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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源县2019年苗木产业调结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日期:2019-04-16    来源:泾源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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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3日,县委办、政府办印发《泾源县2019年苗木产业调结构实施方案》(泾党办发〔2019〕60号),按照政务公开有关要求,现将相关政策作如下解读。

一、制定出台的背景及依据

为加快全县脱贫攻坚及生态林业建设步伐和全县苗木产业现代化进程,加大苗木产业结构调整步伐,促进苗木产业转型升级,确保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全面小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本实施方案。

二、目标任务

为有效缓解我县苗木产业规模化、集约化程度不高,龙头企业少,新品种少,部分苗木同质化程度高,市场竞争力弱,资源优势没有转变为经济优势等问题,2019年紧紧抓住全市实施的“四个一”工程和精准造林机遇,探索建立苗木产业结构调整新机制,以创建泾河流域高海拔冷凉地区特色苗木产业区为目标,对现有苗圃进行改造,长痛不如短痛,坚决地把无效产品废除掉,把无效供给压下去,腾出土地、资金等要素发展市场适销对路的产品,使苗木产业面积优化30%以上;发挥苗木产业“三支队伍”作用,鼓励苗木企业、协会、绿化公司、苗木经纪人拓宽销售市场,全年销售苗木2000万株以上;购买苗木“脱贫保”15000亩。大力发展绿色食品、绿色软包装、新材料等与环境相适应的绿色产业,着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构筑绿色生态与绿色发展和谐统一的绿色产业体系。

扶持政策

(一)苗木生产环节扶持政策

1.报废樟子松退市。将现有苗圃地内的樟子松结合“四个一”工程按种植面积的20%有序退出,对完全清理腾出的土地(腾退前必须要报乡(镇)林业站备案、留存腾退前后照片、地理坐标),发展“四个一”林草产业,种植饲草、六盘山特色花灌木及经果树或景观树的,经县、乡、村三级验收合格公示无异议后每亩补贴2500元,2019年完成腾退面积2万亩。新栽植苗木一律不列入补贴范围。

2.优先使用本地景观苗木。对培育或驯化彩色阔叶树或景观造型树,规模达到50亩以上,除享受每亩补贴资金外,在全县园林景观绿化工程建设中优先使用。

(二)苗木销售环节扶持政策

3.发展培育林下经济。在造林过程中由生态护林员负责种植格桑花等蜜源植物,支持蜜蜂产业发展,鼓励和支持农户在林下种植中药材。

4.支持苗木联合会发展。为发挥苗木产业“三支队伍”的作用,调动联合会的积极性,鼓励联合会成员外出挖掘市场推介和销售苗木。对于联合会在年内组织会员销售本县苗木数量,超过近三年销售平均数(1000万株,不含县内造林苗木)的,每超过100万株,为联合会奖励2万元,以此类推。

5.扶持壮大绿化公司。支持有资质的绿化公司外出参与竞标和绿化工程建设,在外地承揽的绿化工程中,使用本地1.5米以上带土球苗木50万株以上(以在泾源县林木检疫站办理的苗木调运检疫证为准),一次性奖励5万元。

6.苗木经纪人奖励。对年内外销泾源苗木的“十佳经纪人”每名奖励3000元(以泾源县林木检疫站办理苗木调运检疫证为准)。

7.苗木营销平台补助。对年内运行良好的网站、电商服务站、微信公众号等,按照年刊登苗木信息量(1000条以上)或签订苗木销售订单达到5万株以上的每个补助2000元;

8.扶持草绳加工及销售。为满足市场对苗木包装材料的需求和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建草绳加工车间,县内苗木经纪人和草绳经销商必须从扶贫车间批发草绳,由草绳加工企业按照75元/捆(5小卷)进行出售,根据交易量给苗木经纪人和草绳经销商每捆奖励5元(以县内草绳加工企业销售合同和交易清单为准,由苗木联合会组织实施),上半年和下半年分两次进行补贴。

(三)抵御自然灾害方面扶持政策

9.实施苗木产业“脱贫保”。按照每户不超过4亩的原则,为全县建档立卡户苗木种植户购买苗木种植保险15000亩(苗木保费36元/亩、保额6000元/亩)。


 

原文连接:关于印发《泾源县2019年苗木产业调结构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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