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640424007/2023-00071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泾源县司法局 成文日期:2023-12-18
责任部门:泾源县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3-12-18
名 称:学习身边榜样于丽萍:春风化雨作调解 润物无声促平安

学习身边榜样于丽萍:春风化雨作调解 润物无声促平安

于丽萍同志自参加工作以来,一直在泾源县司法局工作,2017年6月担任六盘山司法所长。凭着对党的事业的无限忠诚和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执着和热爱,20多年来,始终坚持践行为民初心,把自己最美的年华奉献在了司法行政工作一线,用自己的青春和汗水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的初心和使命,书写了基层司法行政的美好篇章。

做好“网格员”,常年奔走一线。六盘山镇辖区16个行政村57个村民小组,群众居住分散,回汉杂居,外出务工人员多,人员流动性大等地域特点给司法所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于丽萍在与派出所、法庭以及镇上其他部门充分沟通联系的基础上,明确了一条规定,全所3个人,进村入户是每个人的“必修课”,了解各村村情,甚至村民家庭情况是司法所人员的“基本功”。一有空闲,于丽萍她就跑村,一步一个脚印,几年下来,她走遍了全镇所有的村组,就连有些村民的小名她都叫得出,外出务工,常年不在家的,她打电话了解情况,并记在随身带的小本子上。

做好“调解员”,消除矛盾隐患。做好调解工作全靠细心、耐心,如在调解东山坡林场与东山坡村内道路纠纷时,面对全村群众的围堵和村委会对村民意见的支持双重困难下,于丽萍同志积极奔走在双方代表中间,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持之以恒,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苦口婆心,与村镇两级调解委员努力作工作,问题终于得到了圆满解决。对村级网格员上报、排摸发现、网络筛查中存的安全隐患纠纷,分析研判、梳理分流、对分流后的纠纷部门联合调解,消除隐患,切实落实依托党建引领基层治理“1+1+3”工作机制,认真描绘人民调解工作新“枫”景。六盘山镇现有兼职人民调解员97人。2021年以来,六盘山镇镇村两级调解委员会共受理纠纷240余件,调解率和成功率分别达到100%、95%。通过职能有效发挥,近年来未发生因调解不力或不及时引发的上访或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做好“宣传员”,公共法律服务惠及民生。依托司法所建成了六盘山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推行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的“3+X”柜台式服务模式,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为各村配备了智能查询机和可视电话,大力推广“12348”热线和宁夏法网等公共法律服务渠道,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紧盯乡村、校园、机关、企业、家庭、宗教场所几个领域,以民法典、人民调解法、法律援助法、网络诈骗、妇女权益保障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为内容,组织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积极参与普法宣传活动。2021年以来,举办法治讲座59场次,开展普法宣传61次,解答法律咨询1800余人次,受教育人群达到85000余人次,有效提升了辖区群众法律素质增强了群众法律意识。

做好“服务员”,社区矫正管控平稳有序。于丽萍同志深知社区矫正工作的特殊意义。面对这样一个特殊群体,于丽萍把它们当成普通对象,变“管理员”为“服务员”,只有这样摘下“有色眼镜”,才能与他们平等交流,为他们解决困难,帮助他们走出困境。2023年春节,于丽萍同志代表司法所开展送温暖活动,让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了解到一名刑满释放人员家庭生产生活存在困难,一面鼓励他们自信自强,战胜生活困难,以积极的心态去面对生活一面联系政府部门给予相应的政策扶持,为其申请低保救助。目前,六盘山司法所在册社区矫正对象5人,刑满释放人员31名。社区矫正工作中,于丽萍同志坚持把好“三关”,即严把入口关。认真做好社区矫正适用前调查评估工作,确保调查评估意见客观公正。筑牢思想关。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和法治教育。守好管理关。按照管理级别,严格落实管理措施,近年来社区矫正对象未发生脱管漏管现象。

春风化雨,润物无声。于丽萍同志几十年如一日地默默践行着共产党人为民服务的宗旨,切实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转化为工作中的生动实践,紧紧围绕人民调解、公共法律服务、法制宣传、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等工作职能,以人民满意为落脚点,扎实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在维护基层社会稳定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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