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的相关规定,我局拟定于2024年4月18日举行泾源县中心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24年4月18日上午9:00。
二、听证会地点:泾源县自然资源局二楼会议室。
三、听证会内容:听取听证会议代表对泾源县中心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意见、建议,并接受咨询。
四、申请方式:凡拟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请于2023年4月17日下午18:00时前至泾源县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办公室(一楼)提出申请,填写报名表。个人申请须持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和组织申请须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五、听证会代表参加听证会注意事项:
1、听证会议代表应当准时参加听证会,迟到视为自动放弃听证权利,不得进入会场;
2、听证会议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并有权对拟听证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具体内容发表意见和质询,查阅听证纪要;
3、听证会议代表应当忠于事实,客观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意见;
4、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严禁在会场无理取闹、大声喧哗。
联系人:于献忠
联系电话:0954-5012362
特此公告。
附件1:《公民参加听证会申请表》
附件2:《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表》
泾源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8日
附件1
公民参加听证会申请表
(申请参加泾源县中心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听证会)
申请人姓名 | 联系电话 | |||||
身份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
通信地址 | 邮政编码 | |||||
工作单位 | 职务 | |||||
申请人签名 | 申请日期 | 年 月 日 | ||||
说明:
1、本表仅供参加泾源县中心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听证会使用。
2、申请人提交申请表时,须提供身份证件原件供核对。
3、听证机关通过抽签方式确定参加听证会代表。
4、被确定作为听证会代表的,申请人须亲自参加听证会,不得委托他人。
5、听证机关对申请人信息予以保密。
附件2
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表
(申请参加泾源县中心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听证会)
申请人名称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
联系电话 | 邮政编码 | |||||||
通信地址 | ||||||||
代理人姓名 | 联系电话 | |||||||
代理人身份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
单 位 主 要 业 务 内 容 | ||||||||
法定代表人签名 (单位公章) | 申请日期 | 年 月 日 | ||||||
说明:
1、本表仅供参加泾源县中心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听证会使用。
2、申请人提交申请表时,须提供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原件供核对。
3、代理人代表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同时应提交本单位的证明材料,并提供身份证件原件供核对。
4、听证机关通过抽签方式确定参加听证会代表。
5、听证机关对申请人信息予以保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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