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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源县2019年中华蜜蜂产业政策解读
日期:2019-04-23    来源:泾源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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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依据

政策出台,是为进一步提高泾源县中华蜜蜂产业发展质量和水平, 健全产业发展机制,实现中华蜜蜂产业健康高效发展, 促进农民增收,稳固脱贫攻坚成果。

二、目的意义

2019年,我县中华蜜蜂产业按照“1+10”养殖模式,继续推行“大手连骨干拉小手”养殖运行机制,全面完成3万亩蜜源植物种植、3个示范乡镇、10个示范村、14个示范场建设,力争全县蜂蜜产量达到30万公斤以上,产值总收入达到3000万元。

三、政策内容

(一)蜜源植物种植扶持政策。对自然资源局负责的蜜源植物种植区域,由该局组织采购蜜源种子进行种植。对各乡镇在村庄周边种植区域,由农业农村局统一采购蜜源植物种子,免费向各乡镇供种,乡镇负责组织群众进行种植。具体任务见附表1。

(二)蜂群调配扶持政策。对蜂农经大手统一调配引进的中华蜜蜂,严格按照“两流程、两清单”,经入户核对和“三级验收三级公示”无异议,蜂农统一使用标准化蜂箱,每群补贴400元。补贴资金分两次兑付(即:当年6月底验收确定合格数量,每群兑付50%的补贴资金;当年9月底进行复验,对实际复验合格的蜂群每群再兑付50%的补贴资金)。

(三)蜂蜜订单销售政策。鼓励大手和技术骨干将蜂农生产的蜂蜜收购销售给龙头加工企业,凡是签订蜂蜜收购订单,且能提供大手和技术骨干兑付蜂农蜂蜜款的相关资料,经核实验收,为大手和技术骨干收购所联系蜂农蜂蜜补贴10元/公斤。

(四)大手、技术骨干和职业经理人激励政策。鼓励大手和技术骨干对所联系小手传授中华蜜蜂养殖技术,指导“四季”管理。对服务质量优、评价好,调配中华蜜蜂成活率高、越冬率高,蜂蜜订单包销,养殖效益显著的大手和技术骨干,按照联系户数、饲养数量和调配群数给予150元/群的技术指导服务费。服务费在9月份中华蜜蜂越冬前,按所调配数量验收越冬群数支付40%,来年越冬验收后兑付60%。

聘请的7名职业经理人,聘任费用按4000元/月核算,签订合同后先按照3000元/月核发,剩余1000元待年底考核后,按照工作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核发。各乡镇负责本乡镇职业经理人的食宿等费用。

(五)产业协会扶持政策。协会经费来源除政府资助、会费收入、社会及会员捐赠、银行利息和其他合法收入外,核准协会在实行蜂箱配送、统一标识、产品包装销售时按照标准收取费用。

(六)中蜂保险政策。对养殖户养殖的中华蜜蜂全部投保,每群保额700元,保费42元,保费全部由政府承担。签订协议的保险公司与农户配合,做到全县养蜂户应报尽保。

(七)蜂群越冬转场扶持政策。积极争取自治区行业资金给予本地蜂群向外转场一定补贴资金,鼓励支持大手、合作社、养殖大户在越冬期间,组织农户蜂群转场到秦岭以南气候温和地带饲养管理,确保蜂群安全越冬。

(八)蜂产品研发销售及品牌建设扶持政策。对在我县注册的中蜂产品生产、研发、包装、销售企业,年内“订单”收购本县蜂农蜂蜜,按照统一策划品牌和质量标准,加工、包装、销售“泾源蜂蜜”达到3000公斤以上的,且社会影响好、蜂农评价高的,给予10元/公斤的奖补资金。凡在泾源县城、乡镇政府驻地街道和泾河源游客服务中心设立不少于25平方米专卖店,且常年销售“泾源蜂蜜”的,每个“以奖代补”店面装饰费5000元。对在县内建立蜂具专营店,正常开展蜂具配送等服务,蜂农评价高的,每个“以奖代补”服务费5000元。经农业部门同意或推荐,参加国内外农产品展销会等宣传推介“泾源蜂蜜”的企业、合作社,报销参会产品摊位费和人员住宿费。

四、解释部门和咨询电话

解释部门:泾源县农业农村局

咨询电话:泾源县农业农村局       0954-5011154

                 泾源县蜜蜂中心          0954-5610536

原文连接:关于印发《泾源县2019年中华蜜蜂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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