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泾源县2026年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精神,现就泾源县农产品销售奖补项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条件及奖补标准
(一)菌菇(黑木耳)、中药材、蜂蜜销售奖补方面
1.申报对象:泾源县内依法登记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家庭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注册地点和实际经营场所均在泾源县内。
2.申报条件:销售本县生产的菌菇(黑木耳)、中药材、蜂蜜等特色农产品;收购农户农特产品不少于10户;收购资金必须从对公账户转入农户惠农一卡通,严禁现金、微信等渠道转入非一卡通账户;购销双方手续齐全、交易真实,资料完整可查。
3.奖补标准:香菇、黑木耳销售奖补标准:①县内菌菇规模化种植企业,当年鲜香菇销量达到200吨的,超出200吨的部分按0.5元/公斤给予奖补,单个主体年度最高不超过2万元。②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当年种植销售黑木耳(干货),按实际销量0.5元/公斤给予奖补,单个主体年度最高不超过2万元。中药材销售奖补标准:①县内中药材规模化种植企业,当年本地中药材销量达到30吨的,超出30吨的部分按0.5元/公斤给予奖补,单个主体年度最高不超过2万元。②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当年本地中药材销量达到5吨的,超出5吨的部分按0.5元/公斤给予奖补,单个主体年度最高不超过2万元。蜂蜜销售奖补标准:①县内蜂蜜加工、销售企业,当年本地蜂蜜销量达到5吨的,超出5吨的部分按0.5元/公斤给予奖补,单个主体年度最高不超过2万元。②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当年销售土蜂蜜的,按实际销量0.5元/公斤给予奖补,单个主体年度最高不超过2万元。
(二)泾源黄牛肉销售奖补方面
1.申报对象:泾源县内依法登记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肉牛收购、屠宰、加工、销售经营主体;注册地点和实际经营场所均在泾源县内。县内在县农业农村局畜牧中心注册备案的泾源县黄牛肉品牌直营店。
2.申报条件:收购本县养殖主体肉牛,并在本县定点屠宰企业签订屠宰协议,肉品检疫合格;年度县外销售牛肉50吨及以上;带动泾源籍务工人员5人及以上稳定就业,以脱贫劳动力为主,人均月增收2300元及以上;收购、屠宰、销售、工资发放均通过对公账户结算;提供经营主体购销双方全套资质(征信证明、租房协议、授权协议书复印件、销售台账、照片)、正式税票、银行流水、检疫证明、外销凭证等资料。
3.奖补标准:按县内实际销量500元/吨给予经营主体奖补,单个主体年度最高不超过5万元。
二、申报材料及申报程序
(一)申报材料
1.泾源县农产品县内销售奖补项目申报表
2.项目申报承诺书
3.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征信证明
5.对公账户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6.泾源县黄牛肉授权协议书
7.其他相关材料
(二)申报程序
1.申请人根据申报类型自行打印填写《泾源县农产品(菌菇、中药材、蜂蜜)销售奖补申报表》和《泾源黄牛肉销售奖补申报表》,按照申报材料要求提供相关资料,送至泾源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综合办公室备案。
2.县供销社联合社对初审不符合要求的资料现场退回,对初审合格的新型经营主体,组织人员指导建设,对达不到要求的取消奖补资格。
三、申报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申报时间:2026年3月23日—2026年3月31日
2.报送地点:泾源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3.单位地址:泾源县馨苑小区(第三小学斜对面)
4.联系人:鄢雪芹
联系电话:0954-5011141
四、申报要求
1.申报主体所提供资料必须具有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满足项目申报要求。
2.同一主体只能申报一类奖补,不重复享受同类财政扶持政策。
附件:1.泾源县农产品(菌菇、中药材、蜂蜜)销售奖补申报表.wps
泾源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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