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640424040/2026-00029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 发布机构: | 泾源县公安局 | 成文日期: | 2026-04-14 |
| 责任部门: | 情指中心 | 发布日期: | 2026-04-14 |
| 名 称: | 生态警务 | 红腹锦鸡误入仓库 警民联动紧急救助 | ||
4月9日,泾源县公安局森林和草原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报警求助,称其在库房内发现一只野生鸟类。接警后,民警立即携带防护装备赶赴现场开展救助工作。
抵达现场后,民警在仓库角落发现了该鸟类,经现场工作人员初步核验,确认该鸟类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红腹锦鸡幼鸟。
经初步检查,幼鸟暂无明显外伤,尚不具备独立生存能力。民警小心将其带回妥善看护,严格按照野生动物保护相关规范进行临时照料。
鉴于该动物属于重点保护物种,后续民警将移交至动物保护站,由专业人员对其进行系统的身体检查与专业养护,待其身体状态完全恢复、符合野外放生标准后,择期放归适宜的自然环境。
近年来,泾源公安始终坚守生态保护责任,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相关要求,建立健全野生动物救助联动机制,加强与野生动物救助站的协作配合,同时通过多种渠道开展保护宣传,提升群众保护意识,累计参与救助各类野生动物多起,用专业与责任筑牢辖区野生动物保护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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