年6月底前。

4.加强村级财务管理。严格落实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加强村级资产管理,确保财政扶贫资金形成的资产归村集体所有,防止集体资产流失。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各乡镇。

整改时限:2020年6月底前。

 (五)关于驻村帮扶还存在薄弱环节。有的派驻单位没有选优配强驻村工作队员,少数驻村工作队员年龄偏大,没有做到尽锐出战。有的驻村干部底数不清、情况不明,扶贫政策掌握不到位,发展思路不清晰,有效帮扶措施不多。

整改措施:

1.进一步加强驻村工作力量,对年龄偏大且不能胜任驻村帮扶工作的队员,督促选派单位及时调换。

责任单位:组织部

整改时限: 2020年3月底前

2.进一步加大驻村干部教育培训力度,采取分级培训形式对全县驻村工作队员进行一次全员培训。

责任单位:组织部、扶贫办,各乡镇。

整改时限: 2020年6月底前。

3.进一步加强管理考核和关心爱护,加大驻村帮扶先进典型选树和宣传力度,督促选派单位和县乡村落实驻村工作队员相关待遇,为驻村工作队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激发驻村干部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村情民意、为贫困群众谋发展思路和参与基层组织建设履职尽责热情。

责任单位:组织部、各乡镇。

整改时限:2020年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

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整改到位。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坚决防止松懈思想和厌战情绪,继续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务实的工作作风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细落实落地;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履行好牵头抓总职责,加强政策把握和工作指导,全力推动行业领域存在问题彻底整改到位。

(二)细化工作措施,抓紧抓实整改。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整改时限、整改目标同时,要把国务院扶贫办调研督导组反馈问题整改与中央巡视和脱贫攻坚考核、审计检查等反馈问题整改一体推进,与脱贫攻坚“回头看”和“三查三补”工作结合起来,对所有问题要一条一条梳理、一项一项分析,立行立改、即知即改、真改实改。坚决防止整改落实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反馈问题整改扎实有效。

(三)建立长效机制,提高脱贫质量。要坚持目标导向,结合脱贫攻坚“回头看”和“三查三改”工作,进一步加大问题排查力度,举一反三、点面结合、全面排查,既梳理调研督导组反馈的问题,也要查摆整改自己发现的问题;既查找存在的差距和薄弱环节,也查找可能出现的问题和风险点。要深刻剖析深层次原因,找准症结,聚焦脱贫攻坚中的薄弱环节,优化政策,完善制度,建章立制,用健全制度的办法解决影响落实的堵梗阻和瓶颈,确保整改任务全见底、反馈问题全清零,坚持不懈抓好责任、政策、工作落实,以过硬举措确保脱贫攻坚圆满收官。

                    泾源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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