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任务,为持续加快泾源县农业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强化农业科技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先进适用技术进村入户、落地见效,提升农技推广服务效能,现面向全县公开遴选2026年农业科技示范场所,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目标
围绕泾源县肉牛、中蜂、冷凉蔬菜、菌菇等农业特色产业,培育一批具备固定场所、规模达标、科技示范性强、品种技术成熟的农业科技示范场所,2026年拟遴选培育长期稳定、辐射带动作用显著的农业科技示范场所2个,打造集技术试验、示范展示、培训指导、成果转化于一体的基层农技推广示范载体。
二、申报对象
泾源县域内从事肉牛养殖、中蜂养殖,以及冷凉蔬菜、菌菇种植等,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够承担科技示范与推广,自愿开展农技推广服务工作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三、申报条件
1.依法登记注册。在县域内注册登记满2年及以上,经营主体合法经营,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纪、农产品质量安全及安全生产事故记录,法人及负责人无不良信用记录、无犯罪记录。
2.固定场所达标。拥有固定的示范经营场所,种植示范场所地块相对集中连片,养殖示范场地设计科学规范﹑交通便利,水、电、路、网等基础设施配套完善;具备自主产权(租赁经营的不少于3年期限的土地(场地)流转合同),场所面积、布局符合产业示范要求,有专门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能够长期稳定开展技术示范推广工作。
3.规模要求明确。种植类示范场所种植面积不少于100亩;养殖类示范场所养殖规模不少于100头(只﹑箱),联农带农作用发挥成效明显,能带动周边农户发展相关产业。
4.科技示范突出。科技意识强,种养水平先进,主推品种明确﹑品质优良,主推技术成熟稳定,能达到示范推广级别,符合国家及自治区农业产业政策和绿色发展要,能够积极开展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模式的试验示范和集成应用,示范效果显著可复制、可推广优先推广2026年发布的主推品种、主推技术及绿色模式。
5.管理规范有序:内部规章制度完善,管理科学规范,建有完整的生产记录、技术档案和示范台账,示范数据准确、记录及时真实、档案整理规范,实现生产、示范全过程可追溯;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主动配合项目实施单位的督导、检查和验收工作。
6.示范带动有力:愿意承担农技推广示范任务,积极开展技术观摩、培训指导等活动,每年组织不少于2次、不少于100人次的农技人员、科技示范户、农民学员等农业技术观摩培训活动;与科研院校、县级技术推广机构签订新品种、新技术合作协议的,或取得有效期内绿色有机产品认证的,可优先遴选。
7.其他要求:近5年享受过同类农业科技示范项目补贴的申报主体,不得重复申报;自愿接受项目实施单位的管理和指导,严格按照遴选要求开展示范工作,按时完成各项示范任务。
四、申报时间及审核流程
(一)申报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5月18日止,逾期不再受理申报。
(二)审核流程
1.自主申报。申报主体自行下载并填写《泾源县2026年农业科技示范场所项目申报表》(见附件),准备营业执照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场所产权证明(或土地/场地流转合同)、相关资质证明、主体简介、示范品种及技术说明、近2年生产经营及示范工作相关资料,装订成册,报送至项目实施单位备案。
2.资格审查。项目实施单位组织工作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核实申报主体资质、场所条件、规模达标情况等,对材料不全、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一次性告知申报主体补充完善,逾期未补充的视为放弃申报。
3.评审与实地核查。项目实施单位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报主体进行综合评审,同步实地查看示范场所建设情况、基础设施配套、示范品种及技术应用等情况,核实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形成评审意见。
4.公示确定。根据评审和实地核查结果,确定拟遴选的农业科技示范场所名单,在泾源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2026年泾源县农业科技示范场所。
5.督导验收:示范场所明确示范任务、主推技术、主导品种;项目实施单位定期对其进行督导建设,年底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保留示范场所资格并兑付补贴资金,验收不合格的,取消示范场所资格并不予兑付补贴资金。
五、申报资料
1.泾源县2026年农业科技示范场所项目申报表;
2.主体资质证明,如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公户复印件等;
3.主体情况说明,内容包含经营规模、业务范围及主营业务、生产经营基本情况、主导品种及主推技术应用情况、联农带农及带动农户发展情况等;
4.资信状况证明;
5.税收相关证明,近1年纳税情况证明;
6.申报材料真实性与合规性承诺书。
联系人:陈涛
联系电话:0954-5011005
联系地址:泾源县“三馆一中心”五楼504室
附件:1.泾源县2026年农业科技示范场所项目申报表.wps
泾源县农业产业服务中心
2026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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