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640424040/2025-00127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泾源县公安局 成文日期:2025-12-22
责任部门:情指中心 发布日期:2025-12-22
名 称:阳光下的守护 | 79箱!泾源公安查处一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

阳光下的守护 | 79箱!泾源公安查处一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

岁末年初是烟花爆竹生产、运输、销售的高峰期,也是涉烟花爆竹安全事故的易发多发阶段。为切实维护辖区社会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坚决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连日来,泾源县公安局加大执法力度,成功查处一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件,查获各类烟花爆竹79箱,及时消除重大公共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了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12月18日晚,交管大队六盘山中队在开展夜间巡逻时,发现一辆货车包裹严密,看到巡逻警车后形迹可疑,随后,六盘山中队民警联合大湾派出所民警,对该货车进行联合检查。经现场检查,该车车厢内装载有不同种类烟花爆竹共计79箱,且驾驶人刘某及同行人员何某均无法出具《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民警当即依法对涉事车辆及烟花爆竹进行扣押。

据两人交代,临近年关,两人想靠贩卖烟花爆竹“赚点钱”,在未取得危险物品运输资质及未办理相关运输许可手续的情况下,擅自运输该批烟花爆竹,计划在外地销售,不料途经泾源辖区被查处。两人的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泾源公安提醒:烟花爆竹属于危险物品,运输、储存、销售等环节均有严格的安全管理规定。非法运输烟花爆竹不仅违法,更极易引发安全事故,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泾源公安再次呼吁,临近年关,请广大群众到正规的烟花爆竹经营商铺购买商品,如果发现上述违法犯罪行为,请及时拨打110或向当地公安机关举报。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