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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泾源县市场监管领域2020年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日期:2020-04-22    来源:泾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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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23日,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泾源县市场监管领域2020年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我县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作出了安排部署。现就有关问题解读如下:

一、出台政策背景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2018年6月6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在市场监管领域推进管理方式改革和创新,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推进跨部门综合执法、联合监管,减少多头多层重复执法;2018年6月28日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要求: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和“互联网+监管”。国务院办公厅《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国办发〔2019〕39号)要求:2020年底前在市场监管领域实现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目前,传统的监管方式已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模式,特别是跨部门的联合抽查,既能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监管震慑力,又能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市场活动的干扰,以科学有效地“管”促进更大力度地“放”,有利于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二、《方案》制定的依据

根据《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国发〔2015〕62号)、《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区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宁政规发〔2019〕5号)、《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原市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案>的通知》(固政办发〔2019〕3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

三、《方案》的主要内容

本《方案》共有四个方面的内容,包括:(一)总体要求,明确了《方案》的指导思想及要求:2020年底前,实现全市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2022年底前,全市市场监管领域新型监管机制基本确立,基本实现综合监管、智慧监管。(二)工作任务,主要包括统一使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健全完善随机抽查“一单两库”、制定随机抽查工作规范、强化抽查结果公示运用、积极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六个方面;(三)工作要求,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厘清责任边界、加强培训宣传、注重情况反馈。

四、主要特点

结合我县实际,主要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明确:

一是各部门要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制定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通过相关网站向社会公开。

二是明确了县各有关部门建立健全覆盖全县各层级、与抽查事项相对应的本系统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

三是明确了联合“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抽查计划的编制程序和时间要求,便于跨部门的工作协调。

四是明确了联合抽查牵头部门要根据抽查涉及的对象范围及参与部门,负责统一随机抽取检查对象,组织协调检查日程安排、工作进度、检查方式等事宜。

五是明确了“双随机”抽查结果录入时限,明确“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抽查检查结果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进行公示并录入检查对象名下,接受社会监督。

六是明确了对涉及特殊重点领域,未列入抽查事项清单的事项,按照现有方式严格监管。

七是明确了制定抽查工作指引或抽查工作细则,对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内的各类抽查类别逐一明确抽查事项、检查内容、工作程序、方法、抽查检查结果的类型及录入标准、检查依据等,为执法检查人员提供操作指南,增强监管执法的统一性和科学性。

八是明确了将市场监管领域各有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情况纳入本级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为我县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原文链接: 泾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泾源县市场监管领域2020年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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