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新型经营主体:
根据《泾源县2023年中药材产业专班工作方案》(泾政办发〔2023〕18号)和《泾源县2023年闽宁协作项目实施方案》(泾党办发〔2023〕49号)要求,为抓好中药材产业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现将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具体见附件(项目申报方案)。
二、申报期限:从即日起申报,受理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15日。
三、受理单位和联系人
受理单位:泾源县科学技术局
单位地址:泾源县龙潭西街“三馆一中心”(泾源县科学技术局五楼502办公室)
联系人:张谦 马莲芳
电话:0954--5011204
附件:1、泾源县2023年中药材产业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申报方案
2、泾源县2023年中药材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申报表
附件1:
泾源县2023年中药材产业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申报方案
根据《泾源县2023年中药材产业专班工作方案》(泾政办发〔2023〕18号)和《泾源县2023年闽宁协作项目实施方案》(泾党办发〔2023〕49号)要求,为抓好中药材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做好项目前期申报评审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申报条件
1、示范区种植规模。建设中药材标准化示范基地面积200亩以上。重点发展生态种植、林下仿野生种植基地,建设以六盘山区为核心的重楼、黄芪、芍药、白鲜皮、大黄、柴胡、秦艽、苦杏仁、板蓝根等标准化种植基地和特色品种的种子种苗繁育基地;推行“六统一”管理模式,集成示范原生态种植、良种选育、育苗移栽、测土配方施肥、水肥一体化、病虫害绿色防控、农机农艺融合等绿色高效生产技术,开展中药材无硫加工、无黄曲霉毒素、无公害及全程可追溯“三无一全”质量管控认证,提高中药材生产的科技含量和技术水平。
2、要有一定的技术团队力量。技术团队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可行的方案,做好田间管理,待项目结束后能够形成完整的总结报告,如若不能做到上述要求,将视为考评不合格,项目资金不予兑付。
3、具备规范的财务账目及专业财会人员。
4、近三年无拖欠农民工工资、银行贷款、土地流转费用(乡镇村出具证明)等不良记录及违纪违法记录。
二、申报程序
1、自主申报:申报单位于2023年7月15日前报送泾源县2023年中药材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申报表(附件2)和相关证明材料至泾源县科学技术局(“三馆一中心”五楼502室),逾期不予受理;
2、专家评审:泾源县科学技术局组织专家组进行项目前期评审。
3、审定: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确定承担项目的新型经营主体。
三、提交申报材料及申报期限
1、提交申报材料
(1)新型经营主体简介及工作成效;
(2)新型经营主体的注册证书,土地流转有关合同、协议等;
(3)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中药材种植示范点规划、地理位置示意图;
(4)技术人员的相关资料;
(5)其它有关资料。
2、申报期限:从即日起申报,受理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15日。
附件2:
泾源县2023年中药材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申报表
申报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
法人/负责人 | 电话 | 邮箱 | ||||
基地所在地点 | ||||||
基地面积 | 种植计划及面积 | |||||
申报单位及基地简介 | ||||||
主要实施内容 | ||||||
进度安排 | ||||||
项目资金使用计划 | ||||||
申报单位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审核单位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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