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市场监管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要求,有效打击和制止肉类产品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泾源县积极组织开展肉类产品专项整治行动,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肉类产品在畜禽养殖、屠宰、生产经营等环节严重危害食品安全违法行为问题线索。
一、线索征集对象
全县肉类产品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加工小作坊、食品销售店和餐饮服务单位。
二、线索征集范围
(一)养殖场(户)使用“瘦肉精”等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非法添加新型衍生物、非法化合物、禁用农兽药等违法线索。
(二)养殖场(户)、收购贩运者违规调运、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销售或屠宰不佩戴畜禽标识的牲畜、骗取或伪造变造及转让检疫证明或检疫标志、销售或随意弃置病死畜禽。
(三)屠宰厂(场)未严格实施入场查验和肉品品质检验,代宰企业“只收费不检验”;出厂销售未经检验检疫动物产品;收购、经营病死畜禽,注水、注药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等违法线索。
(四)私屠滥宰违法线索。
(五)肉制品生产企业、小作坊未按规定查验国产畜禽产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未按规定查验进口肉类产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使用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产品等违法线索。
(六)肉制品生产企业、小作坊以其他畜禽产品生产假冒牛(羊)肉制品等违法线索。
(七)食品生产加工单位未按照许可时的工艺流程进行肉类产品的生产加工等违法线索。
(八)餐饮服务单位、商场超市、肉制品经营户、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等食品经营者未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采购、加工、销售病死动物产品或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检验检疫不合格、未按规定查验进口肉类产品报关证明、产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的动物产品等违法线索。
(九)肉类产品的生产企业、小作坊、餐饮服务单位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或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线索。
(十)其他畜禽养殖、屠宰及肉类产品生产经营环节的违法犯罪等违法线索。
(十一)“泾源黄牛肉”“盐池滩羊”“固原黄牛”等地理标志侵权假冒违法线索。
三、公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止。
四、问题线索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举报热线电话:12315、12345
泾源县公安局:0954-5625119
泾源县农业农村局:0954-5011154
泾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0954-5011151
五、相关说明
(一)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肉类产品违法犯罪线索征集活动,我们将对个人信息严格保密,并对问题线索进行认真核查,切实回应各方关切。
(二)为使您反映的问题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地处理,请详细说明问题线索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情况、主要事由、相关证据及联系方式。有关基本信息及证据材料应当客观、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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