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宁民规发〔2025〕2号)、《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印发<宁夏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评估认定办法>的通知》(宁民规发〔2023〕13号)要求,经群众自主申报、乡镇受理、入户调查、系统核对、民政部门审核确定等规范程序审核。现将认定通过的刚性支出困难家庭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或相关建议,请携带有效依据向泾源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6年5月8日至2026年5月14日
举报电话:0954-5619078。
序号 | 姓名 | 家庭所在村 | 家庭人口 | 致贫原因 | 备注 |
1 | 马正祥 | 六盘山镇蒿店村 | 4 | 因病 |
泾源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6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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