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方案》出台背景
2017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中发〔2017〕13号)文件,2017年8月,我区出台了《关于进一步统筹推进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宁党发〔2017〕20号)文件,就加强城乡社区治理提出了明确要求。出台我县《实施方案》是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深入贯彻党中央、区、市的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迫切需要。
二、工作目标
到2018年年底,基本形成基层党组织领导、基层政府主导,“多元主体、多元平台、多元服务”为基本架构的“多元共治”城社区治理体系,基本公共服务、便民利民服务、志愿服务有效衔接的社区服务机制更加完善,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三个城镇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达到四星级以上,社区办公场所面积至少400平方米以上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覆盖率达到509%,每个社区至少有5个社区社会组织、5名社区社会工作者,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50%,每个社区至少有2个社区社会组
三、《实施方案》重点任务
《实施意见》的“重点任务”。一是进一步转变社区职能,推动社区减负增效,强化社区综合服务,全面提升社区治理能力。二是做实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全面推行“55124”工作模式,推进村级治理规范化和法制化进程。三是大力加强保障措施。
四、解读机关
泾源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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