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2024年帮扶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确保帮扶项目资产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持续发挥效益,根据《自治区乡村振兴局 党委农办 财政厅〈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现就开展全县2024年帮扶项目资产确权登记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确权登记范围
对2024年使用各级财政资金(包括但不限于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易地扶贫搬迁资金、支持革命老区发展彩票公益金)、行业扶贫资金、地方政府债券用于扶贫的资金、闽宁协作和中央单位定点帮扶资金、区内定点帮扶资金、社会捐赠等投入形成的帮扶项目资产所有权进行确权登记,并颁发帮扶项目资产所有权证书。
二、确权登记类型和内容
本次帮扶项目资产确权登记分经营性资产、公益性资产和到户类资产三种类型,其中:经营性资产确权登记具有经营性质的产业就业类项目固定资产和权益性资产,主要包括农林牧产业基地、生产加工设施、旅游服务设施、电商服务设施、经营性基础设施和权益性资产等;公益性资产确权登记公益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类固定资产,主要包括道路交通(通村组路、产业路)、农田水利、供水饮水、电力设施、环卫公厕和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电商服务设施等方面的资产;到户类资产确权登记通过财政补助等形式帮助贫困户发展所形成的归农户所有的不动产。
三、确权登记时间
本次帮扶项目资产确权登记时间为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6月15日结束。
四、确权登记组织实施
本次帮扶项目资产确权登记程序为通告、调查、审核、公告、登簿、颁证。扶贫项目资产确权登记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资产管理部门开展实地调查、登记内容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指定场所进行公示。公示期内,相关权利人对登记事项提出异议的,由资产管理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依法登簿并颁证,进行资产移交。
各乡镇、各部门承担各自2024年所实施帮扶项目资产确权登记和资产移交工作任务。
五、其他事项
本次帮扶项目资产确权登记不向单位和个人收取任何登记费用。
特此通告。
泾源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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